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情
1954
年初,媽突然告訴我,她已向法院提出和父親離婚。我驚愕得目瞪口呆,問:
「為什麼?」
「要找到你父親,只能這樣了。」
「他被關在監獄里已經夠苦了,你這麼做豈不是雪上加霜,爹怎麼受得了?」
「不會的,他能懂。」媽自信地說。
啊!我明白了,他們一定有過約定。
離婚書很快由成都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批複下來,上面寫道:「李光普因反革命案於1951年3月扣捕,經判處徒刑,現在勞改中。」
我們終於有了父親的準確消息,他確實被判成了「反革命」,現在正在服刑。但父親為什麼被判刑,判了多少年,他如今在何處,卻仍然無法得知。就算這樣,我們也滿意了,父親還活著!就是好消息,只他要活著,就有希望,我們一定能等到團圓的那一天。
接著,媽動起送走弟弟的念頭來。她說,與其大家在一起餓死,還不如放弟弟一條生路,也給李家留下一條根。妹妹一聽,放聲大哭,這幾年,她帶弟弟的時候多,可以說,弟弟是在她的背上長大的,她堅決不肯把弟弟送人。
她哭著說:「不要送弟弟走,弟弟吃不了多少,我少吃一點就夠他吃了。」
我和婆婆也忍不住流淚。我知道媽想得很深,她不單是想讓弟弟過上好生活,主要是希望弟弟擺脫「賤民」的身份,不要被歧視,受屈辱,能夠過上一個孩子應該過的正常生活。
我們每天的兩頓飯變得更少了,妹妹瘦得連手上的筋都可以用指頭勾起來。眼看日子越來越難過,媽又提出送走弟弟的話題。
這次妹妹有了準備,她說:「媽,不要送弟弟走,我每天煮飯的時候都給弟弟留了一些米,以後我們沒有錢買米,弟弟也會有飯吃。」
她拿出一個盒子,裡面裝了好些米。妹妹太天真,那些她存起來的米已經生了蛀蟲,而且這一點點米怎能養大弟弟?其實媽又何嘗捨得弟弟,何嘗忍心送走這個連父親都沒見過的兒子?但現實是殘酷的,愛弟弟,就要為他找一個好家庭,讓他快快樂樂地長大,不要讓他和我們一起當「賤民」。
媽媽趁我們上學的時候,帶著弟弟去找準備收養他的那家人,門口,碰到一個鄰居。
鄰居問:「你來送孩子吧,這麼可愛的孩子,你怎麼忍心送人?」
媽說:「我是沒辦法呵,就給他一條活路吧。」
「這家的女主人脾氣不大好,你要好好考慮呵!」
媽媽聽了,再也動不了腳,想了又想,又把弟弟抱回家。她終於下了決心,她說:「老天爺既然把兒子送來,就讓他和我們一起承受這份家庭的苦難吧,至少他還能得到全家最真摯、最無私的愛。送給別人,或許他可以過富裕的生活,但未必能獲得人間最珍貴的親情。有了真愛的滋養,他能在苦難中學會很多東西,這對他的長成未必沒有好處。」從此,我家的燈熄得更晚,燈下,我們苦織著全家的生命之「線」。
婆婆得到一個掙錢的消息,她聽說,每個星期天釀造廠都要找人剝胡豆。星期天一大早我和婆婆就帶著幾個盆子去到工廠,來剝胡豆的人真不少。廠里把用水泡軟的胡豆倒進一個大桶里,我們爭著去把胡豆搶進自己的盆子,剝掉濕漉漉的胡豆殼,工廠按交回去的重量給工錢。我們飛快地剝,心裡樂滋滋的。我一邊剝,眼睛的餘光始終不離開送胡豆出來的門,只要看見那裡有人影晃動,就飛一般衝過去,胡豆剛倒進大桶,我就拚命往自己盆里裝。剎時,胡豆桶被人團團圍住,人人都想往裡面擠,我彎腰去搶胡豆,背後又有人爬在我身上,從我頭頂上伸手去搶,還有人把我盆子里的豆往她的盆里抓,我豈能讓到手的東西被搶走,於是又拚命搶回來。好一場激烈的搶豆大戰!當我端著滿滿的一盆胡豆出來,已是披頭散髮、汗流浹背了。一整天,我們要經歷好幾次這樣的大戰。婆婆腳小跑不動,她就在後面接過我裝滿胡豆的盆子,再把空盆遞給我。我個子小,又從人縫裡鑽進去搶,因此,總搶得比別人多。我們的辛苦得到了報賞,一天掙了兩毛錢!
幹完活,拿著錢,我和婆婆雖然蓬頭詬面,腹中空空,卻興高采烈地回家。這時才發現大拇指的指甲和肉已經分開,疼痛鑽心,其他的手指都起了皺。一個星期過去,大拇指長好了,泡白泡皺的指頭換了一層皮。星期天,我們又急不可待地去搶胡豆,剝胡豆。現在,弟弟可以在中午用一分錢買一個小油餅,他終於能享受一日三餐了。
1954年初,媽所在的織毛衣小組合拼到毛衣針織廠,媽被轉到成都幸福童裝廠。這是個集體性質的小廠,在鹽市口,離我家約半個多小時的路程。在這裡,媽負責鎖扣眼和釘扣子,工作難度不大,全靠數量掙錢,而數量是需要時間來積累的。媽每天上班,下午還要背一包衣服回家,這包衣服比她的身體還大,約二十件吧。一件衣服最多六、七個扣子,做一件只能掙一分錢。婆婆忙完家務,戴上老光眼鏡,來幫著釘扣子,媽說油燈很暗,燈光不停的晃動,不讓她做。她就生氣,說:「我釘扣子,你可以少做點,大家都早點睡,有什麼不好?」說著,她又拿起衣服來做。我有空的時候也學著鎖扣眼,我們常常為能多做幾件衣服而高興,因為每一針、每一線都聯繫到全家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