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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蠻之:荒誕無比的「抽象勞動」

作者:超人族雨艷  於 2013-12-12 23:3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薛蠻之:荒誕無比的「抽象勞動」

 

 

「抽象勞動」的概念是勞動價值論的靈魂,它外表很有幾分姿色,迷惑力較強;但它的實質,卻是徹底的荒誕之物,與事實的誤差十分巨大。

 

 

一、

 

既然勞動價值論把「抽象勞動」作為價值統計的依據,那麼,從勞動量換算到價值的過程中,抽象勞動量的直接計量單位應該是什麼呢?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勞動本身的量是用勞動的持續時間來計量,而勞動時間又是用一定的時間單位如小時、日等作尺度。」「作為價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勞動時間。」

 

很清楚,他確定的抽象勞動的計量單位,是「勞動時間」。

 

這樣的定義對嗎?

 

我們還得從勞動價值論的源頭開始考證。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對勞動是這樣解釋的:「勞動……是人類勞動力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

 

那麼勞動力又是什麼呢?馬克思說:「我們把勞動力或勞動能力,理解為人的身體及活的人體中存在的、每當人生產某種使用價值時就運用的體力和智力的總和。」簡單講,勞動力就是蘊藏在人體中的腦力和體力的總和。

 

根據這些定義,勞動力的耗費,「在生理學意義上」不外乎機體和機能兩個方面的耗費。耗費的計量單位,應當是機體的質量單位和機能的能量單位;類似於質量的「千克」、能量的「焦耳」、電量的「電荷」等;無論怎麼抽象,都必須是質量或能量的一般化,絕對不能超出這個範疇。

 

但勞動價值論給出的計量單位很出格,甚至十分怪誕,竟是「時間」單位!即「勞動時間」!就象有人問馬克思:「你牽一頭驢,用力多少千克?」他回答:「250分鐘。」

 

完全答非所問!答案完全錯誤!嚴重離譜!

 

在統計勞動的數量關係中,時間是用於累計「單位勞動量」的計量單位,比如:一工人平均每小時勞動用力100千克,每天工作8小時,累計每天具體勞動量的用力消耗是:100千克/小時×8小時=800千克。

 

同理,假設抽象勞動的計量單位是「W」,工人每小時抽象勞動量為「100W,一天工作8小時的勞動總量是:100W/小時×8小時=800W

 

但馬克思直接把800W說成8小時,即把時間單位當作勞動量單位使用,顯然偷換了概念。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馬克思自己也不知道,抽象勞動量究竟是怎樣的物質內容,於是只能用「社會平均勞動熟練程度和平均勞動強度下的勞動量」的表述方式,含糊其辭地表示抽象勞動量,再用勞動時間偷梁換柱,暗中替代勞動量。這就是勞動價值論根本不能實際使用的原因。

 

 

小結一:

 

馬克思憑空創製了一個自己都說不清楚的「抽象勞動」概念,無法確定抽象勞動的物質內容,只能偷換概念,調包使用錯誤的計量單位,這是勞動價值論核心內容的致命缺陷,導致先天性癱瘓。

 

 

二、

 

既然馬克思振振有辭地推銷「抽象勞動」的概念,那麼,各種不同的具體勞動是否真的能提煉出無差別的抽象勞動呢?

 

可以明確地講:不可能。純粹子虛烏有!

 

勞動具有人格意義,這也是勞動價值論的價值基礎,但是,當你深入研究勞動的內容,企圖尋找可供抽象的共性,你只會發現,非但找不到人格化的共性,而且隨著研究的推進,只會逐步「去人格化」。這是從馬克思開始到今日的勞動價值論學者共同遇到的致命問題。

 

勞動價值論按生理機能把勞動分類為「腦力勞動」、「體力勞動」,現在還有滑稽透頂的「生理力勞動」。不管怎樣,勞動作為人的一種活動,涉及三項基本內容:機能、機體和能量。

 

不妨逐個分析,看看什麼可以成為抽象勞動的作為共性的物質內容:

 

(一)、是生理機能嗎?

 

在體力勞動中,肌肉、韌帶、骨骼等組織產生的實用機能是力,可以用物理學質量單位「克、微克、千克」等統計。如提取一件物體,用力20千克;打出一拳,用力100千克。

 

在腦力勞動中,大腦神經細胞的功能是信息處理和儲存,功能計量單位是信息量,它的性質是電信息和化學信息,基礎物質形態是電荷與帶電粒子等。與體力勞動不同,寫一篇文章,做一次數學計算,信息交換和儲存的量,不能以物理學質量單位如「千克」等進行計算。

 

在所謂生理力勞動中,各器官攝入性、恢復性、代謝性功能,涉及複雜的化學反應、細胞生長、代謝的機能,以及消化、吸收、分泌器官的功能。主要內容既不是力,也不是信息,與以上兩種勞動又有很大不同。其實這些器官功能只是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輔助器官功能,並不獨立與勞動對象產生關係,不應該作為勞動的單獨類型。

 

上述三種機能,是建立在各不相同的物理和化學性質之上的,相互之間沒有量的可比性。

 

 

(二)、它是機體耗損嗎?

