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海外近二十年的清華大學化學系學生朱令鉈中毒一案,幾經周折於近日終於得到北京警方半正式答覆:」證據滅失,無法偵破.」 人們希望投毒者接受法律制裁的美好願望,再一次落空.出於對本案細節的好奇,也想從已知的東西發現點蛛絲馬跡以有助全民神探破案,才有老張以下的分析推理.
鉈(Tl, 分子量 204.37), 是帶藍光的銀白色金屬,質軟,不溶於水. 不溶於水的金屬放進湯里不化,夾在飯里硌牙,毒性大小更難說了.因此,給朱令投毒的人用的肯定不是金屬鉈,而是鉈化合物:有機和無機鉈均有劇毒.從朱家1995年4月28日報案,到朱令尿中的鉈基本消失長達一個月之久.儘管高智商罪犯將投毒證據滅失,北京警方還是有充分時間保留和分析朱令的尿樣里,含有哪種鉈化合物.搞清鉈化合物本身不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直接物證,而且有助於縮小偵破範圍,排除嫌疑人和鎖定真兇.如果至今北京警方還沒有掌握這方面資料,那麼代表全國破案的最高水平北京的警察的專業水準,就大打折扣了.北京警方在聲明中提到的直接證據,指的是什麼?沒有它警察就不能將罪犯捉拿歸案了,任其逍遙法外嗎?
2002年,美國佛羅里達州 Ponte Vedra Beach海灘, Justin Barber在月色中和新婚三周年的妻子April Barber在偏僻的海灘手牽手赤足散步,聆聽濤聲. 但是就在這個浪漫的夜晚,結婚三年的紀念日卻成了妻子April的祭日.April被」殺手」開槍打死,Justin本人身也中四槍,但」幸運」活了下來.現場沒有手槍物證,沒有人證, 只有Justin Barber的犯罪動機,但是陪審團在2006年最後的裁定Justin Barber謀殺罪成立,並建議判其死刑.儘管去年其新律師要求以Justin的前辯護律師在辯護中有利益衝突為由重審, 佛州警方辦案和陪審團裁定過程,值得北京警方好好研究一下.有/無罪推定,直接證據的滅失等說法都不應阻擋北京警察再前進一步.
我們相信,北京警方手裡肯定搜集和掌握了相當多我們不知道的證據,如此簡單的聲明,實在難以令人十分信服.也許北京警方不願意說,也許他們認為的投毒的直接證據真的沒找到,現在我們百姓能做的,只有從具科學和權威性的文章和資料,來推斷出來朱令同學中毒的一些不為人知的事實.以下分析,主要參考了(1)陳震陽等發表在《中華勞動衛生職業病雜誌》1997年第01期「罕見的1例鉈中毒情況介紹」,
(2)貝志誠1995年4月10日發出的電子郵件遠程會診請求, (3)<維基本百科>, (4)其它網上公開發表文或文獻.老張沒有去核實原文,有興趣者請去查對原文.這裡的分析只作為全民偵探們的參考.
根據陳震陽和貝志誠描述,朱令1994年12月5日出現食欲不振、腹痛、便秘等消化道癥狀不適癥狀就診中醫, 服藥后不見好轉,馬上進入(協和)醫院.12月8日開始掉頭髮,至12月10日頭髮全部掉光.
<維基本百科>告訴我們,」經口服接觸攝入鉈化合物的患者會較早地出現消化系統癥狀,這些癥狀包括噁心、嘔吐、食慾減退、以及腹痛。此外患者還常會出現便秘,隨著病程的發展,後期轉腹瀉...」, 「脫髮癥狀一般發生在急性鉈中毒后1至3周,最短者4天內即出現脫髮.」 由此我們可以肯定地判斷,朱令第一次入院,是因為」消化道急性鉈中毒」. 現在綜合分析並推測一下: 1994年12月5日是星期一.
一周的頭一天中毒就發病,可能性很低, 首先中毒有個潛伏期, 再者當天吃了什麼不好的東西,朱令馬上可以回想起來,犯罪嫌疑人很容易暴露. 老張認為1994年12月2日星期五,是投毒的最佳日子:
(1)第二天周末沒課, 學生分散.沒倒在課堂上,不容易引起懷疑;
(2) 本市同學可能回家.在家吃東西后,就不能只是懷疑中毒發生在學校了. –這是個神不知鬼不覺的日子啊. 可惜朱令現在什麼都說不出來,否則老張很想知道,1994年12月2日星期五,她的生活里到底發生了什麼.
