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若從通俗角度講就是「過去已經發生之事」。講歷史本質上就是「講故事」。——我們每天與家人、友人談話聊天的內容, 大多數都是「已經發生的事」。只是這些個「歷史故事」多局限於自己以及周圍之人,且最近發生之事而已。朋友多日不見,述說別後情感、見聞,如此這般。 即便回首幾十年,亦屬此列。——「歷史」 並不高深莫測。卻原來我們每天都在講「歷史」?
當家常談得有趣,繪聲繪色且有吸引力的時候,就接近文學了。移花接木、捕風捉影、大肆渲染,甚至於喜笑怒罵;由此而引起聽眾大喜大悲的感情波動時,這個家常歷史就演變成了文學故事。除卻幻想小說外,文學故事多與「歷史」相關、皆有「歷史」背景。
因此歷史並非歷史學家和歷史愛好者的專利, 我們每個人幾乎天天都在講「歷史」。 勿以文學、小說是作家之工作,事實上我們也在創作。雖然自覺不自覺地講故事,但我們沒有深究,故事範圍與深度擴展以後,本身就是「歷史」。故事講得精彩智慧、慷慨激昂、愛恨情仇、跌宕起伏,即為文學。
一般情況人們往往只願意關注距離與時間接近自己的之日常瑣事、柴米油鹽、兒女情長;認為三親之外,三年之前離自己遙遠;別人之事、過去之情與己無關。眼前一片樹葉,能夠輕易遮蔽太陽。
然而當你有一定的時間關注、留意久遠且沒有熟人參與的「無關」之事時,就已經在關注通常意義上的歷史了。當家常範圍由三倆近鄰友人而擴大到王侯將相; 從「剛才」或昨天之發生推及幾十、幾百、乃至千年之前,特別是那些大情節、或有趣、有關鍵意義的事情時,就是重要歷史了。過去發生的事情太多,流傳下來的只是「講故事」之人偏愛的那一小部分,比如司馬遷、陳壽還有蔡東藩。當然說書人、著述者自己之偏好與憎惡,自覺不自覺地會隨著他們的故事潛入讀者之心。由此看來,我們若能講好自己今天的故事,說不定能夠成為將來史海之一粟。
歷史教科書多枯燥乏味,缺乏情感穿插。這也是人們、特別是感性思維相對發達的女士們多不喜歡「歷史課」的主要原因。當把「歷史」添加感情佐料、生活細節改編為「文學故事」時,就變為情感豐富之人所愛。她(他)們甚至沉溺其中不能自拔,與故事人物同悲共樂。筆者有次在文化村講家史,因為感覺「值得」一講的內容太多,所以時間顯得倉促。演講結束到最後提問,首先就是女士聽眾迫不及待的「發難」:除了精彩歷史外,有無涉及感情生活的特別故事? 一語點醒夢中人!原來不僅那天的演講,就是我的所有家史、歷史博客文章,也都是乾巴巴的「史料」。為了補上這個缺憾,作者會在將來盡量把已有故事講得質滿而情富。
區區音調組合能構建美妙旋律,粒粒文字也能造就無聲而富有歷史內涵之動人篇章。
歷史之外,「文學故事」有時則因缺少重要歷史內容而不受理性思維人士青睞。我友李博士名言:明知小說是假,我為什麼還要去讀呢?隨後爽朗的笑聲一直留在筆者心間。故此,他(她)們即便閱讀這些文學作品,也多偏重於其中之邏輯、智慧。
不過呢, 這些都是過去的「歷史」了 ... ...
進入成熟年齡以後,自幼就被要求「流血不流淚」的男士們,逐漸有了淚眼婆娑而字跡模糊的時候,感嘆人生與愛怨。喜憂常形於色的女士們,則歷史典故信手拈來,反變得沉著而富有理性與智慧。
文史好似一對歡喜冤家,就像紳士淑女郎才女貌一般,水乳交融,經歷越多交集愈豐;歷史文學各自別有洞天,卻終歸於欲舍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