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010)
記得是上大學期間,接觸了美國的一些節日。如情人節,感恩節,聖誕節,感到很有意思。 不同的節日有不同的風味,背後又有不同的故事,非常耐人尋味。同時還知道了一個馬丁路得金日,讀了他的偉大的「我的夢想」的演講,對馬丁無比的欽佩和敬仰。看了他的英文名字 Martin Luther King, 當時一直以為他是個皇室或名門之後或至少是個國會議員或州長之流,要不為什麼叫馬丁路得「王」? 也就理解為什麼一個倡導人權的人物,就因為發表的一個有名的演講,就能讓一個國家設定一個法定的紀念日。
來美之後才知道,他只是個一般的小人物,而且當時的社會與他的理念夢想格格不入。而他也在1968年,發表演說的5年之後,被種族主義的狂妄分子而謀殺。
事過多年以後,人們才漸漸發現他的偉大,認識到他的夢想正是我們人類的夢想。1986 美國建立了馬丁路得金日讓人們年年檢驗我們離他的夢想有多遠。
到美國后發現這個節日非同小可,因為這個節日是主要針對學校的學生的。許多公司這一天都不關門,但大大小小的學校都關門。而且前一個星期五,學校都加入一些介紹馬丁路得金的學習內容。一,二年級的學生能記住的歷史人物,除了幾個有名的總統,像林肯,華盛頓等,馬丁路得金是都知道的。這就是為什麼人權的概念在美國根深蒂固。你也就理解為什麼美國總是「打著人權的旗幟」。 不是打著, 這已成為每個美國人根深蒂固的信仰。
同時想到的是,一個小小的普通人,能做出讓人舉世展目的事迹,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只是為了千千萬萬的後代能夠過上平等人權的日子。設立這樣的節日, 這種紀念方法可以讓每個人都相信自己,相信一個小小的自我,也可以做出改變世界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