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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經》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天下篇之19)

作者:豬扒戒  於 2018-9-7 05:3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老子《道德經》八戒傳習錄|通用分類:文史雜談|已有2評論

老子《道德經》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天下篇之19)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常有司殺者殺。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主旨:本章講的是律法,講到了律法尊嚴喪失,作用不彰。講了如何恢復律法的尊嚴,使國家的法制系統正常工作。講了什麼情況會導致國家法制系統失聰,告訴統治者哪部分是屬道管轄範圍,哪些標準是君王應當嚴格遵守的。

深層次上講了道與法律的關係。講了君王行為與百姓回應的關係。字數雖不多,但對律法的講解相當透徹,精闢。天道就是天道,言簡意賅,且完整。

邏輯關係上說,權柄,律法均出自道的旨意。如果百姓尊道,則自然會尊重法律。如果道在一邦一國沒有地位尊嚴,那麼出自道的律法自然會被輕忽。如果達不到以道普及天下,退一步的底線是:君王尊道守道,則百姓化上而尊道守法。

君王行律法之時能堅持公平正義,百姓則會守法尊法,且尊重君王。如果君王不能尊道,伴隨而來的就是驕傲和高舉自己。隨驕傲而來的就是傲慢,法上特權,直至踐踏法律。對君王而言,輕忽法律是一種自殺行為。因為法律出自上帝,是協助君王統治的。法律是維護社群利益的工具。這個工具執掌者,就是君王及其統治階層。

各國的律法,儘管世俗看是出自人,但那看不見的手永遠是道。法律條文很少出現錯誤,多是執行過程出問題,或是損害法律的特例,法外條款等干擾太大。

道的普及在社會中是建設性的,是主導力量。法律是輔助手段,也是不可少的。道要求法律的剛性,公義性。如果法律的剛性,公義性受到影響,將導致罪不能祛除。罪是道的敵人。罪存在的地方,就是道要懲罰摧毀的地方。

猶太版道德經中有一例:在攻下耶利哥城的一場大勝利中,亞干私自留下了當滅的財物。上帝降罪,致功打小小艾城時吃了大敗仗。上帝啟示了敗仗的原因。將領約書亞不得不找到案犯亞干,滅其全家以除去若上帝發怒的罪。

由此想到:太多的法外特權,不公不義得不到徹底處理,於一家,一個社群,甚至一國,都可能因罪而成為上帝懲罪的靶子。而統治階級的犯法,或容許罪的存在,無異於自毀長城。

人越清廉就越堅強,心有貪念的必軟弱。
君王當以道蒞國,齊之以法,杜絕人治人罰。要讓百姓尊道懼法,而不是懼人;遵紀守法,而不是搞人際關係。接下來讓我們逐句來分析本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當百姓不再尊重敬畏法律時候,法律施治將失去意義。死,代表刑罰,律法威嚴。

說的是:當法律尊嚴喪失,民不再守法這個社會問題。這個問題的根源是百姓不能見道,不能尊道,所以也不能尊重出自道的律法。根源是社會上道的缺位。一旦道缺位,那麼被道所轄制的邪惡勢力,慾望,貪婪等,將會趁真空而泛起。會產生人人自危,人人邪惡的社會敗壞現象。這樣的社會,從君王,百姓,到作姦犯科之人,完全找不到贏家。人人都處在這個絞肉機里。害人卻不利己,以作姦犯科,踐踏法律為樂。以挑戰權柄和社會秩序為樂。這樣的道缺位狀態,潛在有一個大贏家,就是邪靈魔鬼。損道而彰顯自己是魔鬼的目的。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如果能使人敬畏遵守律法,對個別違法亂紀者,以法律為綱紀繩之以法,誰還敢違法呢?

