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看得到的中國看不清的局

作者:異域堂  於 2017-1-30 10: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1評論

關鍵詞:中國

郭文貴又出來了,是揪著傅政華的小辮子出來的,而且劍指中央常委,其內情是真是假撲朔迷離,我等看客都是一頭霧水,本著坐山觀虎鬥的好奇靜待下文吧。
然而有一個事實是我們看得到的即:習近平可以拿下千百個貪腐將軍和大吏卻拿不下雷洋案的五個警察。因為前者是跟他爭權的對頭,後者是保他政權的基石。我比新中國的國齡年長五歲,從我認識的第一個警察(戶籍員)到2010年最後一個和我接觸過的便衣,就沒有遇見一個不仗勢欺人,不好色貪財的。
至今我手裡依然保留著1959年,瀋陽市公安局四處到我家拿走我父母血汗錢物的清單,那是一個蓋有公章的搜查記錄,此後東西拿走就沒有下文了。父親生前幾乎年年去公安局打聽結果,都是「等候處理」而至今五十多年了也沒有結果,其實原因很簡單:東西被「滅資興無學習班」的辦案人員當時就私分了。

習近平還可以抓出更多的貪官污吏,因為中國的官僚體制本身就是產生貪官污吏的溫床。但是他很難對付那些不願意放棄既得利益的公務員。反腐的抱著更大的慾望反腐,其實是還沒有暴露的貪腐者。被反的除了門面人物以外,也大多是前門押進,經過花錢消災后,就從後門溜了。郭文貴不是說李有已經保外就醫了嗎?

國內官員一本正經的懶政,怠政是我屢見不鮮的實例。
2016年六月,南京客戶與我簽訂了進口海參的合同,為了慎重起見,他們先把我在前三年向上海出口海參的記錄報給了南京檢疫局。檢疫局的P科長看了以後搖頭說:這個海參的學名和總局的要求不同,不可以進口。我趕忙找出總局的文件「商品名稱:仿刺參 APOSITICHOPUS SPP」,並解釋「美國阿拉斯加野生刺參,就是仿刺參。詳見百科百度阿拉斯加紅參條。」我的客戶還十多次派員請求。那P科長說百度百科不權威,反而拿出他也沒有看懂的密歇根大學學報的隻言片語論證我的海參不屬於仿刺參屬。我一方面向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的專家學者請教,一方面請總局澄清說明。為了證明我的海參一直是可以通關的,於九月份又向上海出口了同樣產品,結果上海檢疫局放行了。南京檢疫局卻仍以「名稱不符合」為由要「銷毀或退回」我的海參。幸虧這時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的楊教授(付書記)發來信函,傳來世界海洋生物分類報告的權威文件,說明PARASTICHOPUS CALIFORNICUS是仿刺參的加州種。我又給江蘇省局和北京總局發函說明,終於在2016年底,南京檢疫局同意進口檢疫了。滑稽地是因為其化驗部門搬家,可能到春節后才能得出檢疫結果。其間還要求我提供產品保質期和組分數據,我拒絕了。因為根據合同要求,進口食品的檢疫範圍是「野生」和「無除鹽以外的化學品」。這是美國NOAA已經出示了的證明,也是合同條款的規定。我知道,他們的目的就是對我挑三揀四阻礙我和南京客戶的生意。本來南京的客戶是送了禮品給P科長的,他後來給退回來了。據說南京的客戶也向江蘇省領導反映了問題,奈何一切都是「照章辦事」的程序,誰也沒有錯誤,宛如那雷洋案的警察。

中國的事情我本來是看得清楚的,習王反腐鞏固黨權和政權,被反的一方千方百計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看不清的是,中國有不貪腐的勢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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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1 個評論)

回復 tea2011 2017-1-30 12:02
唉,異老做海參,煩事也不少……存心卡人
回復 異域堂 2017-1-30 12:14
tea2011: 唉,異老做海參,煩事也不少……存心卡人
好事多磨,謝謝!
回復 琴瑟 2017-1-30 12:37
掯結還是在南京?
回復 異域堂 2017-1-30 13:27
琴瑟: 掯結還是在南京?
其實是江蘇省局的Y處長,裝作很懂拉丁文和海參分類的樣子,把沒看明白的密歇根大學學報翻譯錯了。後來又把責任推給總局。
回復 琴瑟 2017-1-30 13:31
異域堂: 其實是江蘇省局的Y處長,裝作很懂拉丁文和海參分類的樣子,把沒看明白的密歇根大學學報翻譯錯了。後來又把責任推給總局。
那就對了,如何給台階是門藝術。異兄珍重,新年快樂!
回復 徐福男兒 2017-1-30 13:54
中國有不貪腐的勢力嗎?沒有!所以內訌窩裡斗是最可預期的局面。
回復 dongfang2006 2017-1-30 14:12
新春快樂!
回復 shen_fuen 2017-1-30 21:13
江蘇省是獨立王國
回復 異域堂 2017-1-30 23:33
shen_fuen: 江蘇省是獨立王國
所有的特殊利益部門都是一個獨立王國。這是獨裁體制的特色。
回復 古久先生 2017-1-31 03:00
還好,否則遇上以產品不合格為理由、通過「就地銷毀」的方式而私分你的海參,你也只得認了!檢驗檢疫局的同學告訴我以前就有這樣做的,下面的人員常常分到不少吃用的東西。
回復 異域堂 2017-1-31 13:50
古久先生: 還好,否則遇上以產品不合格為理由、通過「就地銷毀」的方式而私分你的海參,你也只得認了!檢驗檢疫局的同學告訴我以前就有這樣做的,下面的人員常常分到不少吃
所有口岸的檢疫人員都有這個特權。為此我已經於2016年5月25日上訪檢驗總局,反映下邊人員不檢疫只「沒收」的搶劫行為。這次我也做好了應對南京檢疫局化驗人員可能找茬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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