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ipod nano風波(5)----ipod nano完璧歸趙

作者:amassadinho  於 2011-9-19 22:4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家庭新聞|已有66評論

nano完璧歸趙

話說我跟警察告別後就回家了,到了下午四點左右,電話鈴響了,我一接是X打來的,一上來就跟我說對不起什麼的,自己不是故意的,一時糊塗,想了一個下午覺得還是應該跟我說實話,blabla 反正就是一大堆借口想說明自己不是那樣的人,只是一時想歪了,不知道怎麼會成了這個樣子,本來上周帶到學校去是準備還給我女兒的,後來不知怎麼又不想給了什麼什麼的,我就聽著她說,懶得反駁她跟她廢話(她那時候已經把我女兒下載的東西全部刪除了,名字也改成了她的,語言設置也都成了中文的),等她說完了,我就問她nano 到底是怎麼到她手上的,她一會兒說是自己放學以後在教室里撿到的,一會兒又說是看見在一個小朋友手裡她給要過來的,我知道她已經緊張得亂了方寸,一個謊言又一個謊言,前後矛盾,漏洞百出,聽著都想笑。等她說完了,我就說,」我知道了,既然你承認了錯誤,我就原諒你了,不過警察那裡你得去說清楚。「 她說,」雨的媽媽,你能不能陪我去一趟警察局啊?你看我語言也不行,這事兒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兒,我也不能讓別人陪我去,你能不能現在來一趟陪我去啊?「 我當時真是給她氣得哭笑不得,這都什麼人啊?真是又可恨又可憐。我說家裡來客人了走不開,是真的,正包餃子呢,她就說晚上再給我打電話。

晚上X又打來電話,一番車軲轆話以後,又求我第二天抽空陪她去警局,我本來不想去,因為星期一是中秋節,是我的生日,我有別的安排,可是我考慮了一下最後還是答應她了,主要是想早點給女兒把東西拿回來,我想我要是陪X去了把情況說明了當時就能拿回來了,過節呢,也讓女兒開心一下吧。那天我女兒聽說警察把nano拿走了,有可能一個月以後才能還回來,失望的表情讓我很難過。

第二天中午,到了警局,那天接警的警察不在,值班的警察聽我們說明了情況(實際上是我一個人在說,X說中文,我給她翻譯),看看我看看她,臉上帶著懷疑的表情,讓我們最好找接警的警員親自處理,他周三四五上班。我當時突然覺得很好笑,報案人和作案人一起來警局,報案人給作案人當翻譯,不可思議,都什麼事兒啊,警察不相信太正常了,我們只好走了。

在警局門口她又跟我羅嗦了半天,無非是什麼後悔了什麼的,我知道其實她最後悔的是她把nano帶到學校偏偏就讓我們給看見了。最後X又跟我提了一個要求,」雨的媽媽,我在孫老師和於老師那裡工作了兩個多月了,他們對我印象也挺好的,我不想讓他們知道,你能不能幫我一個忙,就跟他們說我的拿回來了,你女兒的也找到了,行嗎?「 我聽了真是頭大,都這樣了還要去撒謊,還想讓我幫她撒謊,還知道要面子,早幹什麼去了?我說:」那你的意思是讓我跟他們說是我誣陷你了?事到如今,你要是真心悔過,我勸你就跟他們實話實說,再說警察都來了,事情原委他們也都清楚了(其實我一直跟於老師有電話聯繫的,只是X不知道而已),你再試圖遮蓋已毫無意義,只有承認錯誤才能得到別人的原諒。「 我當時那麼說也是真心為她好,可是她還是堅持要自欺欺人,我就說,」那就隨你的便了。不過我勸你這兩天平靜一下心情,好好再考慮一下吧。「 當時約好周三再來,我們就分手了。

周三14號上午,接警的警員給我打來電話,說他們已經跟Apple核實過了,那個就是我女兒的ipod nano,讓我隨時來取,我放下電話開上車就去取了回來,沒想到警察的辦案效率還是蠻高的呢。

