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為什麼不能把人往好處想呢?》——點點星河

作者:點點星河  於 2011-8-21 06: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37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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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37 個評論)

回復 江上漁夫 2011-8-21 08:12
light12: 你是好人,祝你財運滾滾
謝謝。
回復 陳營 2011-8-21 08:13
iamcaibird: 人無所謂好人壞人,好人也做壞事,壞人也做好事,具體到當下的事,才能判斷是非。我認為捐款給貝克不妥,因為他不是需要捐助的對象,這個和他是好人壞人無關。而 ...
你把我要說的話都說了,特別是「貝克捐款事件,在我看來,不過是自我道德虛榮的表演」一句,粉精彩滴說。
回復 iamcaibird 2011-8-21 08:18
江上漁夫: 哪裡哪裡。其實很簡單,發起捐款的人,只是一片善心,感動之心。你可以認為他們了解的不是事情真相,你可以認為他們被誤導,太傻太天真。但如果你認為他們是做秀 ...
不妥,以愛孩子的名義把孩子給人,這個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

讓我們說說愛。愛,其實是自私的,夫妻的愛,父母對子女的愛是排他的。我們的法律是維護和尊重這種自私的愛的,因為這個愛是本能,是人性。至於你說的,最高利益是孩子生活更好,是不能以剝奪父母權為代價的。另外,什麼對子女最好,是不能以法庭判決為準,除非父母不能履行職責。
回復 江上漁夫 2011-8-21 08:21
iamcaibird: 不妥,以愛孩子的名義把孩子給人,這個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

讓我們說說愛。愛,其實是自私的,夫妻的愛,父母對子女的愛是排他的。我們的法律是維護和尊重這 ...
粗粗地看(不一定是事實真相),正是因為賀家父母不能履行父母職責,才發生了這件事情。
回復 iamcaibird 2011-8-21 08:22
江上漁夫: 粗粗地看(不一定是事實真相),正是因為賀家父母不能履行父母職責,才發生了這件事情。
但是賀沒有把父母權轉讓給貝。而且,有判例,如果轉讓了,賀反悔,也是可以要回來的。
回復 iamcaibird 2011-8-21 08:28
陳營: 你把我要說的話都說了,特別是「貝克捐款事件,在我看來,不過是自我道德虛榮的表演」一句,粉精彩滴說。
我說得有點重。我的意思就是:不論你如何認為你做的事如何偉大,但你無權指責別人不參加,更不能用道德優越感來BS別人。
回復 江上漁夫 2011-8-21 08:29
iamcaibird: 但是賀沒有把父母權轉讓給貝。而且,有判例,如果轉讓了,賀反悔,也是可以要回來的。
父母權是不能轉讓的,撫養權是可以轉讓的。賀梅父母簽署了法律文件,轉讓了撫養權。只是後來反悔,說是不懂英文,被騙了。羅英文不好,可以理解,賀據說是學英文的,應該不存在語言問題,卻讓不懂英文的妻子去簽署事關自己女兒撫養權的英文法律文件,自己不去。後來又據此說文件無效,因為妻子不懂英文。你相信這樣的故事,還顯示相信這樣的男人說出的故事?
回復 在美一方 2011-8-21 08:31
iamcaibird: 你看看,有開始把人往壞處想了吧?
賀在打官司之前的所作所為么,著實擔當得起「沒有擔待」這個評價的。
回復 在美一方 2011-8-21 08:32
江上漁夫: 哪裡哪裡。其實很簡單,發起捐款的人,只是一片善心,感動之心。你可以認為他們了解的不是事情真相,你可以認為他們被誤導,太傻太天真。但如果你認為他們是做秀 ...
我沒有認為他們是作秀啊 ,一直是尊重各人如何處分自己的錢財的
回復 江上漁夫 2011-8-21 08:34
在美一方: 我沒有認為他們是作秀啊 ,一直是尊重各人如何處分自己的錢財的
你看看,沒有認真閱讀俺的回復吧,專名註明了說的不是你啊
回復 在美一方 2011-8-21 08:35
iamcaibird: 我說得有點重。我的意思就是:不論你如何認為你做的事如何偉大,但你無權指責別人不參加,更不能用道德優越感來BS別人。
剛剛去解濱那裡考古,至少我看到他一直在解釋說不要扯到民族大義上啥的,沒有算鄙視別人吧?
回復 在美一方 2011-8-21 08:35
江上漁夫: 你看看,沒有認真閱讀俺的回復吧,專名註明了說的不是你啊
你那是屬於此地無銀    
回復 iamcaibird 2011-8-21 08:36
江上漁夫: 父母權是不能轉讓的,撫養權是可以轉讓的。賀梅父母簽署了法律文件,轉讓了撫養權。只是後來反悔,說是不懂英文,被騙了。羅英文不好,可以理解,賀據說是學英文 ...
為何賀沒有出現?是有點費解。我想,賀有幾個尷尬:
1,賀羅的婚姻地位是有漏洞的,但羅是賀美的母親卻是事實。
2,賀是性騷擾案的被告

不過,對動機的懷疑不是法院判決的依據,而我們中國人對動機和陰謀的懷疑幾乎是一種本能。
回復 iamcaibird 2011-8-21 08:38
在美一方: 剛剛去解濱那裡考古,至少我看到他一直在解釋說不要扯到民族大義上啥的,沒有算鄙視別人吧?
解稍好點。
回復 江上漁夫 2011-8-21 08:39
iamcaibird: 為何賀沒有出現?是有點費解。我想,賀有幾個尷尬:
1,賀羅的婚姻地位是有漏洞的,但羅是賀美的母親卻是事實。
2,賀是性騷擾案的被告

不過,對動機的懷疑不是 ...
你說得沒錯,這就是為什麼法官會那樣判決。中國人對動機和陰謀的懷疑,來源於我黨多年的教育,一劍雙刃
回復 江上漁夫 2011-8-21 08:40
在美一方: 你那是屬於此地無銀      
你非要俺說,說的就是你,你才開心啊   
回復 iamcaibird 2011-8-21 08:42
江上漁夫: 你說得沒錯,這就是為什麼法官會那樣判決。中國人對動機和陰謀的懷疑,來源於我黨多年的教育,一劍雙刃
把人往懷處想並不是無端懷疑和陰謀論和動機論。
回復 點點星河 2011-8-21 08:43
陳營: 因為樓主文章最後有「歡迎理智的討論」的話,所以說上幾句。理智討論的根本是基於客觀事實,實事求是。據網友五十仙貼的「主要歷史事件回顧」列表中記載:

1999 ...
多謝你的理智討論。法律文件我們手裡沒有,翻譯過來的又是各取各自認為做能說明情況的措辭,所以難斷誰是誰非。但如果真有這樣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的話,只要拿出來找警察直接到貝克家抱孩子就行了,為什麼還要打官司上法院呢?而法院見了這樣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為什麼不馬上執行又來受理此案的呢?這一切是否可以說沒有這樣一份文件,或類似字樣不具法律效力呢?
回復 江上漁夫 2011-8-21 08:45
iamcaibird: 把人往懷處想並不是無端懷疑和陰謀論和動機論。
那是個啥啊
回復 點點星河 2011-8-21 08:45
iamcaibird: 我說得有點重。我的意思就是:不論你如何認為你做的事如何偉大,但你無權指責別人不參加,更不能用道德優越感來BS別人。
我沒有指責別人參加與否,請不要在此做這樣的討論,以免引起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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