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幫窮不幫富,助善不助惡

作者:諧和。  於 2011-8-19 08: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活在他鄉|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69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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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9 個評論)

回復 cedarloo 2011-8-19 21:14
有這麼一些人,願意自己去助惡,卻非要打著善良的的名義, 還有感恩的名義,還有中國人的名義,還有貝克勤網友天團的名義,自己玩也就算了,並且還不惜以造謠誣衊的方式已證明他們的名義,我真的是想罵街!!
不是進水了,就是tmd別有用心!!!
回復 cedarloo 2011-8-19 21:16
有些人應該回頭看看自己對日本開拓團紀念碑的言語表白!!
回復 黃笑吾 2011-8-19 21:40
你說出了一些我要寫的話。但我怕板磚,你大大地勇敢!謝謝。
那段歷史,爭論該TMD結束了!
回復 老君岩 2011-8-19 22:03
當你發言,你就離開了「沉默的大多數」了。
回復 河邊草. 2011-8-20 05:51
kissmyass: 照你這麼說, 就該以」邪惡無恥貪婪無厭的中國人「的名義去捐款? 別人用什麼名義管你什麼事? 他們就是用你老子的名義去捐, 還有重名的呢。 別動不動就潑墨什麼 ...
       贊. 開心. 解氣.
回復 諧和。 2011-8-20 06:19
隔岸觀火: 貝克夫婦窮了,那是他們咎由自取。而且他們是美國人,窮了可以去申請政府屋,但賀紹強夫婦窮了也沒資格申請政府屋,我可以理解他們要回女兒來的困惑,又沒房子又 ...
你說得很對。
其實,賀紹強因當從此案接受的教訓是: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他為這個教訓付出了慘痛代價。
回復 諧和。 2011-8-20 06:21
宜修: 可惡!你就別逼著人家「領隊」了!
謝謝宜姐主持公道
回復 諧和。 2011-8-20 06:25
海上花: 老實說,賀梅來美國,我們在美的很多同胞都願意接待。
應該說,是羅秦大度,信守那年諾言,允許賀梅繼續和貝克家保持聯繫。
反觀貝克家,動用國家公權力禁止羅秦 ...
真知爍見。回晚了,問個好!
回復 諧和。 2011-8-20 06:39
人間的盒子: 不太了解詳細情況,而且也沒心捐款(真希望誰捐點給我,我好去中國領養個孩子,好貴哦),不過感覺你的論述離譜了點,"不料二,三個月後,賀家夫婦去教會和貝克 ...
原文:

「該機構同意把賀梅在貝克夫婦家寄養三個月。在此期間賀紹強因為從前的性侵害案件被捕,並因此失去了他新找的工作。羅秦做飯館服務生的收入太低,所以他們想把賀梅送回中國讓親戚撫養,但找不到合適的人。

因為財務關係,賀氏夫婦無法撫養賀梅,於是他們決定讓賀梅繼續被貝克夫婦撫養。貝克夫婦表達出想收養賀梅的願望,但遭到賀氏夫婦的拒絕。他們之間達成協議,賀氏夫婦在保留父母權利的同時,把賀梅的監護權交給貝克夫婦。」

1原協議稱賀梅在貝克家的寄養期僅三個月,期滿后,貝克不還孩子表示要收養,而遭到賀家夫婦的堅決拒絕。當時的情況是賀家弱勢,在貝克不歸還小孩的情況下,萬般無奈,選擇折中:貝克監護。但文中很清楚說明:賀家夫婦沒有放棄父母權。這就是問題的核心。

我的敘述實事求是,沒有離譜。
回復 諧和。 2011-8-20 06:41
海上花: 協和,很佩服你!除了和那些捐款者一樣有知識,有技能,你還有他們缺乏的頭腦,理性,邏輯和勇氣。
謝謝你的鼓勵!

你的真知爍見也讓我明白許多道理。
回復 諧和。 2011-8-20 06:43
五十仙: 海上花,我從未去過孟菲斯,也從不認識被性侵的齊女。賀紹強當年的性侵案,在多維時報上披露較多。你說我是「齊家軍」,又和樓主犯了同樣的毛病,那就是隨口就說 ...
從你一貫逢中必反的奴顏媚骨來看,海上花說得沒錯!
回復 諧和。 2011-8-20 06:46
kissmyass: 誰「被」 捐款了? 有人掏你的錢包去捐了嗎? 有人逼你去捐款了嗎? 這是個自由的國家, 有人侵犯了你的權益你可以找警察, 上法院。
別人捐款, 就捐款。 沒人去 ...
胡攪蠻纏,可鄙可笑。

換臉譜啦?給閻王當差去啦?