回來以後X的電話就來了,問我什麼時候能陪她去警局,我就跟她說我已經把東西拿回來了,剩下的事情她就自己解決去吧。她急了:」那我怎麼辦啊?我還要不要去警局啊?麻煩你給我打個電話問問吧。「 我說行。掛了電話我真是越想越氣,這人真是厚顏無恥,我不讓她給我賠償誤工費汽油費什麼的,不追究她就算了,她還沒完沒了了,當我是冤大頭啊。過了一會兒X又給我打電話,我就說給她問過了(其實我沒問),她不用去了,不過我有權利去法院告她盜竊罪(這是真的),可是我估計她一聽不用去警局了就高興了,根本就沒聽見下一句,或者是認為我這麼好說話的人肯定不會去告她的。反正就是又叮囑我在孫『於老師那裡幫她圓謊,我只能心裡嘆一聲此人不可救藥,讓她去出醜去吧,不關我的事。

後記

星期五我給於老師打電話把情況如實地說明了一下,星期六於老師告訴我X去找他們了,大概是一看情況不妙,他們表現出來都知道了的樣子,也就只好說了實話承認了錯誤。周六晚上我給X打了一個電話,告訴她看在她真心悔過的份上我就跟她說實話,我那天沒給警局打電話,讓她自己最好去處理一下,我還好心把接警記錄號碼提供給了她,否則估計她得跑上好幾趟。昨天,周日,她又從警局給我來電話,說我給她的號碼不對,可能以為我騙她的,我給她核對一下號碼,是她自己少記了一個數字。
事情至此告一段落。
人就怕自作聰明,把別人都當傻子。她是自作自受吧。希望她以後以此為戒,好自為之。

我有時候想這樣是不是太便宜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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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6 個評論)

回復 酸柚子 2011-9-20 02:53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回復 amassadinho 2011-9-20 04:51
酸柚子: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哈哈,我一直都覺得特別可笑,真是不可思議。
回復 陳營 2011-9-20 05:11
看到這兒才覺著像個結尾了。這個X實在是X啊
回復 amassadinho 2011-9-20 05:13
陳營: 看到這兒才覺著像個結尾了。這個X實在是X啊
一般正常人不會幹這事兒。
回復 rongrongrong 2011-9-20 07:41
自取其辱
回復 yulinw 2011-9-20 08:17
   真不知她怎樣教育自己的孩子~~
回復 嘻哈:) 2011-9-20 08:47
就是不可思議。X比我昨天想象的還糟糕。
回復 nierdaye 2011-9-20 08:52
陳營: 看到這兒才覺著像個結尾了。這個X實在是X啊
hahahaha. agree.
回復 nierdaye 2011-9-20 08:53
我有時候想這樣是不是太便宜她了?: true. She will do the same thing again. Leave it to police and judge.
回復 nierdaye 2011-9-20 08:54
amassadinho: 一般正常人不會幹這事兒。
true.
回復 nierdaye 2011-9-20 08:54
amassadinho: 哈哈,我一直都覺得特別可笑,真是不可思議。
can't believe it either
回復 ofox 2011-9-20 09:37
不可思議。
回復 看得開 2011-9-20 10:35
太便宜她了
回復 8288 2011-9-20 11:42
新來的思維還沒轉過來.這次算是學到了....
希望能吸取教訓.就饒了她這回......
回復 8288 2011-9-20 11:44
寫得不錯所以花還是要送滴

回復 老太爺 2011-9-20 12:16
大結局。。。好看。
回復 light12 2011-9-20 13:02
你這個好人做的好像在鼓勵壞人似的
回復 amassadinho 2011-9-20 20:37
rongrongrong: 自取其辱
是這樣。希望她能接受教訓。
回復 amassadinho 2011-9-20 20:38
yulinw:    真不知她怎樣教育自己的孩子~~
她自己說在國內當了十好幾年老師呢
回復 amassadinho 2011-9-20 20:39
嘻哈:): 就是不可思議。X比我昨天想象的還糟糕。
難以理解,自作聰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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