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愛贏了!平等贏了!

作者:三Y老豆  於 2015-6-28 12:4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節日街頭|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26評論

       昨天上午,當美國邦最高法院宣布美國五十個州同性婚姻合法化,三藩市市政大樓外 一幅巨大的彩虹旗便從二樓陽台一直到台上,人市長及十一年前主持全美第一個同性結婚的前市長發表了感言,這是愛贏了!是平等了!

  

       然而,終審裁決卻引起了美國社會的巨大分歧,支持的人裁決欣鼓舞,個判決於達成他渴望已久的目,而反的人出奇地怒。

       生活在三藩市十幾年了,到了同性群體的日益大,也見證了越來越多民眾從反感同性戀而支持同性婚姻。而促使轉變的原因,正是次裁決婚姻的重新定---婚姻首先是基於和法律的任。而反的人則認為結婚是基於一男一女繁衍後代合。

       然而,看看周圍親朋好友便知,一些男女婚一子不生孩子並不都是因生理上的原因,他婚只是了彼此的身相,如果把繁衍後代作婚姻的必要條件,那不不願生孩子的男女也不能婚。同理,同性戀人不能因不能生孩子而被剝們應享有相利。所以,次裁決以愛為基礎來婚姻,是「愛」的勝利!

       當然,同性戀人極力要爭取婚姻合法化,更是一種關乎平等的、不可剝的個人「利」!他極力要自己爭取與其他結婚人一樣所獲得的聯邦和州的福利次裁決,也代表了是「平等」的利!

