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村的著名壞人小阿燈在村頭大張旗鼓地反對種族歧視,聯繫到他本人簡直是苦大仇深了,什麼被上司問是不是中共間諜,法院官司被冤了,朋友買廠虧本了云云,讀了讓人為之心酸。但他發在村頭的微薄基本上是他的自言自語,應者寥寥,瓦爾?
以我在美國的經歷,種族歧視的事件偶爾會發生,但並不嚴重,我以前就寫過被人稱為chink的語言衝突經歷,在我歷言反擊甚至稍有肢體衝突的情況下,種族歧視者悻悻而退,因為他知道在美國種族歧視是沒有市場的,使用種族歧視語言者最終會吃虧的。所以我說,種族歧視我們是要反對的,但也不必事事都聯繫上種族歧視,有些人自卑心理作祟,稍有失敗就歸咎於種族歧視,也是要不得的。我喜歡牡丹石頭的留言:有些人整天活在別人的眼光里,沒有他人的肯定,就沒了自我,連這點自信都沒有的人, 還是先歧視下自己。
這倒不是我要和阿燈過不去,實在是我自己的真實想法,我在美國學習工作20多年,除了遇見幾次個體個人使用歧視語言外,還真沒有遭受過種族歧視,特別是制度上系統上的歧視。我自己的理解是,種族歧視是歧視者自認為其人種智力體力高於被歧視者而輕視並限制被歧視者從事某種活動或享受某件事件,比如成龍同志說的,中國人是要管的,就是赤裸裸的歧視,他的意思是說中國人沒有西方人的智力和能力來管理自己,需要個獨裁政府來管著。其它諸如否認普世價值否認中國人享有民主自由權利的中國特色及所謂的3個自信,我看都是參雜種族歧視的貨色。
當然阿燈搬來了wikipedia 的定義:歧視,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品質,給予不同的對待。這當然也不算錯,具體到美國有沒有wikipedia定義的歧視,他舉例說美國名牌大學入學有族裔配額。但族裔配額又是怎樣分配的,亞裔的比例是多少,他又語焉不詳了。從他提到了SCA5來看,他反對的其實壓根不是什麼種族歧視,而是反種族歧視的Affirmative Action條款。那什麼是Affirmative Action呢?
Affirmative
Action是由肯尼迪總統簽署並由約翰遜總統1965年頒布的總統令,要求政府部門雇傭僱員時不得以種族,信仰,原所在國和性別而區別對待,以後又發展成為在政府部門就業和教育領域對指定的少數民族和婦女團體以適當的照顧和補償,以糾正長期不公正待遇造成的傷害,其中也包括大學入學加入族裔考慮因子,優惠傾向少數民族。我們亞裔長期也是這個Affirmative Action的受惠者。所以18年前,加州提出取消在大學入學的族裔考慮的Proposition 209,有61%的亞裔是強烈反對的,我想咱村的解大俠18年前如果參與,肯定會再寫篇《Propsition 209死or我們死》的煽情文章,結果是Proposition 209沒死,通過並成了加州法律,我們亞裔不但也沒死,反而憑自身對教育重視的傳統和強大的智力在大學里更加壯大,所佔的比例也大大高於亞裔的人口比例。
時間轉到2014年,當一個墨裔議員提議在大學重新加入Affirmative Action的提案(即SCA5)以幫助少數民族入學時,卻遭到我們亞裔(特別是華人)的空前反對,因為鑒於亞裔在大學里的優秀表現,SCA5里的優惠族裔不再包括亞裔,老解的《SCA5不死我們死》的雄文也因此出爐。當然我們被阻擋在優惠蛋糕外勢必使亞裔的利益受損,因之反對也無可非議,但在吃到蛋糕時沾沾自喜,吃不到族裔優惠的蛋糕別人也休想吃到的行為,我總覺得不是十分的光彩,因自己占不到Affirmative Action的好處再把Affirmative Action說成是種族歧視,理由不是十分的充足吧。這好比以前窮的時候領慣了救濟麵包,發達后再開著寶馬去領免費麵包,不讓人測目才怪呢,如果被告知不能領麵包而惱羞成怒掀翻桌子破口大罵,能不讓人歧視嗎?
需要指出的是美國也就加州等3個州是在大學里禁止Affirmative Active,其它的州都有族裔考慮的機制,我看我們亞裔在這些州的大學里入學並沒有受到壓制。德州的Fischer vs Texas State的告案看趨勢德州會贏,保護少數族裔和弱視團體的利益,在美國我看還是主流。
網友jc0473說的好:「一個從四面八方這麼多國家,這麼多民族移民到一起的合眾國家,能夠保持相對穩定,和諧和自由最根本的原因是什麼?就是這個群體,個人相互之間既要包容,理解和大度又要規矩,依法和剋制。你能做得到嗎?」我總覺得我們從一個比較貧窮的國家出來,奮鬥圖強的能力是很足的,但對別人包容妥協的能力相對差點。其實在民主國家裡,民主的真諦是互相妥協才能達到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你死我活的把好處全部占完而讓對方餓死。
讓我以約翰遜總統的講演結束,希望我們對弱勢團體族裔寄予更多的同情和幫助,即使我們自己曾經或現在還是他們的一員。
"You
do not wipe away the scars of centuries by saying: 'now, you are free to go
where you want, do as you desire, and choose the leaders you please.' You do
not take a man who for years has been hobbled by chains, liberate him, bring
him to the starting line of a race, saying, 'you are free to compete with all
the others,' and still justly believe you have been completely fair . . . This
is the next and more profound stage of the battle for civil rights. We seek not
just freedom but opportunity—not just legal equity but human ability—not just
equality as a right and a theory, but equality as a fact and as a resu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