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說說「倒梁」人士的五大誤區

作者:解濱  於 2016-2-25 11:2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我愛美國|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09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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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09 個評論)

回復 解濱 2016-2-25 12:48
dwqdaniel: 沒說遊行本身違法,梁警官案子是否有違反司法公正?這是遊行訴求是否恰當的關鍵,關於遊行的訴求有很多不同的意見,這是正常的,不存在支持與反對的誰對誰錯的問
退一萬步,即使遊行的人的訴求是100%錯的,這也是美國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呀。 這怎麼是「無理取鬧」了? 再退兩萬步,在所有的民主國家,即使「無理取鬧『也是合法的嘛。 只有在獨裁國家,遊行才必須是」有理「的。 有理沒有理,不是任何一黨一派一個人說了算的。 如果理由不正就不該遊行,那還是美國嗎?
回復 酸柚子 2016-2-25 12:49
解濱: 那天俺忙的要死,電話一直不斷,實在沒有時間進村,就胡亂把稿子給一個微信網站的老闆了。
那就補貼回來么,我還沒讀過呢,想看老解如何煽情
回復 解濱 2016-2-25 12:50
酸柚子: 那就補貼回來么,我還沒讀過呢,想看老解如何煽情
遊行完了,煽情就結束了哈
回復 borninheaven 2016-2-25 12:52
dwqdaniel: 對反對遊行的人士你們也是用髒話罵街的,看看回帖,有人用了「無恥」來形容人家,因此,誰都不要譴責誰,誰都不要搶佔什麼道德高點
你講不過理就罵人,然後拉黑別人,讓人家沒法回,還得意你自己的自留地你自己做主, 如弱智兒童砸人玻璃窗就跑一般, 還要啥子道德?可勁罵吧
回復 tanjiang10 2016-2-25 12:52
酸柚子: 看你氣的,沒必要
覺得在大是大非的重大事情上不能糊塗。
回復 十路 2016-2-25 12:56
解濱: 我也是一直以為這件事不至於判決很嚴重,就沒有太關注。 判決下來后,我大吃一驚,這個判決太不公平了。
我也是開始沒關注,後來看到6宗罪狀,從二級殺人一直到不CPR也是罪狀,而且三個警察都在法庭說 unprepared for CPR,還沒完全調查清楚,梁警官一人被定罪,與其它案件反差過大才引起關注的。 被打死的小青年扔在地上不遮不蓋4個小時,血流一地,這些都是已經公開的事實沒見 prosecutor 提訴 misconduct,道歉一下就完了。 打到東西上要牽強的扯成打人打偏了,真正把人torture 致死的卻是 accident,難道連質疑都不需要嗎?太說不過去了。

即使不與其它案件相比,也要看每個案件是否遵循了 proof guilty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giving the benefit of doubt 這兩條最重要的原則。 根據這來檢驗公正性。有質疑就要提出來,要看整個過程和細節。

我今天碰到幾個西人朋友,都知道這個案件:

accident,tragedy,non-intentional at all, scapegoating , period。 不過都是他們個人的 believe ,倒是很乾脆的。但是人家有看法也只是到這一步為止,不會主動去為他人做太多爭取公正的事,大家都很忙,哪裡管得了那麼多呢。 正如你所說,對梁警官有同情之心,真正感覺不公,加上都是華人才想多關注一下。

另外,大俠,我感覺有些你說的「倒梁」的華人,也可能是真正感覺判決是公正的,是有思想有知識的人,不隨「挺梁」遊行,這本身沒問題,正是這樣才值得交流,可能慢慢看到了新的信息后又會有些想法,實在認為是公正的也可以,最終總會有些不同意見存在,包括觀點和方式上。 說明說服改變對方的理由不足,但是用不著互相為此過分吵架,無論什麼觀點,如果不能從道理說服對方時就不再進一步用粗魯的方式對待不同意見者就不會造成大矛盾。

