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胡溫設計陷害了薄熙來

作者:總裁判  於 2012-4-12 02:2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37評論

關鍵詞:胡溫, 陷害, 薄熙來, 交通規則

    你擁戴薄熙來,你說陷害,你並不錯。

   但有更多的人在說:對這種人不採取必要手段,哪能有今日全國上下的大快人心!

   如此震驚全球的事件,不可能偶發如交通事故薄車無意中擦了胡溫舊車,或者是胡溫舊車不小心撞翻了薄家新車人人知道薄車路線也是經過精心設計的。所以交通事故沒有道德評判標準,再說雙方都是認同同一種交通規則。唯一的價值就是勝者為王,拿到巨額理賠才開心。開車者別忘記,故意肇事者從中獲利,都是依照交通規則設下圈套的。

   薄是根據黨的決定任政治局委員,任重慶市委書記;根據黨的原則唱紅打黑;根據黨的規章出席兩會並講話,根據黨的安排先後會見基辛格和哈伯,根據黨的十八大並以自己的政績獲得入常的絕對候選資格。這都是根據規則的,任何人無法否定。至於薄熙來開的是不是黑車?這不是交規能規定得了的。而薄的駕車技術和體能素質,是了不得的,但今後時機一旦成熟,由他來故意肇事,可想而知,那可是不得了的。

   胡溫當然一貫主張並按照交規行事,在此無須一一贅言,

   但有沒有違規的可能呢?有啊,大家注意到沒,陳良宇審判為啥不涉及他搞女人?原因是證據來源違反交規。所以法律上未作認可,證據甚至都未送進法院。陳良宇掌控全上海的武警,國安和公安,這是交規規定的,但總參二部和三部只服從中央軍委主席的命令,搜集陳的證據,這也是交規規定的。但問題的特殊性在於,陳為政治局委員,黨內高層早有交規:任何人或機構不得對政治局委員採取偵聽、跟蹤等特種手段,除非已有其犯罪證據在先。正是這一先一后的差異中,胡溫違反了交規。所以無法公開對陳依交規定罪。

   但違規的過程中,掌握的有關陳的其他把柄,又為陳違反交規提供了合法證據。

   可能這裡有繞啊繞的概念糾紛,但只要想想故意肇事者都是依照交通規則設下圈套的,就可以知道,我們百姓人家想不過來的問題,可以不去多想,但真相確實是存在的,只是與平民百家無直接關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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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7 個評論)

