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牽手56年,我們要結婚 (牽手多圖)

作者:三Y老豆  於 2011-6-23 02:2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節日街頭|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30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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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30 個評論)

回復 三Y老豆 2011-6-25 00:05
馬大哈ann: 難以理解,只能同情
同情比歧視好
回復 xqw63 2011-6-25 00:26
三Y老豆: 近日加州大學發布同性戀報告,加州有12萬多戶同性家庭,五萬多戶同性家庭收養兒童,SF每100戶家庭中就有一戶是同性家庭
這樣的家庭不應該撫養小孩
回復 三Y老豆 2011-6-25 00:41
xqw63: 這樣的家庭不應該撫養小孩
孩子大了后不知會怎樣
回復 xqw63 2011-6-25 00:42
三Y老豆: 孩子大了后不知會怎樣
就是這個問題
回復 馬大哈ann 2011-6-25 01:10
三Y老豆: 同情比歧視好
似乎女的還可以理解,男性實在理解不了
回復 三Y老豆 2011-6-25 01:36
馬大哈ann: 似乎女的還可以理解,男性實在理解不了
有些媽媽喜歡把小男孩當女孩打扮,紅紅花花的都往他身上堆,帶他成天在女人堆中泡,久而久之他就女性化了
回復 三Y老豆 2011-6-25 01:38
xqw63: 就是這個問題
只能拭目以待
回復 gyyy 2011-6-25 19:53
whyuask: 如果要從這個角度的話,我的意見是,福利總是先定義對象后討論額度。針對家庭的所有福利都是基於「傳統家庭」而已確定的。既然你現在支持篡改「家庭」的定義,那 ...
先不說你對「家庭」的錯誤定義,我要說的是權利和義務應該是一致的。沒道理在要求人家盡義務的時候不強調人家沒有婚姻的事實,而人家要求相應的權利的時候又對人家說你不能享受。

再說了,難道「家庭」必須由一對直人夫妻組成?如果其中一方或者雙方去世或者離婚,剩下的母子/母女/父子/父女外祖孫/祖孫就構不成一個家庭了嗎?
回復 gyyy 2011-6-25 20:00
三Y老豆: 謝謝! 我也是從不理解到理解的, 我有篇大學時關於同志的博文: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4/user-292607-message-108752-page-1.html
說句老話,理解萬歲!

第一次聽到「同性戀」這個詞的時候我10歲,我爹從美國回國,告訴我們認識結交了一些同性戀朋友,「他們比一般人善良、友好、待人寬容,因為他們不被理解、被歧視」。
回復 三Y老豆 2011-6-26 00:48
gyyy: 說句老話,理解萬歲!

第一次聽到「同性戀」這個詞的時候我10歲,我爹從美國回國,告訴我們認識結交了一些同性戀朋友,「他們比一般人善良、友好、待人寬容,因 ...
昨天紐約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總統奧巴馬為此講話讚揚,不能因為宗教的原因而剝奪同志與其他人一樣應有的權利,社會會越來越寬容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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