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從美國馬里蘭州的普林斯案看美國如何重辦網路造謠者zt

作者:馬大哈ann  於 2012-4-2 21: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23評論

這是從論壇上轉來的一篇文章,村裡的一些謊話連篇,要民主,要自由。用馬甲胡說八道的村民們好好看看。。。
 
從美國馬里蘭州的普林斯案看美國如何重辦網路造謠者
  微博等新興社交工具在國內的迅速流行,在極大促進公民參與社會事務討論、促進信息流動和意見表達的同時,也無法避免地給網路謠言創造了生存空間。
  微博造謠涉及誹謗必然會受到法律的懲治,特別是在對受害者造成實際利益侵犯的情境下,網路不可能成為隨處噴糞的垃圾場。在國外,多起涉嫌網路謠言和誹謗的案例已經得到了政府和立法機構的重視。
  發生在美國馬里蘭州的普林斯案就是相當典型的案例。2010年1月14日,年僅15歲的少女菲比-普林斯因不堪在學校受同學欺負和網路上遭遇語言暴力在家中上吊自殺。普林斯09年從愛爾蘭移居美國馬里蘭州的南哈德利市,在當地高中因為頗受男生歡迎遭到學校兩伙女生團體的欺負。在其Facebook主頁上,有同學留下大量污穢的不實留言,這給初來乍到的普林斯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壓力。無法消除內心的痛苦,在一次放學途中被同學將易拉罐丟在臉上后,普林斯在家裡上吊,結束了生命,其屍體最後被12歲的妹妹發現。
  普林斯自殺讓校園霸凌現象得到了全美關注,馬薩諸塞州議會通過了菲比-普林斯反霸凌法。當地法院對6名南哈德利高中學生提出從強姦、侵害民權、騷擾和跟蹤等多項重罪指控。
  普林斯自殺后,其Facebook主頁后的很多評論被刪除。全球最大的社交網站Facebook也注意到這個問題,開始大力推進實名制。公司 CEO馬克-扎克伯格和COO謝莉-桑德伯格在多個場合強調,儘管此舉會招致反對者的批評,但為了制止網路犯罪和在線霸凌,Facebook將堅決推動實名制。
  「你必須對自己在網路上說的話承擔責任,」桑德伯格說。
  從普林斯案可以看出,在世界頭號資本主義國家美國,儘管憲法充分保護居民的表達自由,傳統的民主理念也相信意見市場有自我修正的內在機制,這也絕不意味著惡意謾罵和造謠可以肆無忌憚地生存,司法部門和立法機構對待網路謠言對人權的侵犯,跟線下發生實際案件一樣,都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懲戒標準,即使做出惡行的是20歲不到的青年人也需要面對審判。
  美國近期出現的多起同性戀青少年無法忍受校園欺辱和網路霸凌而自殺的消息也再次凸顯應對網路暴力迫在媒介。跟在現實生活中一樣,如果造謠、傳謠,請做好為此付出代價的準備。 [ 俺想說幾句 ] [ 查看網友評論(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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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3 個評論)

回復 liuxiaoyu 2012-4-3 00:05
你必須對自己在網路上說的話承擔責任zt
回復 馬大哈ann 2012-4-3 00:18
liuxiaoyu: 你必須對自己在網路上說的話承擔責任zt
  
回復 jjsummer95 2012-4-3 00:21
你必須對自己在網路上說的話承擔責任zt
回復 馬大哈ann 2012-4-3 00:27
jjsummer95: 你必須對自己在網路上說的話承擔責任zt
跟在現實生活中一樣,如果造謠、傳謠,請做好為此付出代價的準備。
回復 雪的煙花 2012-4-3 00:52
你必須對自己在網路上說的話承擔責任zt
回復 馬大哈ann 2012-4-3 01:53
雪的煙花: 你必須對自己在網路上說的話承擔責任zt
跟在現實生活中一樣,如果造謠、傳謠,請做好為此付出代價的準備。
回復 往事並不如煙 2012-4-3 02:22
中國人多,製造垃圾也多---無論在哪.
回復 卉櫻果 2012-4-3 02:47
liuxiaoyu: 你必須對自己在網路上說的話承擔責任zt
嗯吶
回復 liuxiaoyu 2012-4-3 03:09
卉櫻果: 嗯吶
同~~~
回復 陳營 2012-4-3 05:19
先質疑一下樓主:Facebook的高管確實有過推行實名制的行為嗎?
回復 馬大哈ann 2012-4-3 06:09
陳營: 先質疑一下樓主:Facebook的高管確實有過推行實名制的行為嗎?
不清楚 也許她說的是意向吧!
回復 馬大哈ann 2012-4-3 06:11
陳營: 先質疑一下樓主:Facebook的高管確實有過推行實名制的行為嗎?
Facebook將堅決推動實名制。

她說的是「將」。。。
回復 馬大哈ann 2012-4-3 06:20
陳營: 先質疑一下樓主:Facebook的高管確實有過推行實名制的行為嗎?
將堅決推動。。。。
回復 陳營 2012-4-3 07:33
馬大哈ann: 將堅決推動。。。。
拭目以待。看看這村裡痛斥中國人大代表提及實名制的村民如何看待美國人的這種提法?
回復 torpedo1 2012-4-3 07:35
網路造謠已經成為公害。
回復 涼泉居士 2012-4-3 08:07
言責自負本就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造謠誹謗自然是要承擔責任的。但中國的情形不一樣,言論是沒有自由的,尤其是表達政治觀點,如果不符合官方允許的態度便會受到政治迫害。
回復 馬大哈ann 2012-4-3 17:05
涼泉居士: 言責自負本就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造謠誹謗自然是要承擔責任的。但中國的情形不一樣,言論是沒有自由的,尤其是表達政治觀點,如果不符合官方允許的態度便會受到 ...
因為沒有言論自由,所以可以造謠誹謗?
回復 Cannaa 2012-4-3 22:17
That is not a defamation case. That's harassment.
回復 涼泉居士 2012-4-4 06:13
馬大哈ann: 因為沒有言論自由,所以可以造謠誹謗?
因為沒有言論自由,所以才會造謠四起。
回復 馬大哈ann 2012-4-4 06:45
涼泉居士: 因為沒有言論自由,所以才會造謠四起。
美國的謠言同樣多如牛毛,難道也是沒有言論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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