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寫給四年前甩掉我的一個女人

作者:qwxqwsean  於 2014-10-31 07:4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愛情婚姻|已有29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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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9 個評論)

回復 leonardo2025 2014-11-2 05:29
千萬不要結婚。自由比什麼都可貴。想發泄了,紐約有大把年輕的各種族小姐為你服務。只花一點錢滿足你的獸慾,而且不用擔心什麼責任。最重要的事沒有人天天約束你!
回復 qwxqwsean 2014-11-2 07:38
秋收冬藏: 您回頭看看您的跟帖,她貼給了好些朋友呢。好像是去年的。
不用神神秘秘的,在這一條一條地說就行了。
回復 胡戈 2014-11-2 07:46
笑臉書生: 笑死了,胡老兄,以後不許這樣搞笑,笑死人要償命的
  
回復 秋收冬藏 2014-11-2 08:40
qwxqwsean: 不用神神秘秘的,在這一條一條地說就行了。
您要我去幫您找回那個跟帖么?
回復 秋收冬藏 2014-11-2 10:14
qwxqwsean: 不用神神秘秘的,在這一條一條地說就行了。
找到了:
http://big5.backchina.com/home.php?mod=space&uid=260282&do=blog&id=157795&page=3#comment
回復 qwxqwsean 2014-11-3 11:55
那個人的回貼有胡扯的成分, 首先我記憶中沒有和那個自稱的要介紹其親戚給我的中老年婦女吃飯。 不過倒是有可能我曾見過的某個女的是她的親戚, 雖然我並沒有印象。  

即使如此, 她說的我的兩大罪狀, 一是說我的牙不好, 二是說我和她吃飯時AA制, 說我小氣。 這也沒什麼的, 一個陌生的無來由的人要我去餐館和她吃飯,我要求AA制付賬,有什麼不合理呢? 我有一元人民幣的閑錢, 可以送給路邊的乞丐, 有什麼必要一定要捐贈給她呢? 她是我什麼人? 她是我的哪怕一個普通朋友或熟人嗎? 既然不是, 我即使有不願意帶回美國的一批剩餘財物要贈人, 也不一定要贈送給她。 我很節儉, 但這幾年為了找老婆,僅僅是請吃飯,購物贈予,給現金,給幾十個女人總金額可能已經有兩萬元人民幣。 


我對那些顯然還沒和我談, 也預計不想和我談的女人,一開始就指定地點要我掏錢給她消費非常反感, 這樣的女人非常普遍, 比妓女都差勁, 妓女收幾十元一百元就肯定會辦事, 而這些女人, 到處騙男人掏錢給她們消費是她們的日常生活內容, 每見一個男人, 都會讓人家掏幾十幾百元給她, 有時用男人的錢消費完了還要開發票給她好回公司報銷再拿一次錢, 而且既不想當妓女開房,也不和他談對象,連交個普通朋友保持聯繫都不願意,這樣的女人不是一兩個,而是遍地都是。 所以和不知根底的陌生女人見面,不要給她們花錢,要談很多事電話里就可以談,如果見面,可以在不花錢的地方見面,比如城市廣場,公園,圖書館等地。      
回復 yablue 2014-12-17 21:11
老哥, 別把情當回事, 一切都是錢。
回復 SAGFS 2018-6-14 02:39
===" 天下何處無芳草 ? "

" 天下何處無芳草 ? "
回復 丁滿 2019-11-4 21:11
矯情,你是走過了再來回頭看。如果不是當初她甩了你,不一定你就會來美國,也就不會有你這麼多感慨,當初要不是她甩了你,或許現在的你正在上市企業董事長辦公室喝茶,也許你現在還不知道在哪個工地搬磚養孩子呢。一切兼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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