你口口聲聲要別人尊重你,你那網名,尊重別人嗎?別人不尊重你是有理由的,你自己首先要自重!
回復 諧和。 2011-8-20 06:50
人權是非: 你搞錯了,是我國會議員的親家當裁判員,不是我.我要上場.
我臉皮較耐磨.但我不偷不搶,不騙.一是一,二是二,不知哪裡得罪你呢.像你這樣肝火太盛要防腸斷.請悠著點.
呵呵,原來是「國會議員」 啦!要討好皇親國戚,你自己去把,甭把別人拉去墊背。

恕不奉陪。
回復 諧和。 2011-8-20 06:51
黃笑吾: 你說出了一些我要寫的話。但我怕板磚,你大大地勇敢!謝謝。
那段歷史,爭論該TMD結束了!
  
回復 諧和。 2011-8-20 06:52
cedarloo: 有這麼一些人,願意自己去助惡,卻非要打著善良的的名義, 還有感恩的名義,還有中國人的名義,還有貝克勤網友天團的名義,自己玩也就算了,並且還不惜以造謠誣衊 ...
頂!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11-8-20 07:13
諧和。: 原文:

「該機構同意把賀梅在貝克夫婦家寄養三個月。在此期間賀紹強因為從前的性侵害案件被捕,並因此失去了他新找的工作。羅秦做飯館服務生的收入太低,所以他 ...
你原文說"不料二,三個月後,賀家夫婦去教會和貝克交涉要回賀梅",貝克夫婦變臉了,"蠻橫不講理地不交回孩子",這點是不可能的,原文講的是他們不交出扶養權,但沒有要回孩子吧?直接要回孩子對方是無法說不給的么。
回復 諧和。 2011-8-20 07:34
人間的盒子: 你原文說"不料二,三個月後,賀家夫婦去教會和貝克交涉要回賀梅",貝克夫婦變臉了,"蠻橫不講理地不交回孩子",這點是不可能的,原文講的是他們不交出扶養權 ...
這個,應當從當時的具體環境來實事求是地看問題,當時是賀家夫婦窮愁潦倒,有求於教會,而貝克是教會紅人,有錢有勢,賀家弱勢,貝克強勢。華人整體也是弱勢群體。教會,律師,法官會幫著誰說話,一目了然,尤其是在田納西那種美國白人保守勢力很強的州,賀家是沒有話語權的。
要在有些國家,這就是鐵板釘釘的賣兒賣女了。不過,至少,賀家夫婦「堅決拒絕了」 貝克要求收養賀梅的提法,折中地給他「監護權」 而沒有放棄父母權,其內心掙扎,不是旁觀者可以理解的。也許,有些現在罵人「人渣」 者,在那種情況下,就放棄了。所以,罵人容易,自己做起來可能更難。將心比心。

當然,象我以前一再說過的,賀紹強由此案付出了慘痛代價,從此以後,他應當明白: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這個,在上帝的教會裡,也沒有例外。

這個教訓,其實應當是所有「混在北美「的華人應當記住的。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11-8-20 07:40
諧和。: 這個,應當從當時的具體環境來實事求是地看問題,當時是賀家夫婦窮愁潦倒,有求於教會,而貝克是教會紅人,有錢有勢,賀家弱勢,貝克強勢。華人整體也是弱勢群體 ...
謝謝解釋,我沒有說不體諒他們當時的情況或其它什麼,只是說"要回"和"不給"是不可能的,肯定是別的情況。
回復 諧和。 2011-8-20 07:52
人間的盒子: 謝謝解釋,我沒有說不體諒他們當時的情況或其它什麼,只是說"要回"和"不給"是不可能的,肯定是別的情況。
謝謝理解!

因為賀家夫婦作為美國弱勢華人群體的一份子,才使得這場奪女大戰那樣曲折多磨。這也是為什麼許多海外華人一定要在精神,輿論和物質上支持他們的原因。


祝好!
回復 黃笑吾 2011-8-20 08:25
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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