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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志剛:桑蘭該告誰? 哪裡都是雞蛋碰石頭

作者:眼糖  於 2011-5-11 07: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轉貼|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10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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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的案子驚動了世界,原告被告各執一詞,作為局外人,我們該怎樣看這個問題?

知道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訴訟是有時限的,因此桑蘭的多數起訴都是沒有意義的,超過了訴訟時限,法院根本不會受理。此外,訴訟是講證據的,而事發十多年後,證據早已經湮滅,譬如所謂的猥褻,就像強姦一樣,沒有證據是很難成立的。所以我們說,桑蘭能夠勝訴的可能性不大。

在美國的法律體系中,還有一個陪審團制度,桑蘭案的陪審團肯定都是美國人,從文化背景的角度說,陪審團一定會傾向於被告的,並不是說美國人狹隘,而是說美國人一定更傾向於美國人的價值觀,所以被告的陳訴一定比桑蘭更能打動陪審團。從這個角度說,桑蘭的勝算就更小。

其實,桑蘭最應該起訴的不是美國的被告們,而是中國體操中心,因為事發時他們才是桑蘭的監護人,他們沒有盡到義務去為桑蘭爭取合法的賠償,而是把桑蘭扔給了幾個美國人,之後就甩手不管。再之後,體操中心利用宣傳工具忽悠了桑蘭,使得桑蘭錯過了訴訟時限。桑蘭在經歷多年的「縱做鬼,也幸福」的自欺欺人之後,終於明白自己被忽悠被利用了,可是已經晚了。

體操中心這些年來的做法令人心寒,此次桑蘭提起訴訟之後,他們又保持沉默,似乎這件事情與他們壓根沒有關係,這就更加令人氣憤。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說,體操中心這樣的部門其實也不過是一個訓練中心,運動員的傷害賠償並不是他們所擅長的。問題是,這個事情應該哪個部門來負責?體操中心至少沒有盡到他們應盡的責任。

體操中心可以借口說當年這方面的經驗不多,因此情有可原。可是,他們難道不應該採取什麼補償措施嗎?

那麼,既然體操中心才是最應該被起訴的對象,桑蘭為什麼放過了他們?大致桑蘭知道,起訴美國的被告們,即使勝算不大,總還是有可能勝訴的。而起訴體操中心,那絕對是雞蛋碰石頭。可憐的桑蘭,她真的很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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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0 個評論)

回復 match99 2011-5-11 08:03
回復 xoyuanfen 2011-5-11 08:06
其實她挺可憐的, 真是心也慘也殘。
回復 yulinw 2011-5-11 09:12
   小姑娘要是醫食無憂還會告么~~
回復 foxxfam 2011-5-11 10:35
yulinw:    小姑娘要是醫食無憂還會告么~~
  
回復 解濱 2011-5-11 10:47
xoyuanfen: 其實她挺可憐的, 真是心也慘也殘。
同意!
回復 hanfeng109 2011-5-11 10:53
確實如此. 桑蘭確實很可憐的. 遭受了巨大的痛苦, 卻又沒人為她維護其合法權益.
那個真正的惡人就如樓主所說的是體操中心或者體育總局. 但是大惡人不敢告, 只能告小惡人.
回復 light12 2011-5-11 10:54
xoyuanfen: 其實她挺可憐的, 真是心也慘也殘。
  
回復 Matney 2011-5-11 12:01
xoyuanfen: 其實她挺可憐的, 真是心也慘也殘。
頂.
回復 West-East 2011-5-16 14:07
桑蘭的案子驚動了世界?就是華人吧?
就是華人,又上了幾家大台大報?上點也是咱海大律師一天一篇,語不驚人死不許休的猛炒,18億,性騷擾的,不得消停。
這不,有炒一出高潮:
"另一條是昨天有17個人,其中15人是網路用戶成為了18億美元官司里的新被告,每人被索賠100萬美元。搞笑的是,國內網民們意外加驚喜地蜂擁而至,紛紛要求成為被告去美國出庭受審,還要求被報銷來回美國的路費、食宿。狂歡的網民們知道三百多年前清朝的「文字獄」或幾十年前的「文化大革命」絕不會因桑蘭而再度降臨人間。恐怕這還是桑蘭及幕後絕不想要和始料未及的。"
回復 West-East 2011-5-16 14:11
誰說的來著: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恨人必有可憐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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