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也談葯家鑫案

作者:綱舉目張  於 2011-4-20 13:4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3評論

本來上來是力挺老解關於葯家鑫的帖子的,可是越寫越長,怕沒人看,就起了點私心,自己帖上來.目的不外乎和老解一樣,姓葯的用刀殺人,我們想用筆來幫助天朝的國家機器殺人.

一個年輕,精神正常的男人大學生,開車撞傷了一個農村婦女.下了車,他不是去幫助她叫救護車,而是回到車上取出一把刀(咱不算他私藏兇器),去捅這個女人.他捅一刀,你可以說是要教訓她,讓誰讓她要記咱的下車牌號碼(傳說),捅兩刀你說他覺得不解氣,沒緩過勁兒來.這些還不夠,姓葯的不知道吃了什麼葯(據說這叫什麼激情殺人),捅了她8刀.其中後背有4刀.就是說這個女人對他根本沒有攻擊能力的時候,還挨了他4刀.大家別忘了,還有前胸致命的穿刺一刀!

有學法律的人說了,這不是有預謀的.什麼是有預謀的?那就是提前把刀磨的快快的(好象葯的刀也不鈍吧),等最少要三,五天,然後在他的必經之路上給他一刀,才算謀殺.我就不明白了,要預謀上多久,才算有預謀的?你給我個時間跨度來.三,五天是有預謀的,那兩天算不算有預謀的,一天呢?一小時呢?我相信你給不出來這個時間跨度來.那麼還有什麼可以判定是否是有預謀的?和死者認識才算?如果你去姦殺一個女人,被另外你不認識的一個女人撞見了.你怕留下人證對你不利,你就把那個女人也殺了.你這不算謀殺?可能你連十分鐘的思考都不用就動了殺機了,可能你連兇器也不用你就可以殺人了.兇器,時間,相識,顯然都構不成判斷是否是謀殺的依據.那麼剩下來的,我這個外行能理解的,就剩下動機這一條了.

葯家鑫殺人,是無意識的過激行為,他不是蓄意的?你可以說一個姦殺婦女的人,殺了一個撞見他殺人的另外一個女人是謀殺.因為他要滅口;你是在想告訴我們說姓葯的成年男人,沒有蓄意殺一個,跟他無冤無仇的,沒有兇器在身的,沒有反抗能力的,在被他撞成重傷後接後背被他捅了四刀,前胸穿大血管致命一刀共八刀的,叫張妙可能還是個母親的女人.嗚呼!請問你告訴我,姓葯的是不是精神病患者?請你告訴我什麼才叫蓄意殺人?

葯家鑫殺人沒有蓄意殺人?如果他沒撞傷這個可憐的女人,就去把殺她了才叫謀殺?果真如此,我就先認識認識我討厭的本村的內外行"律師",山不轉水轉,哪天我開車看見其中不順眼的,先撞傷他,再給上致命的的八刀.在法庭上,我會告訴法官,我捅他八刀不叫八刀,我只是想"分".開他一下;我不是謀殺,是幫他"激情安樂死".因為我看見他被撞后很疼,我不想讓他痛苦.估計,我一天牢都不用坐了.反正沒人知道我是蓄意的.我就不明白,這蓄意是要自己承認,是要別人判斷,還是要有物證才算?姓葯的不是蓄意,那一定是在殺人取樂.這小子不想這個女人死,還在人家後背上捅4刀?一個受了傷的女人,背對著你,她對你有什麼威脅?學法律專家們給我解釋解釋?這還不算,你往人家胸里再穿刺一刀,你不是要她的命是在幹什麼?這都是無意識的行為?他不知道往胸上捅可以殺死人,因為他是學音樂的,如果他是學醫學的就是謀殺了?一派胡言.

