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
揭穿懶女人的真相 一文,也來說說俺以前的一個同事:
好多年前,公司招了批新人。
我們組分了一個:男的,十多歲時跟父母從台灣移民來的,多倫多大學畢業。胖胖的,長長的頭髮,還在後面扎個馬尾。像劉歡,但比劉歡胖多了。
我們組 七,八個人,組長(BOSS)是個洋人。公司的規定是,新招的人要經過兩年試用期,要換三個組(八個月一換)。 兩年間,公司不滿意可以隨時讓你走人。
頭八個月發生了很多事,期間我們都跟他有所溝通,但問題一直存在。於是八個月到時,組長覺得應該請他走人了,於是有個部門開了個會。
組長做了彙報,該同事問題如下:
1。上班睡覺還打呼嚕。常常老闆找他時不好意思當面叫醒他,只好回到辦公室打電話給他,請他來談工作。
2。分的任務不能按時/按質完成,老闆需時時為他安排「力所能及」的活而傷腦筋。八個月里,基本沒完成啥任務。
3。在樓里的防火樓梯間抽煙。辦公樓 30 層,大家上班都走電梯。規定是抽煙必須到樓外離樓 50 米的地方去抽。 他小子倒好,躲在廁所也敢抽。
4。Insult (想不起來啥中文詞) 清潔工人。幾次跟清潔工人說,你們應該干更好的工作 (被人家告到人事處去了)
5。自他來了后,廁所的地面很臟 (不肯定是他,但極大可能是他)
6。還有不少,想不起來了
經過一番討論,有關部門覺得現在還不是讓他走人的時候,讓他到下個組乾乾再說。
不光如此,還變相批評了組長,說他沒管理亞裔的經驗,說他傳幫帶作用沒起好,云云。
現在,十多年過去了,這胖子還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