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高票當選,說明了什麼?[原創]
阿扁的兒子當選了,而且是高票當選,這無疑是一則新聞,因為爺倆都是熱點人物。阿扁以貪腐著稱,小陳以「嫖妓」得名。
小陳高票當選,引來大大小小的爭議不奇怪,但據此就下結論,認為台灣的政治生態如何不堪,台灣選民如何盲目狂熱,純粹是小題大做。
台灣的政治是不是畸形,由誰來判定?肯定不是連選票都沒見過的人。議會吵架、容忍異類,乃是民主社會的常態。在德國,納粹也有粉絲,在日本,右翼分子也有市場,這難道就是畸形?就是亂象?美國法律允許私人擁有槍械,也沒見美國炮火連天吧。喜歡動不動就說台灣亂象的人,誰又能舉出多少台灣社會動蕩、民不聊生的例子呢?
回過頭來還是聊聊小陳當選這事。
第一,小陳「嫖妓」是事實,台灣的司法機關也予以了認定,但台灣法律並未規定「嫖妓」者失去被選舉權。也就是說,小陳是有資格作為候選人來參加此次議員競選的,他並不違法。
第二,到目前為止,網上熱議的是緋聞纏身的小陳當選了市議員,但沒有哪一篇文章指出,在選舉過程中,小陳有舞弊行為,也就是說,小陳當選的程序沒有任何問題。按照台灣的選舉法,儘管小陳曾經「嫖妓」,但他這次的勝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第三,台灣本身是多元化社會,在政治上是多黨制,支持哪個黨,支持哪個候選人是選民個人的自由,他人無權干涉。至於哪個候選人能笑到最後,要看選舉的最終結果。小陳當選了,這就是事實,社會就得坦然接受,無論是支持者還是反對者。
當然,小陳目前還有洗錢案等官司纏身,萬一判決結果褫奪公權,小陳也會失掉市議員資格。但是,這是后話,需要法律來認定。
民主不是百分百合理,不是完美無瑕,它也會出現偏差,但民主制度自身有強大的糾錯機制,能夠依法及時對錯誤予以糾正。就像阿扁,選民既可以選他上台,同時,又可以拋棄他。
什麼叫法律面前人從平等?就是法律既保護好公民的合法權利,也保護像小陳這樣「壞公民」的合法權利!這才是法律,這才是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說好人壞人在法律面前一律是平等的!就像阿扁和馬英九,雖然一個在獄中,一個在台上,但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
小陳當選是合法的,因為,他至少代表了30000多選民的政治理念,也就是說,小陳的當選是一部分選民自由選擇的結果。既然選舉的價值在於尊重選民的自由選擇,那麼就得接受這種自由選擇的結果。如果哪天,小陳因種種失去了議員的資格,也同樣需要通過法律程序來認定。
民主就是什麼聲音都能被包容,什麼聲音都能表達出來。拿小陳當選說事的人,不必大驚小怪。
如果非要說小陳當選是出鬧劇的話,那麼,也僅僅限於高雄,這不過是一段小插曲,不足以影響台灣政局。我們可以調侃「嫖妓」者當上議員,但是,卻不可以調侃民主制度,因為專制制度才是滋生流氓的沃土。
題外話:如果小陳當選是出鬧劇的話,那金正恩又算什麼呢?誰給個答案?
201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