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洋人超市買了一條6.7磅的羊腿,用水果刀切了燉了,切成大約一兩一塊,23分鐘切完。 這活如果由一般人干,可能要忙活一個小時,可見幹家務不易,難怪那麼多人怕做家務。 我是個可憐的單身漢,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雖然每天自己動手做三四餐,卻得過且過,為了維護簡便,沒有砧板也沒有菜刀,切菜用水果刀湊合,平日做飯很少需要切,但每隔十幾天要買一大塊肉,比如一條豬腿或羊腿,用水果刀切,效率就低。 我用的是兩刀法: 第一刀像殺人一樣把水果刀捅進肉里,向外切透,使肉成Y形。 第二刀:左手揪住Y字形的一個杈,右手向內側切,像伊斯蘭國的人用小刀割下人質的頭一樣,把杈切下來,順手丟進鍋里煮。 這種二刀法的優點是便於用力,刀與肉之間的壓力較大,而且不容易切到自己的手。 這樣把6.7磅羊腿燉好,要忙3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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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兒煮啊?那要好大的鍋。
另外如果整個煮熟,吃的時候再割小時可能要用手抓著切。我怕羊油沾到手上難洗。
另外整個煮的話,為了熟透要煮很久,像我這樣花23分鐘切碎扔鍋里,切完的時候也基本上燒開了,收拾好檯面洗乾淨手,就可以關火離開了。
我還是覺得先切碎再煮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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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整個羊腿煮熟,要用什麼容器裝著才能放進冰箱?覺得不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