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天生酒鬼

作者:文取心  於 2014-1-13 02: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愛情婚姻|已有23評論

天生酒鬼

 

 

 

他能不喝嗎?那不是要人命了!

見過人喝酒,但沒見過這種喝法的。梁山泊好漢,算中國人裡面厲害的了,隔三差五地大塊吃肉大碗喝酒,可是不管是武松李逵還是魯智深,喝酒的道行跟他都沒法比;早上眼睛還未睜開,手就伸到床底下摸索,摸出一瓶啤酒,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灌下去。上班途中再喝掉兩瓶,他把酒瓶藏在汽車座位底下,警察一般不查那裡。中午一般是不吃午飯的,照他的說法;啤酒就是液體麵包,還吃什麼飯?下午是最難挨的,那三四個小時里,一閉上眼就有個酒瓶在腦袋裡打轉,好容易等到下班,回到家裡,車庫門還沒關上,迫不及待地打開威士忌酒瓶,仰頭一大口灌下去,人就活絡了,精神也來了。到她下班回家,從敞開的車庫踏進起居室,那個酒味啊,撲鼻而來,一根火柴就能把空氣點著。再定睛一看,電視嘩嘩地開著,水龍頭也嘩嘩地開著,人,歪在沙發上,地板上空的啤酒瓶和威士忌酒瓶至少有七八個,看你的眼睛也直了,說話的舌頭也大了。她一把無名火直竄,罵人的話已到嘴邊,想想還是忍下去了,算了,跟一個酒鬼有什麼好說的。根據她的經驗,對付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是逃離起居室,把自己鎖在房間里,眼不見為凈。到了深夜,她在睡房裡上網,只聽到走廊上『呯碰』的一聲巨響,那是他去車庫拿酒時被自己打絆的雙腿絆倒在台階上。

你說梁山泊好漢有這個水平嗎?

水平當然不是一天練出來的,也不光光是愛喝酒就能達到這個高度。人家可是家學淵久,幾輩子歷練出來的。看看他們愛爾蘭家庭的聚會,感恩節,聖誕夜,從他八十高齡的母親,到他的兄弟姐妹,哪個不是人手一杯?喜笑顏開,從啤酒開始,再升級到葡萄酒,再到琴酒,威士忌,伏特加,喝到最後都是以爛醉如泥收場,家庭團聚就是集體酗酒的代名詞。他能例外嗎?

當然不能。

話說回來,喝酒喝到這個地步也是一種境界。古人說;壺裡天地小,醉中日月長。你看,就那麼一瓶黃湯,能把整個世界給抹去。伊拉克打仗關我什麼屁事?誰當總統又怎麼樣?經濟不好?只要有錢買酒就行。老闆?誰睬他那個屌樣。偌大的世界,再多的財富,再漂亮的女人,換不來我一口酒順喉而下時那種暖烘烘的感覺。還有,喝酒除了騰雲駕霧般地舒服,資深酒鬼個個都是哲學家,眾人皆醉我獨醒,試問有誰能像酒鬼們天天體會由生到死,再由死復生的感受?

 

不過,做酒鬼的老婆肯定是前世作了孽的。

怎麼當初相親時看來也是人模狗樣的,高高大大,相貌英俊,學歷也好。心想這下可是跳進龍門了。可是一結婚問題就來了,先是工作換了好幾個。都是由喝酒引起的麻煩,或是搞砸了人際關係,或是酒醉疏忽而出了工作紕漏。從大公司換到小公司,從高職位換到一般職位,年薪也一路走下坡。這倒也算了,多拿錢多繳稅,只要有份工資拿回家。可麻煩還在後頭,像他這樣常喝酒開車,不免被警察抓住,在紐約,醉酒駕車是個重罪。第一次上法庭,法官姑且念他出身良好,受過高深教育,除了酗酒之外無別的劣跡,只判他進戒酒所及監守行為兩年。

三個禮拜的戒酒所的花費是一萬七千多大洋,心疼之餘,本想他會接受這個教訓。誰知一個月不到就故態復萌,而且喝的更凶,像是要把三個禮拜沒喝的酒補回來。用腳趾頭也能推想,他在半年後再次被警察抓獲,這次就沒那麼客氣了,坐了三個月的牢,駕駛執照吊銷,罰款一萬塊錢。

