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中文論壇評論顯示出一種明顯的傾向 - 美加華人自我定位為二等公民。因為他們對
白人主流社會人群與對華人自己在法律上道義上採用的標準跟主流社會完全不同。
舉幾個最近的例子來說:
1. 有華人說白人叫競選多倫多市長的香港人鄒智慧滾回中國去是種族歧視,這些人就
說,又不是所有的白人都這麼說,那是少數人,不算種族歧視。可是主流社會制定的法
律道德里,並沒有規定要大多數人有種族主義表現了才是種族歧視。照主流社會的標準
,任何種族歧視的行為都是種族歧視,在某些情況下是犯法的。不管量多量少。事實上
,從來沒有過一個種族的所有人都同時被種族歧視的事。黑人在為奴摘棉花的時候,也
有黑人在做house niggar,當家僕,待遇不錯的。等到大多數人都敢於公開種族歧視華
人的時候,那二戰時猶太人的命運就該發生到華人頭上了。
2. 有華人說自己騎車在人行道上被白人襲擊了,報告了警察。大多數華人網友批評的
不是攻擊他人的刑事犯罪,而是在人行道上騎車的交通違規。儘管刑事犯罪是要進監獄
的,而交通違規只是要罰款。華人對自己人和白人孰重孰輕,一望瞭然。而且還不一定
是交通違規。幾年前,一個上海人在市中心人行道上行走時被一個白人青年在人行道上
騎車給撞倒在地死亡,那個白人青年的名字警察都不肯給受害人家。說是最多罰款幾十
元好像。不久后一個日本人在北約好像是finch一代人行道上走路給一個白人人行道上
騎車撞倒死亡,白人只賠了幾十元。
3. 有華人說被種族歧視了,其他華人就說,那有什麼不對,在中國也被歧視嘛。按照
這種華人的邏輯,世界上根本就不應該有種族歧視這個法律,因為任何族群里都有內部
的相互歧視,比如有錢的瞧不起窮光蛋,上層階級的瞧不起下層的,城裡的瞧不起農村
的,甚至黑人內部都有皮膚白點的瞧不起皮膚深點的。那所有這些人都沒有理由抱怨種
族歧視,這個法律應該被撤銷。但是反之,種族歧視被全世界認可為對人權的侵犯,而
什麼地方歧視,階層歧視卻沒有。全世界都立法規定種族歧視犯法,只有華人認為種族
歧視中國人就是不犯法。
4.
有華人反擊「滾回中國去」一類種族歧視,這些人就出來指責說是「挑動種族對立」,「挑唆族裔紛爭」,云云。白人叫中國人滾回去,說華人不是加拿大人是中國
人,這種說法都不是「挑動種族對立」,怎麼反對的倒成了挑動種族對立了呢?是不是華人不能以種族說事,白人可以?再有,是白人叫周滾回去在先,華人反擊在
后。肇事的,挑起事端的,難道不是白人嗎?在法律上道德上,從來就是肇事的挑起事端的對糾紛矛盾負責任,比如正當防衛不負責任。怎麼這些華人對肇事的不置
一詞批評,反而攻擊起回應的一方呢?不要說什麼民族自尊自重了,這基本的常理應該是懂得的吧?
可見,華人以一貫制地對包括自己的這個華人種族使用了違背主流社會法律道德的規則
。這個規則簡單說來就是中國人是實際上的二等公民,該被不公平對待,該被白人種族
歧視。(當然如果是對黑幕三,那就是另一個標準,要破口大罵種族歧視鬧翻天了)
不知道華人為什麼對自己這麼不客氣?可能是智商有限,認識不到發生在其他華人頭上
的,也一樣可能發生在自己頭上?
不管是不是智商問題,這是一種什麼精神?
這是一種在強者面前「別把我當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