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我眼中的美國警察 五

作者:北美的楓葉  於 2011-5-11 05: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16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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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遭遇警察
這次遭遇警察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那是一個深秋的周日,計劃了很久的秋遊,終於成行,目的地是BUFFALO附近的一座比較有名的山嶺,在那裡可以欣賞各色楓樹,可以觀賞大小瀑布,更可以安營紮寨,幸運的話,還可以遠眺火車從山頂走過。總之,這是我每年必到之地。
出發的時候,心情格外的好,沿途的景緻就已經足夠吸引眼球的了,鄉村的道路車少人稀,兩旁樹木要麼黃的金燦、要麼紅的火艷,再就是一望無際的豐收在望的田野,所有這一切,都那麼地令人心曠神怡。
也許是沉醉於這無邊的秋色,有點忘乎所以了,就在一處緩緩的、長長的下坡路段,我們沒太注意車速,也沒太留意路旁的限速標誌,信馬由韁地讓車子順著慣性滑行。還沒滑至坡谷,就發現後面有輛警車尾隨而至,也不知道它是從哪裡冒出來的。這個時候研究警車從哪裡冒出來是毫無意義的,只好自認倒霉吧。剛才還是歡欣雀躍的心情,一下子跌到了谷底。
警車打著警燈慢慢逼近,我們只好乖乖就範,這次可讓警察給逮個正著,除了超速之外,我們還觸犯了一項規定,就是車子過了一年一度的年檢時間,原因是這輛車是剛剛從一個熟人那裡買過來的,我們還沒來得及去年檢。而年檢證明是一張小豆腐塊大小的紙片,帖在車前擋風玻璃的一角。
 真佩服警察的金睛火眼,一下子就給看出來了,在循例例行公事之後,警察給了我們開了一張罰單,二罪並罰,罰金180大元。我們看了之後都傻了眼,很想跟警察解釋一下,爭取通融,以獲減免。可是警察並沒有給我們這樣的機會,完成任務之後,很快就開車走了。
沮喪之下,我們研究了一下罰單內容,具體是這樣的,如果認罰,就要在規定時間內以支票形式寄出罰金;如果不認罰,可以到事發地的車管所上訴。我們權衡了一下,選擇了後者。而規定的時間有一個月這麼長。
可以想象的是,之後的賞楓之旅因此而變得索然無味了。回來的路上,我們還在事發的地方特別留意了一下,結果發現了一個秘密,原來警察正是躲在下坡路段中間位置的一條垂直的小道上,這樣守株待兔,哪有沒有『斬獲』的道理。看來,美國鄉村的警察,也有著這樣不太『光明正大』的一面,我們也算長了見識了。
記得當我們擇日去到事發地車管所上訴的日子,是一個大雪紛飛的傍晚,而辦公室則坐落在遙遠偏僻的村落,我們為了找到它費了很大週摺。到了那裡 ,只有兩個人在辦公,我們拿出罰單,陳述了事由和請求,結果只是象徵性地得到一些減免,還得交納罰金12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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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6 個評論)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1-5-11 06:27
就當交學費吧。這事兒以後還會有。別往心裡去。
回復 snortbsd 2011-5-11 07:01
well, i even saw a cop hiding behind bushes with radar gun in her hand (it was 25 miles zone neighborhood)...
回復 瀟湘格格 2011-5-11 09:02
與你事件相似,上月也吃百元發單,現在正在等著去申訴,可告知一下經驗嗎?
回復 瀟湘格格 2011-5-11 09:05
從此事發生后,每天經過此處都特小心,因警查每天早晚不定時藏於此地下坡路的一個彎道里。
回復 snakek 2011-5-11 09:55
天下烏鴉一般黑!我在澳洲也遇到過。
回復 北美的楓葉 2011-5-11 10:02
瀟湘格格: 與你事件相似,上月也吃百元發單,現在正在等著去申訴,可告知一下經驗嗎?
態度誠懇,如實陳述理由,博取同情。
回復 瀟湘格格 2011-5-11 10:05
北美的楓葉: 態度誠懇,如實陳述理由,博取同情。
謝謝指教。
回復 戶人 2011-5-11 11:05
在鄉間,警察常常躲在T-字路口。在長距離高速公路上,警察也愛躲在樹林邊或立交橋下面。
回復 yulinw 2011-5-11 11:15
   算少的啦~~
回復 8288 2011-5-11 11:26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003/user-135369-message-63023-page-1.html
回復 8288 2011-5-11 11:28
早點看貼就好啦
回復 8288 2011-5-11 11:29
瀟湘格格: 從此事發生后,每天經過此處都特小心,因警查每天早晚不定時藏於此地下坡路的一個彎道里。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003/user-135369-message-63023-page-1.html
回復 好啊好啊1 2011-5-11 15:41
違法是事實了,又被抓了現行,還有什麼好說的?
也就是損失了120刀嘛,沒釀成大錯,你就偷著樂吧!
回復 人權是非 2011-5-11 22:05
問題是你的速度是多少,限速是多少?如只超一些,那你就有些冤枉.
回復 nokisnokil 2011-5-12 00:55
我一個朋友曾經這樣跟我說:開車能犯的最大的錯誤是什麼?     沒看到警察!
回復 cantaoli 2011-5-12 14:56
我家門口天天捉不少!一些是從Free Way追出來的;另一些是Stop牌沒停!Stop Sign在山坡下,絕大部份都停不穩,結果被捉。我也救過不少人,卻沒好報。我住旁邊,當然知道警察守在哪裡,我停下數20次才走,後面人拚命按喇叭催我走呢!我一眼便看見警察騎摩托車躲在小叢林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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