出獄后他工作沒了,找了幾個月,最後總算在一個同學開的公司里混了個小職位,每天由她開車送他上下班。他嘴上也說不再喝酒了,她高興了一陣,心想重病還是要用苦藥,也許噩夢就到此為止了。

他們婚後沒多久就沒了性生活,第一,酒鬼喝酒掏空了身子,有心也無力。第二,喝酒的人總有口臭,湊近些就一股酒氣衝過來,令人作嘔。第三,麻煩一個接一個,就是有那個想頭,也沒了那份興緻。她記得他們夫婦最後一次性生活,就是在睡房裡當著對方自己手淫,阿凡提式的,聊勝於無吧。

她原本不想要孩子的,可是隨著年齡增長,要孩子的潛意識越來越強;人一輩子,吃過用過見識過承受過,意義呢?眼睛一閉人生的意義在哪?如果一條藤上結不出一個瓜來,那這根藤又有什麼意義?雖然她知道;在這種情況下要個孩子可能增加更多負擔。但女人的天性是不可理喻的,想了就要,天塌下來也阻擋不住。

可是還是晚了一步,不管是體外受精還是胚胎移植,折騰好久都不能成功。沒辦法只得另闢途徑,看來看去,領養一個孩子是最直接的辦法。她娘家在東北官場有點關係,一句招呼打下去,各個孤兒院的資料就彙集攏來,只等她親自上門挑選人選了。

 

在瀋陽孤兒院,她一眼就看中了那個小女孩,孤兒院的氣氛很壓抑,小孩們肯定受到影響,一個個懨懨的無精打采,很小的孩子就會白眼看人。只有她,在她經過床邊時向她嫣然一笑。使她觸電般地感到恍如隔世,就是她了。人是有緣分的,一笑,一個眼神,就此確定母女關係。

把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公主帶回美國,他第一眼就愛上了,想不到被酒精浸泡的靈魂中還是有大量的父愛,餵食洗澡,鋪床疊被,散步遊玩,酒也喝得少了,為了克盡一個父親的責任。她不禁欣慰:怎麼早些沒想到這個轍,看來一種天性非得要另一種天性去克服的。

但是好景不長,隨著孩子長大,他從有節制地喝酒到周末放縱,從周末放縱到一個禮拜大醉三四回,再到天天大喝天天大醉。她下班回家時看到小小的女兒在地上爬,渴得喝馬桶里的水。而他在沙發上呼呼大睡,酒氣衝天。那時她真的惡向膽邊生,直想抄起一個什麼重物砸到那張臉上,大家一了百了。

她想盡一切辦法,從好言好語到大吵大鬧,從婚姻諮詢到看心理醫生,全都沒用。他很誠懇地對她說:你要我做什麼都可以商量。但是你要我戒酒——那是不可能的。為什麼?戒了酒,我肯定會死掉的。

她知道這話不是危言聳聽,跟酒鬼生活了這麼多年,太清楚酒鬼身上每一個細胞都渴望酒精的澆灌,那是一種不被意志控制的慾望。生理的,強大的,不可理喻的,摧毀一切的慾望。酒鬼視生死都不在話下,更何論面子啊,健康啊,親情啊,家庭啊,這一切在酒精面前實在微不足道。如果酒鬼有句大義凜然的口號,那一定是:不喝酒,毋寧死。

不喝的話你要死,喝的話全家陪你一塊死。

話說到頭了,既然你執迷不悟,那就別怪我做得出來。離婚!

 

現在不是那個從一而終的年代了,女人有權決定自己的命運。離婚,這世界上時時刻刻都在發生,中國美國,老老少少,結婚四五十年的,結婚二三個月的,結了又離的,離了又結的。但是臨到自己頭上,才知道麻煩一大堆;離婚手續的繁雜,財產的分割,子女撫養權的從屬,親友間的規勸,她身為廳級幹部的老爸就說:喝酒?喝酒又不是個大事,就為此要離婚?你昏頭了吧!

