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星期,在每天上班的路上,因為在限速25邁的路上開了35邁, 被警察攔下來。因為沒有前科十幾年了,只被警告了一下。看著所有的車子都在車速40邁以上呼呼地開過,我咕嚕了一句「這條路上沒有人會開25 邁」, 這位年輕的白人警官馬上提高了聲音「我不可能把所有的人都攔下,而且我又沒有給你罰單」。我嚇得趕快閉嘴,拿了他給我的宣傳材料,悄悄地開溜了。
回家告訴女兒白天的際遇,講完還加了一句,「這麼多人都在超速,為什麼他單單攔住我!」沒想到女兒不但沒有表示一點同情,反而對我說「別人超速不等於你超速就是對的, 抓住一個,教育一個,下次就少一個違規的。 把你的腳放進他的鞋裡,你就知道他不是專門盯住你來逮你的。」女兒確實是一針見血,車子開得這麼快,警官確實不可能看清楚開車人的模樣和車子的型號,他的工作就是把違規的抓住,既然不可能把所有的人都攔下, 那麼抓住一個他就完成一件工作了, 他根本就不會是針對我來的。「Put your feet into other』s shoes」一下子就讓我心平氣和了。
想起最近新聞里炒得熱熱鬧鬧的哈佛黑人教授和白人警官的新聞,我想,如果他們雙方都把自己的腳放進對方的鞋子里穿穿,結果又會怎樣呢?
白人警官Crowley如果穿上教授的鞋,他就會知道,辛苦了這麼多天,從地球的另一邊剛剛回家,又累,又餓,天都黑了,家裡的前門居然打不開,他肯定是一肚子火。 我找他要證件證明這是他的家,誰會有好心情呢,他火氣大,也情有可原,反正這是他的家,我們沒事了,走吧,走吧。黑人教授Gates 如果穿上警官的鞋,他可能會想,最近這附近剛剛發生過破門偷盜,警察是為了保護我們的安全,向我要證件,這是他的責任, 如果我是白人他也會執行同樣的程序的,而且同來的警官也是黑人,如果他有種族歧視的傾向,總不會在同事面前表現吧,好啦,把證件給他看看,大家早點走吧。走的時候感謝一下他們工作認真。
如果他們中的一方穿了對方的鞋,我們就沒有那麼多新聞看了,他們也沒有機會到白宮喝啤酒了。事實證明,穿別人的鞋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特別是在氣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