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李女士,蘋果和警察

作者:meistersinger  於 2012-12-20 09:4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110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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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10 個評論)

回復 8288 2012-12-20 13:40
酸柚子: 俺不是警察,俺反對警察過當暴力,這有關俺的切身利益,俺可不想哪天哪個警察叔叔看我不順眼就隨意電俺幾下。 ...
電幾下就不酸了
回復 ybbgu2000 2012-12-20 14:31
聊了半天,結果還是我們中國大姐不懂美式法律,從而犯下了大錯。所以,在美國不懂三權分制就會造成大錯,唉,都是在中國受的政治教育惹的禍,要改改了,唉,在何地生活,不僅要懂當地語言,文化,還要懂那裡的法律啊,否則就象大姐一樣。。。。。
回復 笑臉書生 2012-12-20 14:33
8288: 電幾下就不酸了
  
回復 yulinw 2012-12-20 16:10
   清楚明了,贊!李女士一是怕白花錢吃了虧,二是對美國了解的不夠,估計她的美國男友還沒有來得及教給她呢,但願她接受教訓~·
回復 fw5086 2012-12-20 17:29
條理很清楚啊。學習。
回復 超越2010 2012-12-20 20:44
普法知識還算合適,但用在李女士身上就有點不合適。兩點:

1. meistersinger:人家是提貨,不是擅入(trespassing)Cannaa的日誌 - 貝殼村
http://my.backchina.com/home.php?mod=space&uid=271857&do=blog&id=169562

2.腿腳在動單就是拘捕嗎? 拒捕就能合法使用電擊嗎?fighter8的日誌 - 貝殼村
http://my.backchina.com/home.php?mod=space&uid=296198&do=blog&id=169410

還有,同意這篇普法文章倒可以理解,但不要被這些條款弄石化了。誰能把上面兩個爭議以一個法律人的專業講清楚了,再判斷李女士也不遲。

我不能這麼清易就說李女士有否違法,因為我不是學法律的,所以存在疑問。同樣不是學法律人臆斷錯全在李女士也不能被接受。這就是律師用武之地的原因。
回復 小城春秋 2012-12-20 21:12
學習了,謝謝!
回復 tea2011 2012-12-20 21:25
好文,謝謝。
回復 人權是非 2012-12-20 21:57
天涯看客: 有些人動不動就往種族歧視上撤,從不反省自己。。。
就看你天天反省自己同胞.下次真輪到你時再好好認真反省吧.
回復 真言 2012-12-20 21:57
好文章。行為舉止背後有宗教文化法律的影子。來到西方的國人完全不理解這些內核。所以表現出來的行為難免走樣。其實對大家是個很好的學習機會。如果有律師發現商家有違法的地方是不會放過他自己發財的機會的。他不會為李女士主持公道正義,而是遵循已有的條文去打官司。到目前披露的信息來看,李女士不佔優。
回復 人權是非 2012-12-20 22:01
一個華人與外族發生爭執或受到外人欺負,一萬個華人大義凜然站出來幫外族人找欺負華人的合理性.這就是爛泥巴糊不上牆的華人.
真心祝福樓主是下一個被美國警察電擊的華人.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2-12-20 22:15
謝謝普法。很多人往往都把小事網種族歧視上靠,但又不像黑人爭取民權那樣團結。所以說雞的屁老二要成為真正的老二,還有200年的路要走,沒有捷徑。
回復 紙色戀曲 2012-12-20 22:36
通俗易懂的普法好文~謝謝
回復 寒楓109 2012-12-20 22:36
說得條理清楚!

整個事件,李女士的錯誤一條接著一條,主要還是對美國不了解。
但最後的電擊確有暴力過度之嫌, 這需要律師的介入。 但千萬不要再找海明這種半吊子律師了,他除了博眼球外,就只會把事情搞砸。
回復 草原 2012-12-20 22:41
精闢,易懂的普法短文。贊一個!
回復 看得開 2012-12-20 22:42
專治蛋疼2: 謝謝普法。很多人往往都把小事網種族歧視上靠,但又不像黑人爭取民權那樣團結。所以說雞的屁老二要成為真正的老二,還有200年的路要走,沒有捷徑。 ...
" 有200年的路要走,沒有捷徑。"   是 正?是邪?
回復 leahzhang 2012-12-20 23:02
人權是非: 一個華人與外族發生爭執或受到外人欺負,一萬個華人大義凜然站出來幫外族人找欺負華人的合理性.這就是爛泥巴糊不上牆的華人.
真心祝福樓主是下一個被美國警察電擊 ...
   you are not reasonable!
回復 leahzhang 2012-12-20 23:03
寒楓109: 說得條理清楚!

整個事件,李女士的錯誤一條接著一條,主要還是對美國不了解。
但最後的電擊確有暴力過度之嫌, 這需要律師的介入。 但千萬不要再找海明這種半 ...
agree!
回復 瀟湘妃 2012-12-20 23:06
簡潔明了, 條理清晰。 可以考慮演律師啦。  
回復 天涯看客 2012-12-20 23:38
人權是非: 就看你天天反省自己同胞.下次真輪到你時再好好認真反省吧.
放心吧,這些下三濫的事咱從來不幹,我覺得你倒是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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