假如不起訴,不判罪也不等於個人不為此負責任,可能受害方會像Ohio打死小孩那樣起訴當事人和警察局, wrongful death 事故責任,但不是 criminal。可能那樣就更公正,不是硬扯梁警官的動機和品質。而警察局有可能會承擔部分責任,經濟賠償受害人。
回復 酸柚子 2016-2-25 12:56
tanjiang10: 覺得在大是大非的重大事情上不能糊塗。
希望你的不能糊塗的大是大非不是那個認親不認理,否則還是糊塗點好
回復 dwqdaniel 2016-2-25 12:56
解濱: 退一萬步,即使遊行的人的訴求是100%錯的,這也是美國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呀。 這怎麼是「無理取鬧」了? 再退兩萬步,在所有的民主國家,即使「無理取鬧『也是合
關於訴求本身的是否正確,網上爭論已經很多。我必須指出的是:對所謂倒梁人群的批評,應該嚴謹些,希望有理有據有出處,而不是以主觀感受總結幾個所謂的誤區,當然你有你的寫文章發表觀點的自由,但我覺得如此批評有失公平
回復 dwqdaniel 2016-2-25 12:59
borninheaven: 你講不過理就罵人,然後拉黑別人,讓人家沒法回,還得意你自己的自留地你自己做主, 如弱智兒童砸人玻璃窗就跑一般, 還要啥子道德?可勁罵吧
在我的菜地我已經給你這個馬甲好幾次機會了,你堅持罵罵咧咧,那隻能請你出去了 
回復 霜天紅葉 2016-2-25 13:03
解濱: 我們這有一些參加挺梁的是老僑,多年前從台灣來美國的學者。 梁本人是美國出生的華二代,台山人。
所以國人的一些思維還停留在天朝的水平,以為給別人帶一頂紅帽子就會打敗天下無敵手,事實上海外華人,從天朝移民過來的還是少數,他們只關心生活在這裡的華人的權益。
2012年國會議員趙美心的外甥廖梓輝在軍中受到凌辱而自盡,凌辱者無罪釋放。廖可是幾代在美生活的。當時趙議員也呼籲華人要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回復 一劍飄塵 2016-2-25 13:10
1,沒有倒梁人士;2,大家反對的只是遊行;3,沒有人反對言論自由;4,在司法體制內解決問題,都沒有人反對
回復 解濱 2016-2-25 13:14
一劍飄塵: 1,沒有倒梁人士;2,大家反對的只是遊行;3,沒有人反對言論自由;4,在司法體制內解決問題,都沒有人反對
天哪,你啥時候來這裡了? 歡迎歡迎,熱烈歡迎!  你那個微信ID又被封了是不是?  這些啥的都不重要,還是友誼更重要。 太高興在這裡看見你了!      
回復 解濱 2016-2-25 13:20
霜天紅葉: 所以國人的一些思維還停留在天朝的水平,以為給別人帶一頂紅帽子就會打敗天下無敵手,事實上海外華人,從天朝移民過來的還是少數,他們只關心生活在這裡的華人的
維護華人的合法利益,確實是一件大事。 前兩天有個視頻上看到一個黑人混混毆打一個華人送外賣的,我看了就想掏槍打死那個小流氓。
回復 天涯看客 2016-2-25 13:26
我開始沒上心,覺得指控是胡鬧,完全是奧巴馬指導下的階級仇恨,會像巴爾的摩指控警察案一樣最終流產。沒想到結果如此荒唐,為表示憤怒而參與了抗議示威活動。
回復 天涯看客 2016-2-25 13:28
一劍飄塵: 1,沒有倒梁人士;2,大家反對的只是遊行;3,沒有人反對言論自由;4,在司法體制內解決問題,都沒有人反對
「最著名的作家」,您藉機又推銷的幾本「著作」?
回復 天涯看客 2016-2-25 13:32
解濱: 天哪,你啥時候來這裡了? 歡迎歡迎,熱烈歡迎!  你那個微信ID又被封了是不是?  這些啥的都不重要,還是友誼更重要。 太高興在這裡看見你了!      [em:3
這可是「最著名的作家」!藉機推銷幾本「著作」,這是人家的謀生手段,不像你有IT鐵飯碗,所以多多原諒人家吧,怪可憐的。
回復 解濱 2016-2-25 13:50
dwqdaniel: 關於訴求本身的是否正確,網上爭論已經很多。我必須指出的是:對所謂倒梁人群的批評,應該嚴謹些,希望有理有據有出處,而不是以主觀感受總結幾個所謂的誤區,當
引用人家的原話並公開,是需要經過人家同意的,只好就提供一個小截屏,抹去頭像和ID:

回復 解濱 2016-2-25 13:54
天涯看客: 我開始沒上心,覺得指控是胡鬧,完全是奧巴馬指導下的階級仇恨,會像巴爾的摩指控警察案一樣最終流產。沒想到結果如此荒唐,為表示憤怒而參與了抗議示威活動。
那個flyer可是幾位傳媒專家兩天兩夜的辛苦之作。 後來你列印了嗎?
回復 dwqdaniel 2016-2-25 13:57
解濱: 引用人家的原話並公開,是需要經過人家同意的,只好就提供一個小截屏,抹去頭像和ID:
這句話並不代表所有反對遊行的人,你一竿子打翻所有的人了,再說了這是反對遊行,不是倒梁。我本人不倒梁,但我反對遊行。
回復 越湖 2016-2-25 13:57
總結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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