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晩,女兒氣憤地向我投訴,說學校污陷她未上繳candy sale的錢,還說女兒在和老師的爭辯中,使用不敬的語言,指手畫腳,女兒說氣得頭都痛了。女兒描述的基本事由如下:
1)她交錢時有看見負責收錢的人數了二遍,說我女兒可以走了,女兒離開時看到她在一張名單上划記號,但不確定是否是女兒的名字,約發生在去年十二月份
2)後來負責收錢的人問女兒交錢,女兒將第一項的情況說了,負責收款的人說她再查找一下
3)據女兒說,有其他學生交了錢,收款人又向那個學生要,那個學生當然不給,後來收款人說找到了
4)後來收款人又找過女兒,女兒陳述事由后,收款說她會解決這個問題
以上都發生在二個月前。
5)上周五,那個收款人又找我女兒要錢,女兒當然據理力爭,收款人就開始生氣,並讓女兒出去冷靜五分鐘,收款人向學校投訴說女兒無理粗暴,讓女兒提供交款的證據,並威脅不交錢就停課。
女兒說當時氣得頭都要爆裂了,這兩天頭還痛。女兒說這錢決不能再交,不是錢多少的問題,是事關個人清白和名譽的問題。我明天準備親自出馬,堅決支持我女兒,知女莫若父,我女兒決不是在金錢上撤荒和不當侵佔的人,毎次女兒都會把我給她買東西找回的錢不論多少都交還給我。
請大家出出主意我明天去學校該怎麼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