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big5.backchina.com/?274241
作者:light21 於 2015-1-17 20: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南昌羅漢罵人屬於明確違規還好樣的?
俺沒罵誰只是跟63有不同意見就被冠上 『挑撥』 罪封名三天,
俺以前真不知道除了偉大祖國,美國還有這罪存在。
俺還是堅決認罪,服罪,老老實實管住自己的嘴 。
往事並不如煙
白露為霜
mayimayi
mayimayi: 哈哈, 你被關了3 天禁閉, 好! 你要好好閉門思過
9771: 確有其事?
light21: 當然確有其事
9771: 我不信?
塗鴉板
評論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6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