回復 總裁判 2012-4-12 02:27
哪能閱讀得這麼快?都是一目十行,過目不忘的啊?
回復 mosville 2012-4-12 02:35
你是說,老百姓不懂其中規則,還是莫要非議國事?
回復 總裁判 2012-4-12 02:41
mosville: 你是說,老百姓不懂其中規則,還是莫要非議國事?
我是說不證自明的道理。至於百姓,有興趣的琢磨,沒興趣的卻心裡明白政治就是騙人的,就行了。
回復 ahsungzee 2012-4-12 02:59
不錯,好文章,並不繞!我想LZ的意思大概是中國當官者之間的這種」交通規則「是他們自己制定的,因此使用權和解釋權都在他們嘴上和手上,他們想怎麼解釋怎麼用都無所謂,因為這種交通規則而撞死撞傷了和老百姓更是沒有任何關係!想看熱鬧的可以看看,不想看的該幹嘛的幹嘛去!本人覺得這種看法很有道理!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2-4-12 03:53
你的意思是面癱和影帝是碰瓷高手?
其實自從薄都督從皇城被發配到西南,就已經註定他是輸家了,同時期,儲君卻一步一步向權力中心挺進著。
回復 總裁判 2012-4-12 04:21
專治蛋疼2: 你的意思是面癱和影帝是碰瓷高手?
其實自從薄都督從皇城被發配到西南,就已經註定他是輸家了,同時期,儲君卻一步一步向權力中心挺進著。 ...
薄都督進京為臣,並非為君;唱紅打黑民生三箭啟發,享譽海內外;進京后再為四年往下的篡位作準備,這已經是無可爭議的了。如果發配到重慶等於死路一條,薄都督何必大張旗鼓,濤帝溫相何必大動干戈非剷除薄不可?
回復 懶懶貓 2012-4-12 05:27
薄被設計了是顯然的,但陷害與否,不好說。有些事情,應該是事實。
回復 fanlaifuqu 2012-4-12 06:14
專治蛋疼2: 你的意思是面癱和影帝是碰瓷高手?
其實自從薄都督從皇城被發配到西南,就已經註定他是輸家了,同時期,儲君卻一步一步向權力中心挺進著。 ...
面癱,想了幾秒鐘!
回復 fanlaifuqu 2012-4-12 06:15
專治蛋疼2: 你的意思是面癱和影帝是碰瓷高手?
其實自從薄都督從皇城被發配到西南,就已經註定他是輸家了,同時期,儲君卻一步一步向權力中心挺進著。 ...
你說面癱,想了幾秒鐘。
回復 tanjiang10 2012-4-12 07:07
樓主應明白:薄是犯了刑事罪,他/她殺害了不少人。追究薄的罪行是事在必行的。
回復 總裁判 2012-4-12 07:29
tanjiang10: 樓主應明白:薄是犯了刑事罪,他/她殺害了不少人。追究薄的罪行是事在必行的。
你說刑事罪是吧?審判林彪四人幫,都是刑事審判。大人物是這樣,小人物如張志新,艾未未,也是這樣;不大不小的人物,如劉曉波,也是刑事。陳希同,陳良宇,都是刑事。人都到了這個份上,不刑事還能做什麼事?
回復 tanjiang10 2012-4-12 07:34
總裁判: 你說刑事罪是吧?審判林彪四人幫,都是刑事審判。大人物是這樣,小人物如張志新,艾未未,也是這樣;不大不小的人物,如劉曉波,也是刑事。陳希同,陳良宇,都是 ...
你還未明白我的意思。
你說的這些人都是普通刑事,還沒有間接直接殺人,薄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不治罪難以謝天下。
回復 總裁判 2012-4-12 07:43
tanjiang10: 你還未明白我的意思。
你說的這些人都是普通刑事,還沒有間接直接殺人,薄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不治罪難以謝天下。 ...
我當然明白你的意思,只是我在說,刑事不是你我可以定的。第一,四人幫殺的人比誰都多,也沒按刑事殺人罪處置;第二,薄是直接殺人,這點難以成立,即便按官媒的說法,並非如此;第三,也是最主要的,刑事在黨史鬥爭中,是手段,不是法律,不是準繩,誰掌握政權,誰就可以將政敵置於死地,這就是沒事便沒事,有事也沒事,有事就有事,沒事也刑事。刑事是騙騙人的呀,中國還從來沒法制到刑事與政治脫離的程度。反證:為了政治利益,對四人幫都可以免除死刑。
回復 dwqdaniel 2012-4-12 07:48
什麼時候輪到來老百姓制定這種交通規則啊?何苦躲在台下你死我活的,讓人民用選票來定勝負不好嗎?
回復 總裁判 2012-4-12 07:52
tanjiang10: 你還未明白我的意思。
你說的這些人都是普通刑事,還沒有間接直接殺人,薄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不治罪難以謝天下。 ...
「謝天下」這個說法,在政治鬥爭中很不適宜。天下並沒有籲請朝廷出面懲治薄熙來,相反,薄的三面紅旗很得人心,至少重慶大多數民眾向著他。中國政治不是民主政治,鬥爭是到定局才空開,否則就是暗做,跟黑社會沒啥兩樣。
回復 總裁判 2012-4-12 07:55
dwqdaniel: 什麼時候輪到來老百姓制定這種交通規則啊?何苦躲在台下你死我活的,讓人民用選票來定勝負不好嗎?
我現在跟小韓要好得不得了,象親兄弟一樣。
回復 dwqdaniel 2012-4-12 08:07
總裁判: 我現在跟小韓要好得不得了,象親兄弟一樣。
儂不是又在淘我漿糊吧!
回復 總裁判 2012-4-12 08:15
組啥啦,儂器門伊好來,伊港跟我要好,我港請伊切老九,伊開心得勿得了。
回復 玉面狐 2012-4-12 08:36
分析的不錯!
回復 dwqdaniel 2012-4-12 08:38
總裁判: 組啥啦,儂器門伊好來,伊港跟我要好,我港請伊切老九,伊開心得勿得了。
哈哈,你們要好了,切老九了,乃吾盲記塔了,有點啊嗚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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