不知道在哪兒學法律的大明白們,一會拿美國法律說事兒,一會用中國法律搪塞.咱是外行,據說美國法律是案例法.就是說判案子要依據以前的案例給本案定案量刑.不知這些學者能否找到美國類似的案例,然後你告訴我美國的法官把它判成了二級謀殺,我也信你一回.美國倒是有一著名案例,一異常聰明男人,在一夜黑風高的晚上,把車停到路邊,領老婆(未婚妻)走到海(湖)邊無人的深處,開槍打死了她.報稱有一男人(沒人看見他們)朝這個女人開的槍,然後拿槍就跑掉了.這個聰明男開車路過最近的加油站沒停下來報警,而是跑了很遠才下車報警.儘管沒人證(有人聽見槍聲,看到路邊聽的車,加油站的報的警)和物證,這個很會流淚的聰明男最後還是給判了個一級謀殺.做惡的人,別以為自己聰明別人就沒辦法治你了.

就算你找到美國的案例來,我這個管閑事的外行編外檢查官是當定了.就是要他姓葯的死!中國據說沒有使用案例法.我想不是,要不為什麼有人貪污上億也就判個所謂的無期徒刑(好好表現+錢=不到20年),王守信貪污那幾十萬再怎麼折算也不至於死吧.更何況,姓葯的在中國的土地犯了王法,那就應該用天朝的法律來治他的罪.

大陸現在流行換位思考這一說法.我們假設,張妙打的那份工是開計程車.不巧撞傷了穿休閑裝騎自行車運動的,無冤無仇的,大學生葯家鑫.張妙下車一看,這姓葯的沒死,自己一琢磨,撞得這麼厲害,自己將來可要賠大了.張女就再把車倒回來壓第二遍,看到這姓葯的沒氣兒了,就飛快把車開回家.這不算謀殺?你前面撞是車禍,倒車再去壓不是謀殺是什麼?你怎麼就可以說下了車,拿出刀來去捅一個女人8刀不是謀殺?!

在這兒做這個假設,並不想冒犯死者對她不敬.如果你認為打工的比學音樂的大學生對社會貢獻小,這事根本就不值得再議.那我倒是有了個絕妙的主意.美國的監獄里,關了很多犯人.其中也不乏大學生吧.咱把他們請到中國來,免費教咱英文好了.讓說地道英語的美國人來,提高我中國學者的英文水平,又給美國減少了開支.兩全齊美了;另一方面呢,咱那上億的農民們,咱給他們都喀嚓了.咱的人均GDP也上來了.

退一萬步說,我就是不能推波助瀾讓姓葯的死,那我也就在這兒呼籲,出於人道和公正的考慮,減少或廢除死刑,請天朝引進"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這一條來.這對那些上億的貪官們,至少也是個威懾.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5

支持
12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7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33 個評論)