她說他再喝下去這個家都要被毀了。

老爸說:不會吧。是個男人就喝酒。美國人喝,中國人也喝,老毛子更是醉驢子。說是喝酒就要離婚,傳出去會被人笑話的。

老爸,你沒見過那個喝法。

生在東北,長在東北。什麼樣的喝法咱沒見過?啤的?黃的?白的?不用下酒菜的?喝完了來文的?來武的?

老爸,我跟你說不清。

有什麼好說不清的?我只問你一句;他喝醉了有沒有打你?

沒打?這不就得了?好好地離什麼婚!你啊,四十大幾了,現在孩子也有了,該收起心來好好地過日子了。

她簡直被氣糊塗了,滿腔的理也說不清了。原來在老爸的眼裡,一個女人非得要挨了打,才能提出離婚。誰說現在婦女解放了?他媽的比蜜還甜的屁話一句。

 

就這麼拖了下來,她雖然嘴上說要離婚,但心中還是沒底,就像老爸說的;四十大幾,拖了個孩子,離了婚又能怎樣?約了幾個離婚律師面談,全是青面獠牙的餓狼。想想半死不活的日子過了這麼多年了,不在乎再等上個半年一載。

酒鬼聽到她要離婚,好像清醒了點,他知道一旦離婚,他就徹底完了。像他這個樣子,記錄在案的醉酒駕車重罪犯者,酒鬼,法庭是不可能判給他女兒的撫養權的,也許連探視權都沒有。如果說他還有一點殘存的人性,那就是牽挂著這個小小的人兒。雖然這種牽挂不足以使他從酗酒惡習中脫身出來,但還是一種寄託。說來也奇,小女兒對爸爸也是一往情深,爸爸喝醉了躺在沙發上,這麼小的人兒還知道拿條毯子給蓋上。每次爸爸被媽媽罵得狗血淋頭,小人兒在一邊嚎啕大哭:媽媽。求求你不要這麼凶嘛,爸爸好可憐喲。小孩子的天性總是比較偏向弱者。這也是她下不了最後分手決心的一個重大原因。

 

在這種活不成也死不了的局面下,女人如果還要救自己,只有一條路——出軌。人在道德和生死面前,總是選擇生存而拋棄道德的,這無可指責,我們都是凡人。現在出軌並不要如崔鶯鶯那般借了由頭,去廟裡燒香,眼睛瞟來瞟去瞟到個俊俏君郎的。打開電腦,滿地的交友論壇,QQ空間,紅娘專線,滑鼠一點,萬里牽線,互訴衷情。中國,美國,有的是孤男寡女,獨身的,離婚的,留守的,還有像她那樣不得已而被逼出軌的,同是天涯零落人,相見兩行清淚流。論地塊兒有遠在天邊,也有近在眼前的。熱昏了頭的千里迢迢買了機票去看網友的也是有的,見了面就定終身的也是有的,更多是網上千日好,一朝見光死。中國人說的眼見為實還是有道理的。

 

她是屬於比較謹慎行事的,不想跳出泥沼又陷入火坑。網站上看來看去,認真誠實的也沒幾個,不是心懷叵測,就是遊戲人間,有個中國大陸的男子,通了三封伊妹兒就提出要她把他弄來美國。千挑萬選,最後看中了一個姓胡的化學工程師,人老實,不煙不酒不嫖不賭,收入不高但穩定。老婆帶著孩子跟洋人跑了,他這十幾年就薅在新澤西沒動過窩。通了幾次伊妹兒,約出來見了面,感覺還可以,人樣貌也過得去,就是有點謝頂。見面第三次上了床,一個功能齊全的男人對她說來如春風雨露,久旱甘霖。被壓抑已久的情慾就給開了閘門,洪流一發不可收拾。每個禮拜天一早,把小女兒托給朋友,自己從皇後區的森林小丘驅車前往新澤西,中午大餅油條,小籠湯包,恣意自在。晚上燭光晚餐,溫馨相對,把酒訴衷腸。再回香巢,一輪顛鳳倒鴛,說不盡的柔情蜜意,怎地一個『好』字了得?到了這個地步,郎情切切妾意綿綿,只礙隔了條哈德遜河,恨不得天天是七夕,長相廝守就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

