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大遊行里就有逃犯,更多的則為人人爭當逃犯庇護者,公然反對中共中央,簡直是造反!
"環球時報"今天發表社論,責問香港市民:」如果有殺人犯、搶劫犯在外地作案后逃到香港藏匿,有哪位市民願意為他們提供庇護所,甚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他們為鄰呢?更何況一向以法治著稱的香港怎麼能成為少數犯罪者的「避罪天堂」。」
逃犯殺人放火、強姦、販毒,一個個都往香港逃,那是白痴。
胡某在玩弄台港澳與全球華人的智商。
再說,既然你老胡認為香港「一向以法治著稱」,那何必要香港法上加法,而且是香港行政區轄之外的外邦人預謀立的法。
習近平2017年6月親赴港島,指示港首利用立法會的多數建制派親華議員,通過一項抓人條例,目的是限制港式自由,不再造成銅鑼灣書店事件引起的那種麻煩(其出版物涉及中央領導的眾多情婦),以免遭受國內外的輿論譴責。
抓逃犯,目的是抓反革命——那些違背黨的意志,言論不受大陸刑法約束的香港市民。
中國《刑事訴訟法》稱之為:顛覆國家政權罪,本來就為了避嫌,避開類似「二十三條」涵蓋的政治犯、思想犯的性質所在,以抓逃犯為名,可依法將任何人,包括進入香港行政區境內的外籍人,只要有人違反「一國一制」的我黨「四項基本原則」,就是反革命,就可以逮而出關,確保在香港的反革命活動,擱在大陸的牢里解決。
我不擁護《環球時報》及其它的後台,我擁護鄧小平代表黨中央,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行政區作出的「一國兩制」承諾:港人治港,五十年不變。
到現在才22年,中國政府已迫不及待勒令香港大變特變,港人當然要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