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知道你無恥,但你的無恥還是超出我的想象。你說:「這是一個可以自由發言的時代」。
如果能自由發言,為什麼中國監獄里關著這麼多異議作家?
如果能自由發言,為什麼中國政府豢養著龐大的五毛集團軍?
看來,你不僅是啞巴,還是瞎子。
2011年1月底,我從中國逃到澳洲。為什麼逃,因為我在中國『不能自由的發言』。
2010年9月底,三個國保一個民警到我工作的單位。國保處長說:「孫寶強,你要把你寫好的文稿,發到我的郵箱;你還要把你尚在構思的,未完成的文稿也發到我的郵箱。」我說:「你是否要劈開我的腦子,檢視我腦細胞活動的情況?」
他冷冷地看著我。
我說:「為了不讓我的《上海女囚》出版,你們不但找我的老闆,還找到我中學的同學--你們驅車百里,從上海趕到金山,讓任職於金山精神病醫院的副院長同學給我施壓;你們找到退休后自辦企業的老闆同學給我施壓;你們找到在區政府的公僕同學給我施壓……你們在我出獄后,已經監控了我20年,是否準備監控到我死?」
國保處長的回答,是一串冷笑。
就在這一瞬間,我突然冒出一個念頭:「逃!我一定要逃出中國,把這一切告訴世界。」
2011年5月底,在逃到澳洲4個月後,我在香港出版了我的回憶錄《上海女囚》。有個筆會同仁希望得到這本書,於是我寄到中國浙江—我是『知其不可而為之』。
果然,此書一進中國就銷聲匿跡。
一個中國公民,不能在自己的祖國出版回憶錄;一本中文書,在中文的母國遭到封殺,這是否是「魔幻」的一幕?
一個得了斯德哥爾摩症的人,將在斯德哥爾摩市接受頒獎,這是否也很「魔幻」?
我希望莫言站出來,和一個中國婦女,辯論中國能否「自由發言」?
我也希望諾獎評審委員會,聽一聽『六四』受難者的聲音。
此文由孫寶強於2012年10月12日做了修改
孫寶強的自我介紹: 孫寶強,女,1951年生。原上海煉油廠打字員。"……被告人孫寶強於1989年6月5日下午,在本市四川北路海寧路小花園處,向群眾傳播謠言,進行煽動。次日上午十時許,被告人孫寶強又竄至本市天潼路長治路口繼續傳播謠言,並在其煽動下,與他人一同將堆放在人行道上的三十餘塊竹籬笆搬至天潼路長治路南側道路中間,設置路障,堵塞交通。以上犯罪事實,有證人證言為證,證據確鑿,被告人亦供認不諱。本庭確認,被告人孫寶強聚眾設置路障,堵塞交通,情節嚴重,已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有期徒刑三年。"
出獄后,失去公職,失去福利分房,甚至在退休時,還失去了21年工齡(上海市委侵吞了我從1968年,到1989年的21年工齡)。判刑后,丈夫失去澳洲留學的機會,拚命打工接濟監獄中的我(每月要30元大帳),結果從腳手架上摔下,腎受到損傷需常年吃藥;判刑后,9歲的兒子生活在恐懼中,不愛學習並養成自閉孤僻的性格。出獄后,我在學校做管理工作,240元的月薪無法維持生活,只得兼任鐘點工,送報員,售貨員,收銀員。沒有一分錢低保,沒有一分錢醫保。從監獄帶來的傷口久久不愈,我用燒紅的鐵摁上去;全身過敏皮膚潰爛,我咬緊牙關死扛……判刑如鼠役,破壞了健康的家庭,留下揮之不盡的遺恨;判刑如核泄露,若干年後還有可怕的後遺症。
20年來,我苦苦掙扎在生存線上,但信仰沒有泯滅。由於家中只有一台電腦,我只得深夜起來寫作。造訪的民警發現后,多次讓我交出文稿;隔三岔五,國安前來詢問造訪。在生活的拮据和政治的高壓下,我寫了50萬字的回憶錄《紅樓女囚》;20萬字的紀實文學《上海版高老頭》;20萬字的紀實文學《猥瑣的上海人系列文集》;還有大量的時評政論。現在『博客中國』上的專攔已被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