回復 wcat 2011-4-20 14:13
他的行為是很可惡。但說蓄意(即出門前)要殺某某某還是很難成立。
回復 awang9988 2011-4-20 17:56
死8次都不足惜, 畜生。 63 說他是孩子。 都21 了還孩子? 法律規定18歲是成年,有人人為他們家的'孩子'到40還是孩子,是他們自家的定義。讓你們家這樣的孩子留在家裡為好, 不要危害社會。
回復 jianglei 2011-4-20 18:33
殺人就得償命
回復 解濱 2011-4-20 22:29
寫得透徹!
回復 胖蛋007 2011-4-21 01:31
張顯律師:本周五上午十點鐘開庭,宣布審判結果。靜待。。。
回復 丹奇 2011-4-21 01:47
壓傷了人,然後回去取刀,就已經有了主觀蓄意。回來捅了8刀,殘忍,冷血,是主觀行動,從蓄意到行動,就是蓄意殺人。他的目的是置對方於死地,以逃避來自父親,或社會的懲罰。他已經很成熟地考慮了不殺死被害人的後果,說明他不是激情犯罪,而是冷血犯罪。這和美國的那些變態殺人犯是一致的,不可饒恕,應該繩之以法,不能讓他們以後還在社會上繼續危害更多的人。也是警醒家長們,子女的心理健康與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社會風氣密切相關。不能單純因為同情犯罪分子是家庭教育的受害者,而忽略了被他冷血殺害的2歲孩子的母親這個更加無辜的受害者。
回復 解濱 2011-4-21 02:00
丹奇: 壓傷了人,然後回去取刀,就已經有了主觀蓄意。回來捅了8刀,殘忍,冷血,是主觀行動,從蓄意到行動,就是蓄意殺人。他的目的是置對方於死地,以逃避來自父親,或 ...
完全同意!
回復 hanfeng109 2011-4-21 02:24
案情如此簡單, 居然還有這麼多風箏. 意外.
回復 同往錫安 2011-4-21 06:30
說得好~
回復 同往錫安 2011-4-21 06:31
hanfeng109: 案情如此簡單, 居然還有這麼多風箏. 意外.
同感。
回復 綱舉目張 2011-4-21 08:08
wcat: 他的行為是很可惡。但說蓄意(即出門前)要殺某某某還是很難成立。
界定蓄意可以說有點模糊,因為很短時間內,什麼都發生了.
回復 綱舉目張 2011-4-21 08:11
awang9988: 死8次都不足惜, 畜生。 63 說他是孩子。 都21 了還孩子? 法律規定18歲是成年,有人人為他們家的'孩子'到40還是孩子,是他們自家的定義。讓你們家這 ...
他犯的罪,的確是十惡不赦.我覺得唯一能有一線希望為他開脫的東西,是社會現在無順.在一個比較非人治的社會,也許他不會這樣的.
回復 綱舉目張 2011-4-21 08:13
jianglei: 殺人就得償命
俺非常同意.不過,俺也贊成他在監獄里住一輩子.可惜中國還沒有這個刑罰.
回復 綱舉目張 2011-4-21 08:19
解濱: 寫得透徹!
多謝鼓勵啊.本來俺是頂你的帖子,可是越寫越長了,害得俺凌晨兩點才睡.穿上你的鞋,才感到寫這些東西很費時,費力,費神.你老可真不容易啊,寫了那麼多東西,而且有問必回.實在不容易,可俺還說你最近寫得有點毛草...
回復 綱舉目張 2011-4-21 08:20
胖蛋007: 張顯律師:本周五上午十點鐘開庭,宣布審判結果。靜待。。。
讓我們一起等待正義
回復 綱舉目張 2011-4-21 08:25
丹奇: 壓傷了人,然後回去取刀,就已經有了主觀蓄意。回來捅了8刀,殘忍,冷血,是主觀行動,從蓄意到行動,就是蓄意殺人。他的目的是置對方於死地,以逃避來自父親,或 ...
是啊.太沒人性啦.保護婦女和兒童,不但因為他們是弱者,還因為他們可以讓種族得以繁衍和發展.原來我還不知道張妙還有個2歲的孩子...這社會是怎麼了.
回復 綱舉目張 2011-4-21 08:32
hanfeng109: 案情如此簡單, 居然還有這麼多風箏. 意外.
是啊,我也是這麼想的.剛去看了63的帖子.俺是非常喜歡看他的東西的.可是這次立論有點沒弄清楚,才"茅坑裡扔炸彈",激起民憤了.他的本意,可能是想表達社會對葯家鑫不公.沒錢沒地位的孩子就得死,有錢有地位的就可以免死.誰讓我們生在P民的家裡來?
回復 綱舉目張 2011-4-21 08:34
同往錫安: 說得好~
多謝您支持受害者.
回復 jliuus 2011-4-21 10:34
當年鄧玉嬌不堪受辱拔刀自衛, 不少人一口咬定那是行兇殺人。如今面對這麼一位喪心病狂的殺人兇犯,同樣有那麼一些人又出來說為他解釋,真不知道他們都在想些什麼。
回復 hanfeng109 2011-4-21 12:30
綱舉目張: 是啊,我也是這麼想的.剛去看了63的帖子.俺是非常喜歡看他的東西的.可是這次立論有點沒弄清楚,才"茅坑裡扔炸彈",激起民憤了.他的本意,可能是想表達 ...
富人不是作惡的護身符, 而窮人也同樣不是作惡的護身符. 富人作惡是可惡的, 窮人作惡就可以原諒啦? 都是不可原諒的.
12下一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3-29 09:27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