說簡單也簡單,說複雜也複雜。那新澤西先生是光棍一條,隨時可以提槍上馬。問題在她那兒,離婚已經提了個頭,僵在那裡,現在要做的是重新啟動離婚程序,速戰速決,排除萬難,爭取早日棄舊換新。

她的離婚條件不算苛刻,皇後區的房子貸款已付清,當然歸她。但從兩人的共同賬戶里拿出一筆錢來做頭款,在附近地段再買個公寓,這樣他也有個棲身之處。女兒的撫養權歸她,他可以探視。他們兩個都有工作,所以不存在撫養費的問題,但他需要從他的收入里拿出四分之一來存起來,作為女兒的教育基金。律師說條約都已經擬好,只要等她過目認可之後就可送到法庭去了。

 

但是,天有不測風雲,酒鬼再一次地失業了,一部分原因是他工作不得力,一部分原因是經濟不好,到處聽到公司裁員。這下把她的計劃全部打亂了,這個骨節眼上離婚,她還得付酒鬼瞻仰費。公寓也買不成了,沒有銀行會借錢給一個失業漢。換句話說,他還得住在她的房子里,還要天天看著他那副醉態可掬的嘴臉。那跟不離婚有什麼兩樣?真的硬下心來把他趕出去,對酒鬼說來就是死路一條。她雖然厭惡酒鬼,但還不想把他逼上絕路。

新澤西先生還有點耐心,說怎麼也得把你那兒的事解決了,再回頭辦我們的事,不急。說來說去,現在解決事情的關鍵倒在酒鬼身上了,只要他一天失業,婚就離不成。或者,她被逼同意付瞻仰費,那可是好大的一筆錢。她可以想象得出,酒鬼真的拿到瞻仰費,絕對不會去工作,整天喝個不亦樂乎,既然有人出錢買酒,幹嘛還要辛辛苦苦去上班?

唯一的辦法是讓酒鬼去找工作。

工作不好找,這她也知道。但酒鬼那個態度使她看了火直冒,明明早該寄出的履歷,拖拖拉拉了兩個禮拜,早就有人捷足先登了。還有,第二天要去面試,叫他少喝點酒早點睡。還是照樣喝個爛醉。第二天早上勉強起身,臉色發綠,手抖得連領帶也打不好,人離了三丈遠就能聞到隔宿的酒臭。這個樣子誰會雇他?不用上班,酒鬼樂得清閑,在等待下一個面試之間,天天大喝,醉生夢死。

她開始變得神經質,情緒煩亂。每次和新澤西先生見面時心不在焉,不停地哀嘆自己的困境,對酒鬼的抱怨。新澤西先生開始還耐了心聽她絮叨,時間一長誰受得了?久而久之,柔情蜜意一點點消褪,耳鬢廝磨,兩情纏綣已不見影蹤。代之而來的是雞零狗碎,牢騷怨言,垃圾情緒。哦,所有的新造茅坑都是三天香,所有感情的保鮮期充其量也只有幾個禮拜,現代人擁有更多的自由,更少的耐心。當情緒的排泄物開始充斥男女關係之間時,那離結束也不遠了。

她也認識到這點,也想早點把事情做個了斷。但是作為一個酒鬼,最大的好處是今天承諾的明天就可以不作數,因為在酒醉情況下說出來的話自己也不記得。你乘他有幾分清醒的時候,跟他定下君子協定,等要執行之際他又醉了過去。酒鬼自由地在現實和虛幻間遊走,看需要而定。一個正常人絕對不是酒鬼的對手,就像一個讀書人打架不是地痞的對手那樣。

剩下只有一途,把他趕出去。

 

法庭的分居判決下來之後,酒鬼被兩個法警押出了門。鎖也換過了,親戚朋友們也知情了,安慰的有,和稀泥的也有,至於背後是否說風涼話就不得而知了。她實在管不了這麼多了,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腳知道,天天跟酒鬼一起生活,那個滋味你自己來試試。唯一難於對付的是女兒,小人兒時時刻刻地纏著她問:「爸爸哪兒去了?」哄她說爸爸是出遠門去了。小人兒就不肯睡覺,一定要等爸爸回來。因為在她的印象中,爸爸在晚上是應該躺在沙發上喝酒打鼾的,否則就不成『夜晚』。好容易把她哄上床,已過夜半。她渾身骨架都像是要散了。

