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幫人辦下車牌
最近懵懵懂懂幫朋友辦了個棘手的事。是這樣,這哥們在2008年查出癌症晚期,美國醫生說他只能活3個月。他只好帶
著全家回智利了,經過化療,吃洋蟲,靜卧遐想的療法,奇迹般地康復,兩年前又帶著全家回美國了。2008他走的匆忙,當時分期付款的一輛福特麵包車擱置在
朋友的後院。他的朋友圈也都是新移民,也不知道拿這車怎麼辦,反正一直擱置著,車牌早已過期。
這次他回來,又想起用這車,就和當初的貸款
銀行聯繫,銀行說你已經好多年不付車貸,銀行已經把這車的TITLE已經賣給(或者送給)第三方了。他試著和第三方聯繫,可是這第三方也不知道是什麼公
司,張口開價幾千快錢要他買TITLE。他當然認為這車不直幾千美元,況且對方手裡根本沒有車,車在自己手裡呢。可是沒有TITLE又如何重新上車牌呢?
就這樣那車像廢物一樣照樣擱置。
為了廢物利用,我專門往州里車牌登記處RMV跑了兩趟,查看這車的信息,資料庫里赫然顯示朋友的名字是車主,那為什麼不能重新上牌照?原因是沒有TITLE。登記處的人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辦,有的說應該填寫RMV-1表格,有的說應該填寫RMV-3的表格。
我請我的經紀人想辦法,他用重新恢復商用車牌照的辦法提交RMV-3表格,難點是這車已經停止使用7年多了,恢復牌照的最大年限是什麼?反正職業經紀人和登記處的官員熟悉,3天就拿到車牌了。
這個中緣由我到現在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到底是銀行,第三方,還是朋友個人擁有這車?如果是第三方擁有這車,他們為什麼不理直氣壯地來要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