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和加拿大都生活了30多年,經常會發現兩個國家在處理一些相同問題上的不同做法,差別如此之大。比如疫情發生后,加拿大立即推出了多項緊急經濟救助項目,幫助因無法工作失去收入的人。幾天前看到的一個統計結果讓我覺得有些感慨。 2021年是疫情嚴重的年份, 加拿大的低收入人口比例不但沒有升高,還有大幅度下降。這是因為幾項緊急救助福利也惠及到了平時低收入的人口。
這幾天,中國多個城市爆發抗議示威活動,很多抗議者與四通橋勇士彭載舟一樣,被警方抓走,失去消息。他們的命運令人擔憂。
而此時加拿大的媒體刊登的一條消息, 再次令我感慨。
11月27日,蒙特利爾的英語日報Gezatte報道,市政府將向在示威活動中遭到警方粗暴對待的抗議者賠償600萬加元。這是一項庭外和解協議,為的是能夠了結 魁北克省法院久而未決的8起集體訴訟案。這些訴訟來自六次抗議活動的參與者。這些告狀者說,他們在參加抗議活動時被警方非法逮捕或拘留,並且無法行使其它基本權利。
抗議事件發生的時間從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之間。有的是反對警察暴力執法,有的是抗議城市的某種新法規,最大規模的是大專院校學生抗議學費上漲。
代表這些集體訴訟案的律師事務所上周在一份法院批准的通知中表示,蒙特利爾市政府已同意支付總計 600 萬加元來了結這八起訴訟以及其他類似的集體訴訟。但這一和解協議還需得到魁北克高等法院的批准。聽證會定於 12 月 21 日舉行。律師事務所的通知還說, 市政當局還將在網站上發表道歉聲明,承認蒙特利爾警方和市政當局的「某些行為」侵犯了抗議者的基本權利。
這就是在一個法治社會如何處理社會矛盾的方式。不僅允許民眾有抗議示威的權利,也可以在政府阻噯這種權利的實施時,向法院狀告警察和政府。這才是現代文明的法制社會。 而在天朝,疫情期間出現多少民眾的基本權利被剝奪,甚至遭到街道幹部和大白的暴力對待,他們卻無處去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