但是她與新澤西先生的關係並未好轉,本來說準備儘快結婚的,現在兩人都不提了。本來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現在約會也疏落了,變得懶洋洋地提不起勁,像是一塊返了潮的夾心餅乾,嚼來滿嘴發膩。她在很久后發現,中年人本身條件就像一棵脫水已久的大白菜,本來是輪不到你下鍋的,廚師一個不小心拿你派用場,那是你的福氣。但如果不是猛火快炒,或者炒出來放一邊擱久了,那個味道無論如何好不了,廚師自己嘗了都要皺眉頭。

她現在真的叫內外交困,結婚有什麼意思?養兒育女有什麼意思?家庭有什麼意思?第二春有什麼意思?親朋好友有什麼意思?再說到底,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又有什麼意思?無解的問題實在太多了。起居室空空蕩蕩的,酒鬼留下的一切還未清理,她對自己說要找一天來個大清除,把過去的陰影一掃而空。但一直拖著沒動。此時看到柜子里一排大大小小的酒瓶,突然對酒鬼有了那麼一點理解,幾分同情——人在世界上可依賴,可指望的東西真是太少了。

 

一天她突然接到警察局打來的電話,說酒鬼在紐約下城醫院的加護病房。他是在街頭喝得人事不省被警察送去的。醫生檢查下來發現他的肝硬化已久,功能差不多全部消失。還有一連串相關的毛病,醫生說他隨時可能送命。酒鬼在清醒之際,提出要見見女兒。警察在電話中說這事請你自己決定,畢竟你握有女兒的監護權。不過,那個人真的可能活不了多久了。

她倒是犯了躊躇,第一個反應是不想再跟這個人有什麼聯繫,苦頭吃得實在太多了。但轉念又想,酒鬼固然可恨,但到底是這麼多年夫婦做下來,罐罐兒不親攀攀兒還親呢,人要死了,臨死見上一面也是人情之常。再者,女兒和她父親一直親密,她沒這個權力不讓他們見面,女兒將來如果知道不讓她見上最後一面說不定會恨她。她可不想讓這個心結隔閡她們母女倆。

 

在醫院的病床上,酒鬼瘦成了個紙片人兒,兩頰陷了下去,牙齒卻暴了出來,頭髮也稀疏了,倒是那雙眼睛,恢復了幾分清明的光彩。女兒一見就撲了上去,小小的手臂環著酒鬼的脖項,爸爸,爸爸地叫個不停。酒鬼摟著女兒也是眼淚汪汪,這幅情景看了不由得使人心酸。從醫院回家的路上,女兒不住地問:什麼時候爸爸能回家?望著不懂事的女兒,她無言以對,心裡上下翻騰不已。

她每天下班之後,去幼兒園接了女兒,再去醫院看望病人。酒鬼躺在醫院沒酒喝,情況倒好了起來。也進飲食了,言談也明理了。他對自己為家庭帶來的麻煩作了悔恨的表示。她並不相信他,人為什麼要走到盡頭了才知道悔恨,這遲來的悔恨又有什麼用?但看著女兒和她父親親暱的情景,不免有所觸動。雖然是個酒鬼,但有個身為酒鬼的父親和沒有父親,哪個孰優孰劣她還是真說不上來。

酒鬼情況出人意料地好轉,他臉色漸漸紅潤,胃納不錯,肝功能指標有所改善,連體重都有回升。連醫生都說是個奇迹。但是問題也來了,像他這樣恢復良好的病人必須出院,紐約市的無家可歸的病患都被送來這裡,醫院的床位不能長期被占。但是出了院他能去哪兒?一條路是回到街上,在那裡沒有什麼能阻止他再回酒精的懷抱,那樣的話不出一個禮拜他就回到醫院,或者,第二條路是乾脆喝酒喝得直接進貧民公墓。不可能有第三條路。

不過天無絕人之路,老天又一次把決定權放到她手中;如果她肯點個頭,讓酒鬼回到家裡來,讓他在恢復期有個修生養息之處,再加上戒酒治療,也許事情會有個轉機。看到她猶豫不決,女兒牽了她的衣角,跳著腳叫道:爸爸回家!爸爸回家!

