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震動,人神共憤。冤有頭,債有主,我和很多網友一樣,上來第一個反應就是問---這主死了沒有?好像最好沒有,好殺之解恨耳。
這麼大損失,聽起來就像個恐怖事件,這主就是恐怖分子。看了視頻,更加火大,氣不打一處來。
可是冷靜下來想,這主其實也不是恐怖分子,肯定也是沒有想到這麼慘痛的後果。所以這首先是一個規則文化問題---就是駕駛員是不許打擾的,無論是開飛機,還是開汽車。一個女人干擾男友開車,一死六傷,同樣道理。說到底,這就是911的小翻版,只是當事人自己不知道。
就是必須趕緊立法了---任何干擾駕駛導致可能危險的行為的,即便沒有後果,也必須以犯罪處理。尤其是公共交通部門。
同樣,工作中的駕駛員沒有自衛的權力,因為自衛增加了事故的可能性,而法律則必須追究干擾駕駛的人的行為責任。
而現在呢?那駕駛員出於自衛的本能反擊,因為不自衛,似乎是白吃虧了。
所以,中國交通領導人是必須承擔責任的,出了這麼大的事,領導人沒有防或於未然,要追究,估計這些主多是包二奶的貪官。
毫無疑問,這些干擾駕駛員的情況實際上到處早出現了。。。只不過,一般情況下,一百次干擾,也不至於會導致一次事故,所以隱患始終隱藏著,可這次因為是在重慶天險處,而只要時間夠長,再小偶然性也總要爆發必然性的。
所以這個大媽,雖然可恨,可說到底,也是這種愚昧和無知的犧牲品,只是重慶女人對男人的火爆性子,加上國內普遍的戾氣,竟拉上了大批無辜的人群墊背。可是,人民的戾氣,歸根結底,還是統治者無方,導致了人民的怨氣。以前薄孫流毒遍地,沒有出事,現在肅清了,反而。。。。相信陳這廝做夢也做到黑衣人了。。。無論如何,如果薄當政,偶就要給一個大嘴巴---你丫怎麼搞的?!於能力強朋友,我們必須予以高要求。
幾年前在溫哥華坐公車,突然不開了,滿滿一車乘客不得不在冬夜索索發抖等半小時下一班。車拋錨?不是。原來是有人到站沒下來車又開了,這主遷怒駕駛員,打了他一下。而駕駛員報警,然後就拒絕開車。當然打人這主早走了,不可能抓住。倒霉的,只是人民。偶現在想,重慶那駕駛員遇襲有沒有想到報警?丫當然低估了這種情況下繼續開車的風險。他要知道溫哥華人的高明,也大可停下來拒絕開車的?哪怕前面一馬平川。
給我愛的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