這幾句講的是如何糾錯歸正,使法律恢復尊嚴,社會恢復秩序。百姓先尊重道,而後尊重由道派生出的法律。恢復了道的尊嚴,也就恢復了法律的尊嚴。根據社會下層為上層所化的道理,如果君王尊道守法,那麼百姓就會尊道守法。君王如果不尊道,百姓也不會在道上。法律尊嚴也就無法恢復。

常有司殺者殺。

誠如《黃帝陰符經》言:「天生天殺,道之理也」。道創造了萬物,道也養育並治理他們。這個恆常的司殺者自然也是道。道怎麼殺?除我們常說的「天災人禍」背後,有看不見的道的影子外,由道而出的法律更是社會中的常態司殺者。因此,法律的貫徹執行就是天殺。君王當做的是: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秉公行義。讓法律這個系統在天下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要維護法治的剛性,當殺不殺時,罪惡就留在社會這個機體中了。要禁戒「婦人之仁」 ,除惡必盡。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

用任何法律之外的力量去懲罪刑殺,就如同不懂砍木頭的人,取代專業砍木工作去幹活。

這裡說的是一些導致法律失聰,失尊嚴的原因。非天殺,就是人殺。人為因素介入干擾法律,會導致司法行為偏離法律的公義性。會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枉法殺人。那誰有這個機會,有這個能力去這樣行呢?就是君王及高階層的統治階級。間接這樣行的力量有:金錢,情色,名望地位等實體力量,干擾正義天殺。

按道的旨意,律法是作為社會維穩的工具,交在了君王和統治階層手中。是為了整體社會服務的。但矛盾的現象是,不少本該維護律法尊嚴的君王等統治階層,卻帶頭歪曲,踐踏,癱瘓法律。深層的原因是他們不明白道。故不尊重道,導致了不尊重律法。有些統治階層的貪慾大,眼界限於有形。他們內在的不純潔,導致了他們在罪欲面前的軟弱,為有形所轄制。當公義的律法對他們自己不潔的內心造成的威懾時,他們就失去了公義執法的勇氣與能力。

聖潔的力量,永遠威懾污穢與不潔的心與行為。這使不潔之人不敢接近聖潔。他們逃避,甚至扭頭誣衊攻擊聖潔。只有當人心中聖潔正直時,他才會擁護,支持,并行出來律法的公義性。即無欲則剛。

因此,能貫徹法律的人不在於這個人的法律知識有多豐富,而在於這個人的聖潔度。

道來人間,就是要使人的靈魂成為聖潔。道是一個靈,至聖的靈。當你打開心門求道進入時,道對你靈魂的清潔,並分別歸聖的工作就開始了。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以律法之外的力量去代替律法施治社會時,幾乎不能避免對君王的施治能力造成傷害。

根據對律法干擾程度不等,對君王或統治階級造成傷害也呈正相關。從輕微影響,到江山傾覆。從聲名微損,到身敗名裂,身首異處。

誰都想干好,誰都想干長。道給人的應許也絕對是公允的。

猶太版道德經中的大衛王,可謂是天下第一王了。可謂是深得上帝恩寵。但當以色列南北分裂后,上帝卻也對北王葉羅波安許下了與大衛王一樣的承諾:
「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謹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將以色列人賜給你。我必因所羅門所行的,使大衛後裔受患難,但不至於永遠。」

但不幸的是:因為葉羅波安內在信心不足,不能行在道中。乾的儘是若上帝發怒的污穢悖逆行徑。儘管有與大衛王相同的禍福許諾,卻因自身污穢不潔,而無法承接天降大任盛名。哀哉!

無論現任或將來的君王,誰尋求道,行在道中,就可以得到從天賜下的大治與盛名。這可能是每一個當政者的願望,也更是道的期待。這也印證了《道德經》第七十九章之「天道無親,常與善人」的應許。

總結: 君王當以道蒞天下,道是人心內在的建設力量。輔助以公義剛性的律法。道建設是主軸,律法是輔。以道普及人心,民尊道在先,然後才會遵從由道而來的律法。一切權柄出自道。在君位者是百姓的標桿。君王的行為,操守可以化民。因此,一個尊道守道,遵紀守法的君王,必會為尊道守道,遵紀守法的百姓所跟從。

反之,君王的不尊道,不守法,也將導致律法在天下失去尊嚴。是因為君王自己悖道不潔,導致了天下失治。甚至可以危及自己的王位,或身家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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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豬扒戒 2018-9-7 19:11
瀟雨劍清鳴: 古人的智慧到現在都能令人嘆為觀止啊
是的,這個智慧的背後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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