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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購買居民房出租是用公司名義好還是給人名義好

作者:Laile  於 2014-9-9 09:2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財經理財|已有8評論

關鍵詞: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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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懶懶貓 2014-9-9 09:55
給人?寫錯了吧,應該是個人,對吧?哈哈,還沒買就給人,真慷慨啊……

不好一概而論。如個人購買,遇到債務問題時可能會有個人財產損失,還有遺產繼承等問題。有種方法是用LLC名義買,公司MEMBERS可以避免個人財產損失風險。缺點是開LLC公司的費用比較高,主要是每年需支付特權稅等。如果不是投資較大數額的房子,不值得費事兒。除非你現在手上就有LLC類型的公司,那當然是以公司名義買划算了。不存在那些多出的額外支出了嘛……

每個州的規定會有不同,你最好找律師根據你實際狀況給建議。
回復 寂禪 2014-9-9 10:11
LLC 不用花太多錢,自己到州政府辦,幾十塊就夠了, 每年交些手續費就行了。將房子放在LLC名下估計還是沒什麼用,真要防訴訟風險,把LLC辦成管理房產的公司管理房子更好。另外,還可以給房子辦個umbrella保險,只需要比正常的保險多些費用,最高理賠上限是一百萬。
回復 白露為霜 2014-9-9 10:40
不要租給律師。
回復 Laile 2014-9-9 11:59
你們三個的評論都正確。謝謝!
回復 看得開 2014-9-9 14:29
白露為霜: 不要租給律師。
警察?   
回復 ChineseInvest88 2014-9-10 03:40
看得開: 警察?    
警察不用怕。
律師可以用自己的時間來訴訟,而你要花錢請律師訴訟,無論是否你的錯誤,都要花費了。

如果房客不是律師,房東有點優勢,律師費支出是商業費用,利潤少了,交稅也少。而房客就是要真金白銀的打官司了,還不能減稅!
回復 小小.. 2014-12-1 15:10
問好久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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