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愚蠢的 AT&T

作者:wcat  於 2011-12-20 23:2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82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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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2 個評論)

回復 wcat 2011-12-21 22:13
borninheaven: 現代經濟就是瞎折騰!折騰得大折騰得快, 那經濟就好。 反之,經濟就蕭條。那40億哪是浪費, 是GDP哪!
問題是這40億進德國人腰包了,與美國關係不大了。
回復 wcat 2011-12-21 22:18
ojx111: T-mobile lost more. Yes, they got 4 billions. But, they lost the chances to get more spectrums since they thought they would be bought and did not bid ...
Now you are talking about a different thing.  That is the problem for Deutsche Telekom.  They can sell T-Mobile to a different company, such as a cable company or satellite company.  They already got $4 billion.

The problem here is that AT&T should have evaluate the situation carefully first.  By knowing the competition would be hurt and government would not approve it, they should not even enter the deal.  Now they have to pay a big price for the mistake.
回復 紐約知青 2011-12-21 22:37
wcat: 63可不笨,你看他那媚眼,狡猾著呢!
        有道理!
回復 wcat 2011-12-21 22:54
白露為霜: 最後還是AT&T的顧客和股東倒霉。是應該把CEO開了。
請神容易,送神難!還得花一大筆銀子才行
回復 越湖 2011-12-21 22:58
「……本人覺得 CEO, CFO 和負責法律的 VP 都應被開除,別的有責任的人也要追糾。」
開除?對他們來說根本沒有大的影響。第一,公司要負一筆相當可觀的解僱費;第二,這種級別也不難另外找到新職業,尤其又多了一個經驗的。
當年IBM的一位副總裁因自己一個錯誤的決定使公司受損,向總裁引咎辭職。總裁沒答應,說了一句所有管理人員都該牢記的話:公司剛為你付了幾億元的教育經費。除非你認為我是瘋子,你才會以為我會讓你一走了之。
回復 wcat 2011-12-21 23:05
越湖: 「……本人覺得 CEO, CFO 和負責法律的 VP 都應被開除,別的有責任的人也要追糾。」
開除?對他們來說根本沒有大的影響。第一,公司要負一筆相當可觀的解僱費;第 ...
最後一段也提到這個問題,這在美國大公司里也是個普遍問題。有的都讓他們弄垮了,臨走還拿一大筆。
回復 越湖 2011-12-21 23:08
wcat: 最後一段也提到這個問題,這在美國大公司里也是個普遍問題。有的都讓他們弄垮了,臨走還拿一大筆。
這也是就職前合同上寫好的。
回復 wcat 2011-12-21 23:10
越湖: 這也是就職前合同上寫好的。
是啊! 這個需要改才行!
回復 越湖 2011-12-21 23:20
wcat: 是啊! 這個需要改才行!
怎樣改?由誰來改?
隱約記得一個故事:
公司發現副總經理貪污兼作弊,大家建議把他辭掉。總經理說不行,因為副經理是他們最大的客戶。
回復 wcat 2011-12-21 23:23
越湖: 怎樣改?由誰來改?
隱約記得一個故事:
公司發現副總經理貪污兼作弊,大家建議把他辭掉。總經理說不行,因為副經理是他們最大的客戶。
怎麼改是個問題,不知是否已經有答案沒有。覺得可以由國會定個法律,每個公司都要遵守。
回復 美國魯漢 2011-12-21 23:24
最後為At &T擦屁股的還是用戶,這40個億還是用戶來負擔。
回復 越湖 2011-12-21 23:25
wcat: 怎麼改是個問題,不知是否已經有答案沒有。覺得可以由國會定個法律,每個公司都要遵守。
額的神!
還是沒脫離黨領導一切概念。
回復 wcat 2011-12-21 23:26
越湖: 額的神!
還是沒脫離黨領導一切概念。
如果你記得 SOX 就不會感到吃驚了
回復 wcat 2011-12-21 23:26
美國魯漢: 最後為At &T擦屁股的還是用戶,這40個億還是用戶來負擔。
這就是美國的現狀
回復 美國魯漢 2011-12-21 23:28
wcat: 這就是美國的現狀
很無奈。
回復 wcat 2011-12-21 23:30
美國魯漢: 很無奈。
是啊,需要改啊!
回復 越湖 2011-12-21 23:34
wcat: 如果你記得 SOX 就不會感到吃驚了
其實俺不該感到驚奇,我們都是從小在偉大祖國長大的。封建思想統治了我們幾千年,不會因為有個孫中山就可以改變太多了的。
回復 wcat 2011-12-21 23:38
越湖: 其實俺不該感到驚奇,我們都是從小在偉大祖國長大的。封建思想統治了我們幾千年,不會因為有個孫中山就可以改變太多了的。
美國由國會製法來管理經濟的事情也是很多的,我覺得也是必要的。但是他們總是滯后,許多議員尤其是共和黨的總是反對。
回復 gyyy 2011-12-22 01:43
wcat: 那就用別的公司的
不管怎麼說對消費者這是一件好事!
why? T-Mobile sucks!
回復 wcat 2011-12-22 01:45
gyyy: why? T-Mobile sucks!
如果成功了,就少了競爭。以後都會很貴的。
你還可以選 Verizon OR S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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