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我被流浪漢騙了兩美元

作者:qwxqwsean  於 2023-1-26 03:2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1評論

1/25

我被流浪漢騙了兩美元

我1/23周一從機場下班坐地鐵回唐人街。 在車廂里,一個五十歲黑男流浪漢兜售幾張地鐵卡,一共六張, 一元一張。 於是我就花六元買了他手上全部的六張。 出站時用機器查卡, 發現其中四張是有效的,兩張是無效的。 他以這種方法騙了我兩美元。 

其實,這類兜售地鐵卡應該在進站口外,一是那裡進站的客流大,二是現場有驗卡機,卡是否有效及餘額可以現場查驗。 但這個黑男在車廂里兜售, 車廂里的旅客都暫時不需要地鐵卡,並且現場無驗卡機可以驗卡。 這個流浪漢在車廂里賣地鐵卡, 貌似巧合,實際上是故意賣假的卡。 

我認為流浪漢賣地鐵卡,是因為他們偶爾能從機構獲得免費的地鐵卡,自己平時逃票不刷卡,所以把地鐵卡倒賣。 由於他們確實有這樣的貨源,又確實有倒賣折現的需求,我就假定他們賣的卡是真的。 但出乎我的意料,這個流浪漢賣的卡是假的。

這件事給我很大的心理打擊。由於人品壞,詐騙無孔不入,犯罪無處不再,對別人的一丁點的信任都不能有。 

江湖沒有法律,但必須講規則,破壞江湖規則的人必須嚴懲,像這個流浪漢這樣破壞江湖規則的,我認為應該擊斃。犯罪金額雖然很小,但性質惡劣。

比如人家花錢買毒品,二十美元一小包毒品,毒販必須保證賣的毒品是真的, 如果被證實毒販賣的這包毒品是假的, 那麼就不是詐騙二十美元這麼簡單的問題, 而是要擊斃這個毒販。 你可以去搶銀行一億美元,被抓到了就去坐牢或被警察擊斃,符合江湖規則,但如果毒販售賣的任何一小包毒品是假的, 那麼這個毒販就必須擊斃, 如果不是死刑,就是必須其它級別近似的嚴懲。  

你如果給流浪者施捨食物,就必須保證食物是安全可食的,你如果在施捨的食物里投毒,無論給食用的人造成的傷害多麼大或者多麼微小,你都必須被擊斃。  有些事情法律管不了,也沒有明文規定應該怎麼管,但根據common sense不能做,這就是江湖規則 ,不能違反。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浮平 2023-1-26 08:54
一張如果能用一次單程地鐵,是不是相當於 2.75美元?你說四張可用,至少一次?那就是11美元,你花了6美元。【這件事給我很大的心理打擊。】你事先不知道在地鐵站裡面隨便找陌生人買卡可能碰到能用和不能用的?

賣者是否知道哪些卡可用?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17 23:40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