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掃帚不到,灰塵不會自己跑掉

作者:55broadway  於 2011-1-6 11:1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職場內外|已有8評論

2010年初,我的同事,也是死對頭,發現了早期癌症。按公司規定,請三天以上病假,需要醫生證明;或者,提供由保險公司認可的短期喪失工作能力證明,六個星期不用上班,她可以拿到全薪;以後的二十六個星期,可以拿70%的薪水。除此之外,她還有總共29天的帶薪假期和病事假。

2010年,整整一年,工作閑時,她準時來上班了;工作開始忙了,她又病了。但是,她不來,工作誰做? 都是我代做的,但公司沒多給我一分錢,也從沒打算請臨時工。

2011年初又開始忙了,她又不來了。我已經忍了一年了,但是,在今天老闆又讓我代做她的工作時,我終於提出,事可以做,但要加薪。老闆很驚訝,這麼多年我一直都是一個埋頭苦幹的人,今天居然敢提出要求了。他先說,我不該在別人生病時提出這樣的要求,然後說我的工作量不大,應該做得下來。最後,他有點威脅地說,你要考慮一下自己的處境,他會找人事部門談的。

我盯著他的眼睛說,嚇唬我嗎?
加薪的事,我自己不提出來,誰會提出來? 她半年不上班不工作,一分錢不少,享受公司福利;我一年內要做二個人的工作,不多拿一分錢, 這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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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Lawler 2011-1-6 11:15
同情你
但這灰塵,能輪到你掃嗎
回復 55broadway 2011-1-6 11:23
Lawler: 同情你
但這灰塵,能輪到你掃嗎
今天就去掃了一下
回復 rongrongrong 2011-1-6 11:30
同情你
回復 溪水牡丹 2011-1-6 13:46
不公平!
支持春苗
回復 瑞典林 2011-1-6 19:37
不公平!
回復 珍曼 2011-1-6 23:44
   支持你, 也建議你別在一棵樹上弔死!
回復 深秋的雲 2011-1-7 02:15
你的老闆欺負人!
回復 nierdaye 2011-1-10 10:48
說實話,這個要求不過分。
我的感覺是,合理的要求,理據充分,要求加薪的幅度合理,使可以的。而且,你可以和老闆提出,這個加薪不是經常性加薪,只是針對她不來上班,你被迫加班這個階段。如果她恢復正常工作,這個加薪/加班費可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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