 

機體耗損是器官組織的消耗、毀損。如骨骼磨損、器官老化、細胞代謝和損耗等。但每個器官細胞的結構、功能和生物元素都有不同,運動消耗也不一樣。

 

產生力的肌肉細胞具有收縮功能,體力勞動的各種形式的運動,比如四肢運動、心臟跳動和器官蠕動,主要依靠肌肉細胞收縮來完成。它同骨骼、內臟等器官一樣,組織受損后,可通過細胞分裂增殖得以恢復。

 

但不同的器官恢復的程度不同。手指切掉一截是不能再長出來的,而肝臟切掉半個還能再長出半個。

 

與其他器官不同,腦細胞主要包括神經元和神經膠質細胞,神經元負責處理和儲存信息,膠質細胞起支持作用,包括養分供應、新陳代謝、輔助信號轉導等。另一個不同特點,是腦細胞不可再生,損失一個少一個,20歲后每天損失10萬個。

 

各器官正常使用中衰老的速度也不一樣。從36歲到75歲,味覺喪失64,腎小球減少44,脊神經元減少37%,腦供血量減少20%,肺活量減少44%,等等。

 

所以機體各器官的耗費,是各不相同的物理和化學性質的耗費,也沒有量的可比性。

 

 

(三)、是能量消耗嗎?

 

人的機體能量來自於食物和呼吸,轉化成熱能和動能ATP(腺嘌呤核苷三磷酸)。人體所有器官的運動功能,都依靠ATP,這倒是唯一可以從勞動中提煉出來的共性內容。

 

但這種能量屬於生物化學能量,其他動物包括低級動物的動能也都來自ATP,如果它是勞動量的本質,價值的意義就降低到分子層面,脫離了人格,也就沒什麼價值了。如果這還算勞動,那麼其他動物的運動,如屎殼郎推糞、燕子捉蟲、馬拉車、牛耕地和狗看家都是勞動了。

 

假如硬把生物能量人格化、人權化,作為人掌控的能力和能量,以及社會權利的內容,上升為作為價值量標準的人的能量,這行得通嗎?

 

也顯然不行,因為這必然遭到市場和社會的否決。

 

人掌控任何東西,不管是能力、能量還是其他有用的物品,在市場關係中都是用於交換的商品,必須接受市場的評價。任何商品,其本身的性質都不可能作為價值的標準。

 

一個強體力勞動的人,比如純體力搬運工,能量消耗大大超過許多腦力勞動者,但社會使用價值或社會合作效用相對較低,社會對其勞務價值的定價,往往比腦力勞動低很多,和演藝明星、大企業CEO或暢銷書作者等相比,更有天文數字的差別。這是因為機體能量消耗並非市場定價的標準。

 

同理,人的社會權利也不是定價標準。任何社會、任何性質的宗教、世俗和法律,都不會因為一個人的存在和從事了基本工作,就給予價值量的相同評價;否則,社會必然腐敗、墮落。福利待遇和勞務收入的區別,就是權力和效用的區別。

 

 

小結二:對勞動力耗費的各項內容深究下去,你就會看到:機能的性質沒有可比性,對機體、機能和能量的解構,越深入越「去人格化」,距離價值越來越遠,亦即越來越沒有價值的意義。

 

不論馬克思還是現在和未來的任何學者,永遠不可能找到「抽象勞動」對應的人格化的物質內容,所謂「抽象勞動」,完全子虛烏有。

 

 

三、

 

總結:

 

各種具體勞動沒有共性可言,它們的性質都是「勞務」的不同使用價值,在市場中的地位和其他商品一樣,都是具有使用價值的商品。

 

勞動價值論者建立「抽象勞動」的概念,是憑錯覺形成內心確信,認為價值是在商品進入市場前已經凝結在商品中了,交換隻是依據已經存在的價值,實行等價交換。但這種思路橫豎走不通,所建立的理論體系必然漏洞百出。

 

所以,「抽象勞動」一說純屬無稽之談。

 

只有把價值的決定順序反過來,讓商品在市場中接受評價,即市場決定價值,價值的本質反映人的社會合作效用,一切解釋就自然通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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