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亮 點
重 要 意 義
《意見》指出: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是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大戰略任務,對於傳承中華文脈、全面提升人民群眾文化素養、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基 本 原 則
《意見》指出:要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持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堅持交流互鑒、開放包容;堅持統籌協調、形成合力。
總 體 目 標
《意見》提出:到2025年,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體系基本形成,研究闡發、教育普及、保護傳承、創新發展、傳播交流等方面協同推進並取得重要成果,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文化產品更加豐富,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顯著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的根基更為堅實,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明顯提升。
保 障 措 施
《意見》提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堅定文化自信、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高度,切實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加強宏觀指導,提高組織化程度,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考核評價體系,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的重要內容。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支持力度,同時統籌整合現有相關資金,支持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重點項目。修訂文物保護法。制定文化產業促進法、公共圖書館法等相關法律,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有關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