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和弟媳來美國看我,在我的堅持下,只買了來美和經溫哥華返回大陸的機票。期間從紐約到多倫多再到溫哥華的機票,弟弟說「我可以用電腦在攜程網上預定」。為了趕上大陸的工作時間,他特意在夜間工作。北京時間9月21日上午11點半,先預定了10月5號去多倫多的機票,順利出票了。再預定10月8號從多倫多到溫哥華的機票,在一堆信息中選了半天覺得不合適,於是打了10月9號的日期,跳出了的價格:人民幣......;立刻敲定。可是打出來的票樣居然是11月9號的日期,立刻要求修改,電腦顯示:不能改簽,不能退票,可找客服聯繫,於是立即撥通客服電話,接線員是位小姐答曰:你買的是特價機票不能改簽不能退票。再申辯說:我輸入的是10月9號,你怎麼給我11月9號的呢?對方掛了電話。再聯繫還是原話,答覆完就掛電話。
10月2號,我太太用電話聯繫上了加拿大航空公司的客服后,即把電話交由弟媳申訴,我們利用免提在旁邊收聽。也是一位小姐接線,明顯的香港普通話。聲稱可以改簽,但是要收每人500加幣的改簽費。我太太立即接過電話問,現在購買多倫多到溫哥華10月8號或9號的機票多少錢?答曰:400多加幣。我太太又問:我的親戚改簽要多少錢?我用美國信用卡付費。答曰:每人267加幣。我們都愣了一下又笑了。於是敲定,並向接線員提供了我太太信用卡的信息。
餘下來,我們都不明白:1,為什麼在攜程網站上輸入的是10月9號的信息,卻給打出了11月9號的機票?而且接線員拒絕修定和退票?2,為什麼弟媳問改簽費就是每人500加幣,我太太重新詢問就是每人267加幣呢?前者是攜程的接線員,後者是加拿大航空公司的接線員。
我的結論只能是:中國人不欺負中國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