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二點多我從圖書館上網回來,發現雖然據說他在監獄,他的女友卻在住處舉辦約20人的生日怕題,很熱鬧的狂歡夜,都是20歲左右的人,黑白男女都有。我過去問了問,對他們說音樂聲音不要太高了,他們說得到了鄰居的允許。不過他們聲音很大,音響,高聲喧嘩,打口哨。
我懷疑他可能沒進監獄,就在家裡,不過我不便於進去查證,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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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打擾他們的興緻,今天周日夜,附近的雪城大學學生也常有類似聚會。如果噪音太大,會有鄰居報警。這個人的主要問題是賴房租,至於蹲過監獄,聚眾辦狂歡會,我不覺得是太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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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2:40,聽到他們狂歡會那裡傳來四五聲很大的砸玻璃聲,類似於把滿的玻璃酒瓶猛力摔碎在地上或磚牆上的聲音。伴隨著眾人高聲吼叫,嬉笑和唱歌的聲音。我不想出門去查看,只期盼他們不是在砸汽車玻璃或窗玻璃。
他們之前也在那辦過類似怕題,巨大的喧嘩很成問題,因為那樓里原本住著幾個中國留學生,現在暑假,那樓里除了這對賴租的情侶外,二樓還有一個白男學生。其他人都搬走了, 不知道是正常搬走的,還是被他們騷擾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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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帳,趕人,這活給我的心理壓力很大,又沒錢雇我去做,把它做了,既無功勞,也無苦勞,以後遇到這種事都得繞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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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房客確實很難,除非房客自己同意離開。幾天前不是有篇報道說法拉盛一個華人房東趕華人房客的事嗎?房客整年不交房租,房東去法院告,房客則不時地破壞房屋,反告房東的房子維護不當,法院不趕走房客,反而令房東不斷地修房子,對這樣的房客,怎麼起訴都永遠趕不走,報警也沒用。
我房東把趕人想的很簡單,哪有這麼容易?何況這個是本地長大的地痞,有幾個女友,幾十個鐵杆朋友,平時就犯小罪,常和警察法院律師打交道,維權意識很強的。如果靠找律師打官司趕人,可能會漫漫長路走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