三藩市市政大樓夜晚的彩虹燈光。

白宮夜晚的彩虹燈光。

幾年前,俄亥俄州因不接受同性婚姻,這對同志便租借飛機離開俄亥俄州空域,與重病的伴侶在飛機上舉辦婚禮,之後便將俄亥俄州告到了最高聯邦法院。這次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后,奧巴馬總統第一時間在白宮打電話向這位健在的同志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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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6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5-6-28 18:55
今天看遊行吧!
回復 越湖 2015-6-28 21:43
雖不贊同,但絕不反對。到底他/她們也是人,應該享有人的權利。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5-6-28 22:02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該不該平等?近親婚姻該不該平等?亂倫該不該平等?人類終將被自己毀滅!!
回復 jc0473 2015-6-28 22:06
fanlaifuqu: 今天看遊行吧!
是的今天看遊行。昨天的慶典歌舞活動感覺和往年不同了,有政府參與舊金山市政廳前搭起大舞台和大屏幕現場直播
回復 jc0473 2015-6-28 22:12
幸福就是民權平等和自由
回復 Monalisa 2015-6-28 22:38
這種愛怪怪的
回復 taichi1953 2015-6-28 23:25
既然他/她們在心理和生理上已經形成這種傾向,我想絕大部份是與生俱來的,也可算是天生的缺陷,那我們為什麼不能以寬大的胸懷來接受他/她們呢? 所以,我們也該尊重他/她們,給他/她一個自由的空間!
回復 楓橡園主 2015-6-28 23:41
"而促使這種轉變的原因,正是這次裁決對婚姻的重新定義---婚姻首先是基於愛和法律的責任。同性戀人極力要爭取婚姻合法化,更是一種關乎平等的、不可剝奪的個人「權利」!「
說的好,沒有難懂的法律語言,這就是這次裁決的核心。就像 專治蛋疼2 一樣,很多華人對此裁決持反對的觀點,這可以理解,就連奧巴馬本人也是在最近兩三年內才逐步轉變為支持的觀點。很多人不明白這裡有兩個不同的範疇,所以錯誤的認為「人類終將被自己毀滅」。其中一個屬於性和生育的生物範疇,既食色性也的問題,這是進化的結果。另一個屬於婚姻和家庭的社會範疇,既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問題,這是文明的產物,最高法院的裁決僅僅和第二個問題有關。和很多人一樣,我也對LGBT現象不能理解,不知造物主(可以是大自然,上帝,菩薩,阿拉)在哪裡搞錯了一點點,但是認為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是文明的進步,再過50年大家會更好的理解的。
回復 sun1161 2015-6-29 00:08
同性戀是一種病,能被寬容嗎?不去像中東穆斯林國家對同性戀進行「石刑」和人為的歧視,已經就是寬容了!異性都可以同居,同性戀也可以同居,沒有人限制你們!可是國家通過立法,贊成法律上許可「結婚」,這是一種錯誤的導向,這種錯誤導向會讓未來的二代、三代、四代,,,,產生錯誤的認知,長期以往再過幾百年或千年,人類就成為「熊貓族群」頻臨滅種。人類也是動物,低等動物延續後代是靠視覺、味覺、聲音、肢體動作吸引異性繁衍後代,人類的性行為除了以上幾種情況,還多出情感交流、語言交流。比如:鳥類延續後代是開雄性美麗的羽毛展翅顫動吸引雌性,狗、馬、獅子、、、、、等四蹄動物靠雌性分泌氣味吸引雄性,最終目的延續其特有族群的延續繁衍。同性戀的視覺或聽覺性刺激器官發生變異,他們(她)對這種異性刺激不感興趣或反感,因此不願意與異性交往,其實這種變異是一種原始啟動基因發生變化,一個物種如果不是因為外界自然環境變化滅種,以上這種變異就是滅種的前兆。全世界各國中,美國對同性戀者已經夠寬容了,通過合法婚姻的確欠考慮!動物(包括人類)很奇怪的,比如:一些人類的怪癖,部分病態男子專門願意收集女性內褲並去聞其氣味,願意看女性的腳,願意偷窺女性裸體(這些變態人多數是陽痿),,都是一種病態,而且往往都與失眠和精神病態相關聯。人類漫長的繁衍延續會隨外界環境變化而產生變異,人類已經是高級動物,在沒有天災的情況下,人類的一些原始功能也在慢慢退化,希望未來人類不是因為不願意與異性結合而滅亡!
回復 taichi1953 2015-6-29 00:08
我認為婚姻是男和女結合的一個專用詞,同性的結合怎可用婚姻這兩個字呢?
回復 paci 2015-6-29 00:20
老外更愛狗, 是否也要合法啊
回復 淡淡的米蘭 2015-6-29 00:58
不贊同,但尊重~
回復 tsueict 2015-6-29 01:43
sun1161: 同性戀是一種病,能被寬容嗎?不去像中東穆斯林國家對同性戀進行「石刑」和人為的歧視,已經就是寬容了!異性都可以同居,同性戀也可以同居,沒有人限制你們!可
Pertinent.
回復 海外思華 2015-6-29 02:12
不贊同,也不反對。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回復 山谷民 2015-6-29 03:15
本人雖不是同性戀, 但對他們(她們)的遭遇充滿同情。 性趨向是與生俱來的,是無法選擇的。 他們有愛的權利,當然就有婚姻的權利。請不理解的網友,用寬容,尊重的心態來看待。而不是用歧視的言語評論自己不了解的事情。
回復 泥馬 2015-6-29 03:27
也有好處,有助於減少同性戀基因的遺傳。
回復 qxw66 2015-6-29 04:35
國將不國
回復 來美六十年 2015-6-29 08:08
同性相愛不是結婚
回復 秋收冬藏 2015-6-29 10:34
隨便怎麼鬧,同同里也有不少好人。不過如果我家娃帶個同回來,我非哭出個大海不可——你也一樣。
回復 xqw63 2015-6-29 22:46
見過很多同性戀者,幾乎無一不是善良、體貼和寬容的,因為,他們是弱勢群體。
至於此法律是否導致「潘多拉盒子」的開啟,不排除這樣的可能,美國正在劇變,這個棘手的問題用這種方式解決,後果如何,很難判斷,不過,廢除奴隸制、允許婦女有投票權、廢除排華法案等等,在當時的反對聲音也很高,現在看看,這些法案的出台,也不是什麼洪水猛獸,社會畢竟是向著符合人性的方向發展的,咱相信美國政策決定者會有智慧決定美國人生存環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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