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到有人指責中國老百姓素質低下不遵紀守法,甚至從大街上屁民不遵守交通規則亂闖紅綠燈中尋找到了「中國法規形同虛設的根源」,這是不是捨本逐末了?
天朝人治社會,從來都是上行下效,上樑不正下樑歪。廟堂大佬們視法律為廁紙,黨大於法權大於法,才是「中國法規形同虛設的根源」。
假設你是一個法律科班出身的大學生,到中國的法院當了法官依法辦案,結果上級領導來了電話甚至寫了條子做出的指示與法規相背,你如何做?
90年代初貪腐之風遠遠不能和現在相比吧? 就是在那時,單位的老同事有事打官司,前前後後拖了好幾年也沒個結果,他在單位經常說的就是「大蓋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另一位老同事的黑色幽默更讓我印象深刻:以事實為依據——事實是泥捏的;以法律為準繩——準繩是鬆緊的。
說實話,那時聽到這些話,對剛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來說,不懂,因為第一,和自己在學校受到的教育相反;第二,自己沒有親見和親歷,沒有認識。
但學校教育、書本教育,慢慢就被社會現實教育替代了。單位的司機家附近一個菜市場,有一位脾氣暴躁的賣肉師傅,一次和買肉的吵了起來,按捺不住手起刀落捅死了對方,賣肉師傅消失了一年多之後又出現在同一條街上重操舊業——揚言:以後誰再敢惹我,照捅!不就是20萬嘛——聞者膽寒。這,發生在90年代中。
所以,到了90年末,辦公室閑聊時,單位的黨支部書記、一位有30多年黨齡的老黨員,指著手裡黨的機關日報開玩笑說:"這上面除了日期, 沒有真的,連天氣預報都是假的"時,我只有報以會心的微笑了——夏天天氣太熱,最熱時常會超過40度,但報紙上的最高溫度永遠不超過40度,因為當時的勞動法規定,超過40度就要停工停課。
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層級再高層次再深的事就不想說了。
21世紀的天朝盛世,權力的威風更是響應江三表的號召「與時俱進」,含金量、成「色」遠非上面提到的90年代的貪腐小兒科可比了。
總之,在一個上上下下經常不斷地學習領導的重要講話而不是法律(普法都是教育屁民)的社會,人治而不是法治,權力高於法制,法律的適用因權力和金錢而異,這種現實從上至下最後傳導到社會底層,老百姓看在眼裡記在心上,怎麼能指望屁民們都敬畏法律遵紀守法道德高尚呢?
後記:以下是在回帖中和chico網友交流時談到的一些自己親見親歷的具體事例,和正文中的事例一樣說明同樣的問題,放在這裡便於閱讀:
你看到了「百姓騎車逆行「,你看到了權勢者開車逆行、截停此違章車的交警反被扇耳光嗎?
親耳聽到一位成功的企業家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歷深有感觸地說貪腐:中央的官兒不貪一張桌子,省里的官兒就不敢貪一把椅子,市裡的官兒就不敢貪一個杯子。。。
90年代響應江三表的號召深入農村參加新「農村社會主義思想教育「(當時不少人以為新四清又開始了) ,和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談起農村的問題、如何有效地教育農民,當時的順口溜說: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幹部。
農村如此,城市不也一樣嗎?
我曾經很反感一位土匪作風的刑警,可是,有一次他忿忿地跟我說起,他們5個警察沒黑沒白不休息的蹲守七天,終於抓獲了一個偷盜工業用高壓線電纜的
慣犯,他的罪行按當時法律最高可以判死刑,可是,因為這個慣犯是市公安局政委的遠房親戚,交了點兒罰款沒過多長時間就放人了。。。
在官本位的中國,領導的榜樣力量示範效應是最大的。你說,屁民不遵紀守法的根源在哪兒?不在領導在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