鉈的成人的最小致死劑量為12毫克/公斤體重,假定朱令當時的體重是55公斤算, 660 毫克就足以讓她死去. 「朱令次年1月好轉出院,參加學校考試.」由此可見,這次中毒,儘管是急性也就是說一次投毒,但是投鉈量不很大. 有理由相信,投毒者清楚鉈的毒性,當時沒想弄死朱令,另外此人在1994年12月2日之前已經研究過鉈的毒性並將其搞到手了.第二次投毒,很可能都是這一次弄到的鉈化合物,因為多次拿毒藥容易暴露,也可能找不到鉈了. 膽子小人的不會下如此黑手,膽子大的搞到葯就不會等太久.」科學上」加上精神上的準備,兩周的時間已經綽綽有餘.由此,老張推測那雙投毒的黑手,在1994年11月21號那周就伸出來了.
朱令1995年1月回家養病並過個年,二月份開學又回學校上學. 從網上公布的信息和後來中毒的結果看,她回學校后並沒有提高警惕,所以投毒必是熟人所為.如果說朱令同學第一次入院是網上有人分析的吃了有人加在她咖啡罐里的鉈,那麼朱令會很快中毒,不用等到3月才出現癥狀. 所以,在這裡老張徹底否定有人在她的咖啡罐里投毒.事實上, 朱令在」1995年3月8日又開始出現強烈的腳痛、小腿痛,痛得不敢觸及任何物品,」這是明顯神經系統癥狀,而不象上一次中毒的癥狀是從消化開始的.由此推理,這次投毒者為了避免朱令懷疑和警惕,改了投鉈途徑!人攝入鉈不外乎這麼幾種途徑: 經呼吸道,消化道,皮膚,血液,肌肉.經過血液和肌肉要打針,需要技術和針頭,一紮就暴露了.上面已經排除了消化道,那就剩下呼吸道和皮膚了. 經呼吸道吸入,液體要霧化,投毒者自己也容易中著. 那麼現在只剩下一個最可能的給鉈途徑.你說對了: 皮膚!
有網友分析,投毒者把毒藥放進了朱令用的洗頭浴液,老張覺得可能性不高.因為浴液洗洗,馬上就被淋浴衝掉了. 鉈的水溶性很好,殘留在頭和身上皮膚上的量,實在有限,劑量也不好確定. 那麼,如何能讓朱小姐皮膚大劑量中著,而神不知鬼不覺呢?在她睡著的時候!有人說了,她睡著了你往他臉上滴水她不就醒了? 很對.但是,投毒者這次更陰毒了: 她/他既然能第一次給她吃的或喝的裡面下毒,這次給把鉈換成安眠藥就是小菜一碟.怎麼下的鉈?找個棉簽之類的東西,吸出來鉈溶液,在朱令沉睡中擦在她的臉上!鉈無色無味,第二天朱令早上起來洗臉,投毒的直接證據她自己就毀掉了.如果把毒藥放在她的浴液里,警察一旦查封朱小姐的用品不就留下鐵證了么?朱令用的杯子作為證據?老張也不認為它有多大用處! 投毒者既然能把東西偷走,就可以把杯子用水好好沖沖,水溶性非常好的鉈還能留下什麼?朱家報案應該是鉈實驗室分析朱令身體樣品結果出來的當天,也就是說北京警察受理此案時,已經知道令令是鉈中毒了. 即使沒有直接證據,如果北京警察能從朱令宿舍里的下水道系統取點東西,或許會有什麼發現.據近日北京警方的聲明,他們在辦案過程中沒有受到干預,老張只能說北京的警察或者取證了但不想說,或者沒取就是有點白痴.
最後這次中毒,從臨床癥狀看比上一次更為嚴重,病情發展很快.
實驗室里鉈的分析結果也佐證了這一結果.根據手頭資料推算一下,朱令二次入院前血液中的鉈含量,估計高達正常人的2000倍, 也就是說4毫克/升血!這個濃度是什麼概念呢?根據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法醫學系王琦瑋等人在2006年21卷第3期<中國法醫學雜誌>(155-157頁)報告的鉈中毒的法醫毒理學數據,」鉈中毒致死」的血液中的濃度平均值正好是4毫克/升! 朱令這次中毒不象上次入院是個簡單的投毒案件,很可能是個謀殺案件!
老張一直說投毒,沒說朱令誤服或自殺,因為明擺著她病中還那麼好強,不想留級又去上課,怎麼會是自殺?! 誤服,誰帶進鉈宿舍里的啊?北京警方調查200余家用鉈的單位簡直是在白努力.誰要下毒去找個工廠要鉈,一查不就被查出來了?投毒者必是能隨意接觸到鉈的熟人所為,而且此人還不是唯一能接觸到鉈的人,否則很容易被警方鎖定.有了第一次中毒經歷,朱令」入院時兩手指甲有明顯的鉈中毒Mee』s紋…病人的神經系統嚴重受損…頭髮又一次全部脫落」.手指甲一天長0.1毫米,因此猜測協和的檢查報告看到的是上次中毒留下的. 第一次和第二次入院間隔將近90天,手指甲全部"換"一遍大概需要4-6個月,如果是第一次中毒留下的,那條線應該在手指尖部. 腳趾甲生得慢,據說要1年到1年半才」換」一次.協和第二次收朱令入院時觀察到朱令的指趾甲上的Mee』s紋數量和位置,就是投毒的第二個非常重要的直接證據.什麼叫直接證據,難道只有看著投毒犯人下毒和中毒著吃進去才是直接證據?協和醫院和北京職業病防治所和北京警方有沒有這些科學分析的記錄以助判斷中毒時間? 如果沒有,協和醫院不但誤診也有辱全國最牛B醫療機構之聲譽.老張相信有,協和的人不會如此愚蠢.
