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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價即賣價--在美國作消費者的維權舉措之一

作者:宜修  於 2008-11-11 10:1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經驗分享|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43評論

關鍵詞:

標價即賣價在美國作消費者的維權舉措之一

 

宜修

 

   讀了九爺關於如何討價還價的文章,不由得也想把自己在美國作消費者的一點經驗和諸位分享一下。

 

   女性朋友大概都知道,「維克托瑞亞的秘密」是一家女性內衣店。本人多年來極少登門,不僅因為那裡的價格讓我阮囊羞澀,更覺得置身在那周遭巨「性感」的氛圍中,渾身上下不自在。

 

   一次途經此店,看到櫥窗上打出半年一度清倉拍賣的招牌,而店內人山人海、人頭攢動。終於禁不住拍賣的誘惑,決定讓店內的人潮為自己長久以來的尷尬做一次擋箭牌。

 

   因為該家的胸罩常價頗高,所以傾銷時的絕對摺扣也就越多。為此我把注意力放在了這裡。當我找到一款自己喜歡的胸罩時,偶然發現其中一件的價簽上印著$2.99,而其它同類產品的價簽則是$29.99

 

   為確認這是同期出廠的同類產品(不同期出廠的同類產品價格或有不同),我手拿兩件看上去並無二致的胸罩向身邊一位身著商店制服的工作人員洽詢。

 

   「這兩件胸罩是同樣的產品嗎?」

 

   「是的。」

 

   「那為什麼價格不同?」

 

   「哦,價簽印錯了。」

 

   因為這款胸罩的樣子比較樸素大方,我決定兩件都買下來。

 

   耐著性子隨著逶迤的長龍終於排到了櫃檯前,收銀的店員把兩件胸罩都以$29.99輸入到收銀機內。我提請她注意其中一件的標價是$2.99

 

   「剛才經理不是告訴你價簽標錯了嗎?」她反問我。

 

   「你怎麼知道的?」我非常訝異。

 

   「我聽到了你們倆的對話」,她撩開遮住耳朵的頭髮,露出遙感耳機,一副看你還能怎樣的表情。

 

   秘密武器!的確出乎我的意料。

 

   You mark it, you sell it. Right? (應該按標價出售。對不對?)」我據理力爭,二十七塊錢的差價不是個小數,尤其對我這樣的窮人。

 

   最初那位跟我對過話的經理,聽到我和收銀員的爭執,此刻走了過來。

 

   「我已經告訴過你,價簽印錯了。」

 

   「可那並不是我的錯啊!你們工作人員的錯不應該由顧客買單。」

 

   「你買還是不買?買就是$29.99。」該經理來橫的了。

 

   「當然買。你可以收我$29.99,但是請你把你的名字和顧客服務部的電話親手寫在我的收據上。」我也不想和她糾纏。

 

   「算了,算了,就按價簽上的價錢賣給她。」這位經理的態度突然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說著,她離開了櫃檯。

 

   付好錢,我一邊往外走,一邊在想:其實我未必真會為那二十七塊錢去折騰。只是:這些銷售人員應該依商業法辦事。這位經理一定知道我的要求是對的,只是她不肯輕易向顧客認錯罷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錄於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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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3 個評論)

回復 四合院的閑人 2008-11-11 10:23
有趣!看來也得得理不讓人才對了!
回復 ww_719 2008-11-11 10:40
太對了宜修姐!!支持你!!!
我也有一次去Eddie Bauer隨便走走看看,在Clearance area我看到件毛背心,可是有兩件都一樣的,價格一個是特高,一個很低,價簽兒上的顏色什麼的都完全一樣...我當然拿了那便宜的去交款...收款員輸入后說,哦,那價格錯了,應該是XXX...我說,你看你這上面標的就這個價格呀,都是Clearance area的.那個casher小伙不好意思低聲說:怎麼又弄錯了...哈哈哈..結果我買了那件才$6.99. :-D
回復 Djogchen 2008-11-11 11:23
Next time ,if I go Newyork shopping, I will call you!
回復 水影兒 2008-11-11 11:46
下次去紐約逛店,得注意一下。俺們住在鄉下這麼多年,從來沒遇到這樣的事情。
回復 宜修 2008-11-11 11:48
Djogchen: Next time ,if I go Newyork shopping, I will call you!
I take it as compliment. My pleasure!
回復 宜修 2008-11-11 11:56
ww_719: 太對了宜修姐!!支持你!!! 我也有一次去Eddie Bauer隨便走走看看,在Clearance area我看到件毛背心,可是有兩件都一樣的,價格一個是特高,一個很低,價簽兒上的顏
先表揚娃娃為照顧老姐我的眼神,更換了頭像。但最好好事做到底,換成大頭帖。
"You mark it, you sell it." 是商法中的一項內容。目的在於提請工作人員當心。
回復 宜修 2008-11-11 11:57
四合院的閑人: 有趣!看來也得得理不讓人才對了!
閑姐:這是咱們消費者的權利啊!
回復 宜修 2008-11-11 11:58
水影兒: 下次去紐約逛店,得注意一下。俺們住在鄉下這麼多年,從來沒遇到這樣的事情。
影兒:豈止是在紐約?任何地方都可能。
回復 水影兒 2008-11-11 12:04
宜修: 影兒:豈止是在紐約?任何地方都可能。
真沒經歷過,我覺得你去的這個店,好像是故意弄錯似的。
回復 宜修 2008-11-11 12:12
水影兒: 真沒經歷過,我覺得你去的這個店,好像是故意弄錯似的。
何解?莫非是:該經理看出俺阮囊羞澀。特地改了價簽,扔在俺面前、照顧俺的。:)
回復 綠水潭 2008-11-11 12:30
You go, girl !
回復 吳鉤 2008-11-11 13:11
頂修姐.
回復 媽媽咪 2008-11-11 19:04
宜修妹妹做的對,這種事情在哪兒都有發生,就是要據理力爭,不能讓他們想幹什麼幹什麼。
回復 hahahajj 2008-11-11 20:36
自己犯的錯誤要自己承擔。
回復 四合院的閑人 2008-11-11 20:38
宜修: 閑姐:這是咱們消費者的權利啊!
完全同意呢
回復 雪的煙花 2008-11-11 22:37
宜修做得對。我還沒遇到這樣的情況,以後要注意了
回復 lfeich 2008-11-12 07:59
今天學習了修姐這一招:見招拆招。
回復 宜修 2008-11-12 09:24
lfeich: 今天學習了修姐這一招:見招拆招。
俺凈想維權了,倒沒想到這也算招兒?
回復 sam333 2008-11-12 10:45
學習了
回復 自由人AA 2008-11-12 20:44
修姐,還有一招升級版的,買完照價給錢,逛多一兩個鐘頭街以後,回頭再跑回去,一句欺騙顧客就能得到一件免費的,這是提醒企業尊重商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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