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讓你瀟灑走一回!
宜修
也不知道哪個該挨千刀的發明了這種高跟鞋,招得一幫傻丫頭們大把地拿著自個兒和爹媽的血汗銀子換來這既醜陋又害人的鞋來受罪?!
俺家就攤上這麼個傻丫頭。高中一畢業,就鼓搗來這麼一雙高跟鞋來自虐。
今天上午跟傻丫頭一塊兒出門,為娘進城辦事兒,傻丫頭跟同學約好了進城去「同性戀大遊行」湊熱鬧兒,也不知道人家同性戀遊行跟她有啥關係?一出門兒,為娘見著她這雙鞋,剛恢復了笑模樣兒一個星期的彌勒佛臉立刻又變成了「戊戌變法」后的「老佛爺」臉。看見傻丫頭走下家門口台階,經過草坪時還趔趄了一把,為娘的氣更不打一處來了:
「你這到底是幹什麼去啊?」
「參加遊行啊。」
「遊行有穿這鞋的嗎?又不是趕廟會、踩高蹺!」
「沒人規定遊行必須穿什麼鞋。」
「人家沒規定,你就沒點兒common sense(常識)嗎?」
「常識是不能穿釘子跟的高跟鞋走遠路。這雙鞋不是釘子跟。」
「你怎麼一點兒安全意識都沒有?這麼熱鬧的場合,你怎麼就知道不會像波士頓的馬拉松那樣兒被恐怖分子盯上呢?」
「你活的累不累啊?動不動就擔心恐怖分子.....你就不能樂觀點兒?」
「我倒想樂觀呢!看你這行頭,我樂觀得起來嗎?還沒出家門兒呢,就扭了一下兒腳吧?」
「那是因為我看你在等著我,想從草坪上抄近路。遊行是在大馬路上,又不是在草坪上走......」
知道這青春期的teenagers都是Stupid Gene在作祟、「不聽老人言」的渾球兒,為娘也懶得再跟她廢話,省得惹一肚子閑氣。索性隨她去,讓她受一天罪也好!
通勤時,為娘拍下了這張照片:「哎,這張照片兒你可保存好了。三十年後,你自己的女兒犯渾的時候兒,你拿出來對比一下兒!」
「嗯,謝謝你!我知道你年輕時留的照片兒不多,嫉妒我......原諒你了!遊行完了,我和同學一塊兒吃晚飯,不回家吃飯了。」
「還成我嫉妒你了?好,就讓你今天瀟灑走一回吧!」
到了曼哈坦,娘兒倆就這麼你一句、我一句,互相翻著白眼兒地分了手。傻丫頭心裡怎樣兒想,為娘實在懶得去琢磨。事到如今,為娘倒巴不得傻丫頭去遊行,讓她「瀟灑走一回」呢!
下午,俺一到家,赫然看見傻丫頭上午穿出去的那雙傻冒兒鞋放在門口兒......這可還沒到晚飯的時分呢!再上樓推開她的房門,小丫頭正把腳墊在被垛上看書呢!
為娘竊笑著,一言未發,關上門退了出來。評乎哉?不評也!可惜天色太晚了,不然,該輪到為娘上大街扭著秧歌瀟灑走一回了!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夜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