多年前看過的資料印證了孫維曾經說過的一句話:協和延誤治療.老張記得有資料說,在貝志誠沒發出遠程會診請求之前,協和已經有醫生懷疑鉈中毒!但是,清華大學發來證明是朱令沒有接觸過鉈,而協和醫院裡某權威把懷疑鉈中毒的醫生診斷結果給否了,更相信清華大學的證明而排除鉈中毒,沒有使用普魯士蘭排毒.清華和協和對朱令同學最後病情發展如此嚴重,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發生中毒事件,大學為維護自己的聲譽拚命掩蓋真象,全球都一樣.美東北名校實驗室里老中給做基因敲入的同事的細菌里下抗菌素讓細菌長不質粒來,老闆拚命壓下去;該校還發生有人往公共飲水機里投毒,所幸沒有重大傷亡,校方也是拚命掩蓋.但是,朱令這樣一位才貌俱佳的孩子第二次中毒,使用一下廉價的普魯士蘭能損害清華和協和的名譽嗎?一個學子的生命就這麼不值錢?從3月8號發病, 「3月下旬病人陷入昏迷狀態」,到貝志誠發出郵件4月10號,過去一個月,到4月28號原子吸收光譜診斷和報案,過去了整整50天!中國的最高水平醫療機構,在病人第二次發病的50天後才開始幫助」科學」排毒,真是現了大眼了.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報告稱」注射入血的鉈63%的通過糞便或者尿液在7天內排到體外,餘下37%排到體外一半的時間是28天,綜合起來就是說血液中的鉈減少的一半的時間是10天.」 這個生物半減期如何算出來的,沒看到說明. 我們假定投毒者又是一次投毒並很快被吸收,50天就過了5個生物半減期,
換句話說朱令通過每天自然排毒,血里剩下的鉈最多也就是初始投毒計量1/128. 4月28日原子吸收光譜分析朱令的生物樣品證實鉈中毒,當天報警,當天血液透析加其他排毒,朱令的尿液中鉈一天時間就從275微克/升降到96微克/升,效果明顯.又過了差不多經過一個月,這毒才基本排乾淨. 朱令的病情開始有了好轉.從發病到排乾淨,前後算起來有80天,也就是醫學上說過了8個生物半減期.這個其間,朱令沒再接觸鉈,我們有理由相信, 朱令第二次入院也是急性中毒. 這次是急性皮膚中毒!投毒很可能一次,也可能連續兩三天.
現在還有個問題,第二次投毒,這個惡魔下了多少毒? 鉈從體內排除,經過胃腸道排80%, 尿道20%. 成人尿液量按1.5升/天算; 朱令發病第50天尿液鉈濃度是275微克/升, 如果按此速度排, 2 毫克/天X 50 天 = 100毫克. 就是說朱令第二次中毒最少被投毒100毫克.這是按5個半減期的速度計算的量.最開始體內毒多排的應該也多,所以這次投鉈遠不止100毫克,應該是幾百毫克. 根據第50天血中31微克/升和經過5個生物半減期推算,朱令第二次入院前的血中鉈濃度,高達到4毫克/升這一致死血液濃度!因此老張更相信, 朱令最後這次中毒累積劑量接近甚至超過660毫克這一最低致死劑量!老張十分懷疑,此人研究過鉈的毒性和毒理,否則誰能把劑量拿捏這麼准?我們不知道具體的投鉈計量,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次這個惡魔要讓朱令死,至少是殘廢.歹毒不歹毒啊?!
用同一途徑下毒短時間內弄死或弄殘朱令影響大,兇手容易露馬腳,所以這個高智商惡人就改經皮投大劑量的鉈.清華和協和開始都否認鉈中毒,如果是貝志誠投毒,他應該順水推舟,而不是去幫朱家去查出什麼毒來再排毒.除非他想顯白自己智商高,玩死協和清華,那他是真的太恐怖了.更大的可能還是另有其人.那麼,這個邪惡的魔鬼又是誰呢?
(科普性推理文章寫作耗時,沒有時間去一一校對文字和原文.如有不妥和不準確之處,恭請雅正)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