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我來說兩句
其實我覺得自己挺生不逢時的,沒能娶到一個小美做老婆。也挺欣賞混血的孩子,因為他們離世界大同的人種比我們都近,從進化的角度來說他們比我們又進化了一步。有相當比重的人類學家認為,人類最早生活在一起,膚色的不同是因為古人類遷徙過程中,由於自然環境的影響而逐漸演化成今天這樣的。其中黃種人遷徙得最遠,主要從事打魚,狩獵和農作等技巧性的勞動,所以進化最完全,平均腦容量最大。如果是我,我會告訴她,本來爸爸的祖先和媽媽的祖先是在一起生活的,後來爸爸的祖先向東出去探險,所以到了東方,並建立了中國,創建了偉大的東方文明,中國的歷史,中國的文化。。。總之是人類文明史最長的,後來媽媽的祖先向西探險,到了美洲,爸爸來遲了一些,但終於和媽媽會面了,然後生了一個小天使,a WONDERFUL SPECIAL American angel. 為什麼 呢,因為你體內流著偉大的東方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