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專家與常識

作者:riverview88  於 2020-2-7 08:5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評論

關鍵詞:冠狀病毒, 疫情

此次武漢疫情從1月1號到20號,有關各方沒有採取任何防範措施,失去了控制疫情的大好機會。其中有兩個重要因素,看似獨立,其實是相互影響,相輔相成。第一是湖北,武漢人大政協兩會分別在1月11至17日間召開,此期間新冠狀肺炎沒有新增一例。以目前證明的疫情發展曲線看,在沒有干預的情況下,8天零增長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政治需要。這個謎以後相信會有底的。第二個因素是疾控部門專家們一直不願下人傳人的定論。現在還不知道專家們是不是在前者的壓力下遲遲不下結論。但專家們用來支持人不傳人判斷的重要依據就是沒有新增病例,沒有醫護人員感染(其實已經有了,只不過是壓著不讓說)。
據武漢一位一線醫生說,1月10號,國家衛健委派的專家組已經到金銀潭醫院做了調查,做了一套診斷標準,要有華南海鮮市場的接觸史,要有發燒癥狀,全基因組測序,這三條標準都達到才能確診。尤其是第三點,非常苛刻,實際上極少有人能去做全基因組測序。沒有確診,醫院幾乎都不收診住院。於是任憑感染病人四處奔波,連累家人,交叉感染。國家衛健委專家組成員王廣發,1月8日到1月15日曾隨專家組前往武漢工作。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說整體疫情可防可控。從武漢回到北京幾天後,他本人也確診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直至1月30日治癒出院。王廣發出院后談到,給我們的資料是41例確診病例(即1月11號鎖定的),這當中有兩起聚集性病例。我們請教過CDC的專家,根據兩起聚集性病例,沒法得出「人傳人」的結論,這需要流行病學專家來回答。歷史將證明,這次專家不僅沒幫忙,反而礙事了。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先界定人傳人,加以防護,等證明人不傳人,在下調危險級別。如果人不傳人,涉及人少,初期預防費用也不會高。九次虛一次實經濟上就划算了,就當是買保險了。
疾控防範當然需要專家,但更需要人類基本常識。常言到,兩弊相衡取其輕。在不能界定人傳人之前,先假定可以人傳人,就是取其輕,就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在野外采來的蘑菇,在沒有界定是否有毒的時候,自然是假定有毒。需要去接觸高壓電線,自然是假定有電。只有在充分證明無毒無電的情況下,才能去吃去摸。
據目前知道的信息,冠狀病毒有可能是起源於蝙蝠一類的動物,后經其他動物傳遞,擴展到人類。病毒在這種傳播過程一定會產生異變,並帶有變異過程所打上的烙印。蝙蝠甲通過動物甲傳到人甲的病毒特徵,和蝙蝠乙通過動物乙(可能與甲都不是同種動物)傳到人乙的病毒會不一樣。以本博外行人的臆斷,一個病毒完成從動物到人的傳播都是難以複製的飛躍,非常小概率事件,幾乎像中頭彩。即使以前的禽流感,豬流感也可能都是在完成了第一例動物到人的飛躍之後,開始人傳人的。如此類推的話,任何真正意義的只有動物傳人,而人不傳人病毒都不會引人注意的。只要一個病毒完成了動物到人的飛躍,人傳人就是板上釘釘的事了。希望從這次教訓,以後再也不要輕視任何一種從動物傳來的病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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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xiaolong1951 2020-2-7 10:27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向社會公布傳染病疫情信息,並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疫情信息。

  按這條法律規定,武漢市不是省級單位,無權發布疫情信息。即使湖北省也要等待授權。
  這條法律應當修改為:
  當發現不明傳染病時,各地方政府應儘快上報並同時向公眾發布信息預警,應及時在當地採取有效防治隔離措施。如果之後發現疫情系誤判,應及時解除預警。
回復 sweets 2020-2-7 11:24
信口指責他人造謠、任意訓誡民眾,建議樓上那位也去搜索一下憲法規定和條例。
政治安全第一的公安措施出來了,今後零的現象出現就是常態了。
準備慶功大會吧。
回復 總裁判 2020-2-7 11:43
沒有什麼「除非」,就是政治需要,政治意識;政治是統帥,是靈魂。
回復 john71 2020-2-7 12:59
8天零增長???我的痔瘡都不信! 中共為了維穩,什麼喪盡天良的事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干出來!
回復 異域堂 2020-2-7 21:36
按照唐山地震的模式,把武漢喪事辦成全國的喜事吧!偉光正萬萬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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