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聞,黃建透露紐約檢控官已經接觸桑蘭要在海明辦公室約見她,桑蘭已經申請緊急簽證赴美。
這個發展趨向意味著,海明的確可能是在莫虎的吊銷執照威脅下,騎虎難下,恐怕最後為了保全自己,不得不假戲真做,把劉夫婦兒子的刑事案件做成然後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以證明自己的案子不是沒有道理的惡意訴訟,而是有事實法律依據的,不能被Rule
11懲罰. 剛開始,桑蘭海明可能是為了遲到的訴訟找個負責的,使得桑蘭有理由過了訴訟期限還要打官司。可是被海明手下的洋人律師乘機利用了,把狀紙寫成了如今這樣。海明桑蘭沒想到忽然反感的輿論在華人社區大作,為了證明自己有理由,桑蘭海明進一步加碼,企圖證明自己訴訟劉夫婦有理,海明還在與其事務所洋律師的商量之後(他自己說的),提出了刑事控告。
但是海明又在一開始就放言願意與劉夫婦和解。大概是本來想找個中國體委沒有及時為桑蘭起訴找個替代,也沒有真想把他們怎麼樣。可是突然事情急轉而下,莫虎出面代表劉夫婦了,糟糕的是,他聲言要把海明的整個官司全撤銷,還要把海明的執照吊銷了。海明雖然故作淡定,但是不可能不害怕。拯救他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證明這個官司不是沒有merits的。而最現實的證明方法這時就來了-紐約檢方介入了桑蘭的告訴。對海明來說可以說是逃脫莫虎威脅的最及時有效的辦法。
紐約檢方這個時候介入,可能是莫虎為他們打掉桑蘭官司,他們把針對莫虎的訴訟撤銷,就是為了利用莫虎獎勵了他,當然不排除以後的各種獎勵。但是這個案子的收場要全撤銷也太說不過去,海明這邊也有中國國內的媒體看著。還是找一兩個被告的案子來trial一下,一個洋人的公司,挑一個最不可能被陪審團認為有責任的,再挑一個最容易被認為有責任的,就是劉夫婦。
其實我早就勸告過劉夫婦和解,還勸告海明:「立即爭取和那對夫婦私了和解。從你現在拿出的證據看,這個案子繼續的話對他們也沒有好處,他們應該會願意私了。但是這個莫虎一定要告。」 可惜劉夫婦可能看見這麼多好像是法律專家的網友都在嘲笑海明預言他必敗,可能就認為自己必勝,還要反訴。全然沒有警惕海明也會有狗急跳牆的時候,和洋人的算盤。
現在出路何在?我還是建議桑蘭和劉夫婦儘快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