TO BE OR NOT TO BE?這是個大問題。

 

                                           20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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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3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4-1-13 03:00
哈哈,真高興 2014年您又現身!
回復 文取心 2014-1-13 03:02
這是本人2012,5,14,發表在世界日報的小說。如想轉發或引用其中章節,必須得到本人的允許。
就是倍可親網友也不例外。
回復 fanlaifuqu 2014-1-13 03:07
原來故事在這裡。說起酒,我認識兩位,幾十年前就是國內醫學泰鬥了,但都無酒不歡,可能換成活好些,無酒不活!
回復 文取心 2014-1-13 03:08
翻老好,倍可親眾新朋舊知好。
但怎麼回事?我走了兩年,舊作被人剪輯後作為他的日誌貼到這裡來了?
以前好像不會發生這種事的。
回復 fanlaifuqu 2014-1-13 03:10
文取心: 翻老好,倍可親眾新朋舊知好。
但怎麼回事?我走了兩年,舊作被人剪輯後作為他的日誌貼到這裡來了?
以前好像不會發生這種事的。 ...
是的,我讀過那段。
回復 fanlaifuqu 2014-1-13 03:11
認識一位1934年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醫學院的德高望重黃姓教授,那酒勁,嘿嘿!
回復 秋收冬藏 2014-1-13 03:49
長見識了,還真沒見過這麼個喝法。
好文字。
回復 越湖 2014-1-13 04:28
無論幹啥事,尤其喝酒,都怕看到失控。
回復 文取心 2014-1-13 04:59
諸位,我貼這小說在此不是意在談論『酒』的,想讓大家看看倍可親里有人引用我的小說作為他自己的日誌。大家是否覺得此風可長呢?還是要把做人為文的原則搞清楚?
回復 @不系之舟@ 2014-1-13 05:57
好久沒看見你了-----一直是你博文的追隨者,別停下來,繼續你的好文
回復 JEFFSON 2014-1-13 06:09
要有節制。
回復 Laile 2014-1-13 06:16
非常喜歡LZ的文筆。
回復 文取心 2014-1-13 06:57
請網管注意,Smith1006 剽竊我的小說作為他的文字貼到倍可親來,(見紅杏出牆)在我指出之後既不道歉也不認錯,只是把我屏蔽而已。是否有點像鴕鳥把頭埋在沙里?
我倒想看看倍可親網管怎麼處理這事件。
回復 好山好水 2014-1-13 07:50
好!愛讀的文章!
回復 穿鞋的蜻蜓 2014-1-13 08:19
文取心: 翻老好,倍可親眾新朋舊知好。
但怎麼回事?我走了兩年,舊作被人剪輯後作為他的日誌貼到這裡來了?
以前好像不會發生這種事的。 ...
您回來了,就沒人幫您宣傳了:)
回復 穿鞋的蜻蜓 2014-1-13 08:23
「中午大餅油條,小籠湯包,恣意自在。晚上燭光晚餐,溫馨相對,把酒訴衷腸。再回香巢,一輪顛鳳倒鴛,說不盡的柔情蜜意,怎地一個『好』字了得?到了這個地步,郎情切切妾意綿綿,只礙隔了條哈德遜河,恨不得天天是七夕,長相廝守就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

肯定還有豆腐腦兒。好好翻譯一下,投給《紐約客》
回復 白露為霜 2014-1-13 08:37
好文章。
回復 解濱 2014-1-13 08:49
文取心,真高興你又回來這裡了!  俺是你的粉絲,對你的每一個作品都很喜歡。 希望你這次回來就別走了。  至於那個人抄襲那件事,你可以找Admin那個ID舉報,把證據給他,要他把那個人抄襲的那一篇給刪掉或封起來。
回復 tea2011 2014-1-13 10:18
文取心: 諸位,我貼這小說在此不是意在談論『酒』的,想讓大家看看倍可親里有人引用我的小說作為他自己的日誌。大家是否覺得此風可長呢?還是要把做人為文的原則搞清楚? ...
明白了,那個文就是從您的這篇中偷出來的 。太遺憾了。
回復 tea2011 2014-1-13 10:19
Laile: 非常喜歡LZ的文筆。
俺也是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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