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年前 傲慢的中央黨校馬列老太太 讓我破釜沉舟、從中央黨校辭職來美國自費留學!1987年 7月我收到了美國華盛頓大學社會工作系研究生院的錄取通知書, 那時來美國要過五關、需拜6位門神。
第一關是去公安局辦護照,沒有單位介紹信不行。
第一個要拜的門神: 中央黨校圖書館外文部的處長、我的頂頭上司、李寶宏處長通情達理、他簽字了、同意我停薪留職、自費留學。
第二位要拜的門神:中央黨校圖書館的副館長(主管人事的副局級待遇的老革命)鄭楠;這個馬列老太太給我出了個難題:
第一:你要停薪留職可以,但是必須選擇圖書館學專業;
你如選擇其他專業、必須辭職。
我誠懇的解釋:我是自費留學、我不花國家一分錢、我學成后還願意回到中央黨校工作、報效祖國。
我同她解釋:1986年同我一起調來的6位同事都是外語專業畢業的;我今天僅僅是需要一封您蓋章的介紹信、去辦理護照、離申請簽證還遠著那。
鄭館長傲慢地說:你要去辦護照、必須先辭職。
我沉默了兩分鐘:我望著窗外的的蒼天古柏在想:「我如果申請不到簽證、那我就是失業了、要申請護照、先成為待業青年、鄭老太太你不給我一點退路啊。我突然想到:背水一戰、破釜沉舟的典故!大丈夫前怕狼后怕虎、能成大事嗎?」
我閉眼沉默了兩分鐘,我嚴肅的對鄭楠說,「鄭館長:我決定了我今天就辭職。」
這時輪到鄭館長困惑了,她問我:「這麼大的事,你這麼快就決定了,你不後悔嗎?你同你愛人商量了嗎?」
我回答:我決定了,大丈夫一言九鼎、我絕不後悔!
(正常程序:先要同家裡的領導商量、再同父母商量、結果神馬也辦不成!)
我在新的一年2014年來臨之際,真誠的感激(已經離休的)鄭楠館長:
如果不是您當年擔任我的主管館長、我不回選擇定居美國!
如果不是您,我也許就留在中央黨校繼續工作:89/64 我也許會在給天安門廣場的學生送水、送飯的路上、
被38軍的坦克碾死,或者被解放軍的流彈打死、感激您讓我躲過了死神。
如果不是您,我會在中央黨校繼續工作,我回接觸更多的高官、當年 俞正聲、王剛(前任中央辦公廳主任)是我一個門洞的鄰居;
我會後來辭職下海、靠關係網我會成為富豪、然後再得罪權貴、被送進監獄;感激您讓我躲過了牢獄之災。
如果不是您,我也許會在美國拿到學位后海龜、我在中國也會混個局長、副局長的官位,在北京起碼能分到 幾套房子,一套房子價值500萬,
兩套就是 千萬富豪,但是想到那10億在春運期間擠火車的百姓,我會每天都良心不安!
感激您、能讓我現在能在美國每天睡安穩的覺、不用擔心明天會不回被「雙規」。
看一眼一位國企老總的心裡話:
「國企老總的活兒不是人乾的。它逼著你「要麼貪污受賄,要麼鞠躬盡瘁」,實際上你「鞠躬盡瘁」也行不通,自己「不敢撈」,但堵了別人的財路,最終也是沒有好果子吃的。當然,既不被抓,又能「撈錢」的國企老總也有,但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要貪得足夠多,即便「有事」,也可以有足夠的錢「消財免災」。國內對貪官有一句順口溜:百十萬坐牢、千把萬可跑,上億元逍遙。貪了億萬就能逍遙法外,原因很簡單,「有錢能使鬼推磨」。我就認識那麼一位老總,住著上千萬的別墅,從中央到地方立案查了不知多少次,不但沒事,而且,紀檢系統的一些主要領導都成了他的「摯友」;其二,就是「聯繫領導,不吞獨食」。深圳某集團的老總,企業改制時,給自己分了一點股份,員工到處舉報,引起中紀委的重視,該老總「放話」,要是我「進去了」,誰也別想好過,結果,紀委到企業的工作組都在去企業的路上了,都被領導叫停,他被調動一下工作了事;其三,有穩固的後台撐腰,比如上面所說的什麼人的秘書、子女之類的,只要「後台老板」不倒,他們盡可放心伸手的大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