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有沒有道理? zt

作者:翠湖小雪  於 2011-2-12 01: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博你一笑|已有4評論

準則1:跟人決定前途
 
民初名妓小鳳仙,要是找個民工,掃黃就被掃走了;
 
她找蔡鍔,就流芳千古;
 
要是跟孫中山,那就是國母。
 
所以不在於你幹什麼,而在於你跟誰干。

準則2:時間決定性質
  
趙四小姐16歲去大帥府,
  
1年,是姦情;
  
3年,是偷情;
  
一去30年,那就是千古愛情。
  
很多事情不是不做,而是要看做多久。

準則3:關鍵崗位要有自己人
男子去提親,女方家長:請自我介紹。A說:我有1000萬;B說:我有一棟豪宅,價值2000萬;家長很滿意。就問C,你家有什麼?C答:我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個孩子,在你女兒肚子里。AB無語,走了。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一個淺顯的道理,核心競爭力不是錢和房子,是在關鍵的崗位有自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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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xkx 2011-2-13 04:21
有道理!
回復 翠湖小雪 2011-2-13 13:31
xkx: 有道理!
哈哈,就是
回復 kzhoulife 2011-3-15 06:53
非常有道理!
回復 秦月漢光 2011-7-3 01:39
這些準則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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