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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娘邀請在外國逆子回家函(通用格式)

作者:飛雲  於 2012-8-31 10:0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68評論

關鍵詞: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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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8 個評論)

回復 Laile 2012-9-2 03:53
幸運貓: 哈哈哈 完全同意。讓他們管事的趕緊去閻王爺那核實吧。
周末愉快!
回復 manjing 2012-9-2 20:18
那到底是不是要寫信邀請郵寄出來啊。。。。。。。我是美國公民了啊,大使館規章都出來了,我還以為我列印出來,隨便簽名都可以的。不是嗎??????
回復 飛雲 2012-9-5 00:38
謝謝各位上門朋友,恕不一一答覆了 ;)
回復 springriver 2013-3-21 08:18
建議把此文發給鳳凰衛視的鏘鏘三人行,讓他們在全國範圍內討論,如果那樣,你可幫父老鄉親們大忙了!
回復 飛雲 2013-3-21 10:50
springriver: 建議把此文發給鳳凰衛視的鏘鏘三人行,讓他們在全國範圍內討論,如果那樣,你可幫父老鄉親們大忙了!
您認識他們? 那就發吧,發了也是白髮
回復 powellst 2013-4-14 07:54
我就因自已列印一份自已簽了老爸的名(因老爸已90歲了,另也是中旅社說隨便寫就行),結果給領館領導發現,訓了我一頓,給嚇破了膽!結果老老實實傳真回國內給朋友拿到家讓老爸簽了名,再傳回來!下次真的不敢了!
回復 飛雲 2013-4-15 11:54
powellst: 我就因自已列印一份自已簽了老爸的名(因老爸已90歲了,另也是中旅社說隨便寫就行),結果給領館領導發現,訓了我一頓,給嚇破了膽!結果老老實實傳真回國內給朋 ...
  
回復 ruthrose 2013-8-2 18:20
這個邀請函明擺著違反7.1出台的」常回家看看法「啊。爹媽應該狀告不回家看看的兒女,而是阻止兒女回家看看的領事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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